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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等会我。”土着小男孩折回了他的草屋,少顷便又回来,他的手里提着两只鸡。林凡再仔细睁眼看时,额,不对,那好像不是鸡,是两只非常大的鸟,鸟的羽毛五颜六色的,喙有点弯。
“这是?”林凡疑惑道。
小男孩将那两只鸟拿到林凡跟前,借着火光,林凡这次才看得清楚,原来这是两只大鹦鹉。只是林凡还没见过这么大这么胖的鹦鹉。鹦鹉好像刚死不久,它们的脖子上有刀痕。
额……鹦鹉……鹦鹉特么的能吃吗?林凡简直震惊了。在林凡的意识中,鹦鹉肉可是极难吃的东西,听说又酸又硬,所以一般都没听说过有人拿鹦鹉开刀。
“这,这,这,你们平常都是吃鹦鹉?”虽说现在肚子很饿,但是一想到要吃这种东西,林凡就觉得没多大胃口。
“我们管这个叫贪吃鹦鹉,你看它们长得这么肥,而且,它们并不会飞,都是在地上跑的,这种鹦鹉和其他鹦鹉不同,味道可是极美味的。不信你等下尝尝就知道了,我绝不骗你。”
林凡抱着姑且先相信你的心态,那就先试试吧,也不知道他说得是不是真的。不过听他口中所说,这种鹦鹉不会飞?只会在地上走?那这是什么奇葩物种啊?
“世界上还有不会飞的鹦鹉?”林凡问道,“我见过不会飞的鸵鸟,见过不会飞的鸸鹋,不会飞的食火鸡,但我真的没见过不会飞的鹦鹉。”
“是啊,现在你不就见到了!?这种鹦鹉以前在岛上非常普遍,因为没有天敌,所以过得比较惬意,整天除了吃就是吃,所以我们叫它贪吃鹦鹉。贪吃多了身体就变得肥肥的,我们的族人之前缺乏食物的时候通常就逮这种鸟吃,这种鸟不怕生,极其好捉。不过现在岛上也很少见了,这两只还是我前天意外碰到的。”
接下来小男孩开始徒手拔羽毛,反正林凡看在眼中,感觉有些不适,这样拔得不仅吃力,还拔不干净,难道不是先煮一壶开水烫烫吗?
谁知小男孩拔起鹦鹉的羽毛来,简直是称心应手,拔起来毫不费力气,好像就是一件再稀松平常不过的事,林凡不得不佩服起他来。
三下五除一,小男孩的动作很麻利,速度也很快,不一会儿的功夫便将两只肥肥的鹦鹉脱光了衣服,只剩赤裸着的肉身。只是,依旧有一些肉毛顽固地扎在肉里,林凡觉得有些恶寒,不会就这么直接烤吧?
小男孩拿出匕首,迅速地刨开了鹦鹉的肚子,然后将内脏一溜儿的剜了出来。最后带着血淋淋的肉身便直接架到了篝火上。
卧槽!!就这么吃?林凡已经有些退怯了,茹毛饮血,这好像有点……不太卫生吧?
“怎么了?”小男孩察觉出林凡的脸色有些不对劲。
“哦。没什么。可能是饿晕了吧。”
小男孩露出原始自然的笑容:“没事,马上就烤好了,你耐心等待片刻。”
“对了,你叫什么名字?我还没来得及问呢!”
小男孩开始翻转鹦鹉肉身,没有作料,什么都没抹,就这样直接烤着,血顺着支架往火里滴,发出滋滋的声音。鹦鹉肉身已经开始通体发红。
“莫里西,大家一般都叫我莫里。”小男孩摸着蓬松的头发回答道。
好古怪的名字,林凡想说。果然是原始部落才会取的名字。
“那我也叫你莫里吧。莫里,你可知道那群抓走你族人的家伙现在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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