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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魁埋着头往前跑,身后三个混混拼命地追。
钟魁专门往人多的地方跑,他人小灵活,更不必说他有神功加持,在人群之中如穿花般乱窜。
三个混混显然也很能跑,在后面紧追不舍,一边大声喝骂威胁。一时间街面上,人仰马翻,引起一片惊呼声,有沿街做小买卖的连叹晦气,更多的人连忙躲到了一边,在心里面为钟魁默哀,甚至还有好事者远远地跟在后面,想瞧个热闹。
钟魁心里并不害怕,他有意吊着这三个混混,让他们可望而不可即。
渐渐的,三个混混呼吸越来越急促,速度降了下来,其中那个黄毛小偷身体素质最差,脸色已经发白。
黄毛见钟魁放慢了速度,正往一条巷子的方向跑去,心中大喜道:
“二位兄弟,这小子跑进了孙家巷,前头就是个三岔口,这里咱熟。我追在他身后,你们从两边绕过去,在三岔口将他堵住。今天我要剥了这小子的皮!”
那一高一矮两个同伙,也不说话,挺默契地分开,一左一右包抄过去。
钟魁回头看了一眼,见对方分散开来,心中对对方的意图了然。这条巷子很长,两边是高墙,起码有两米高,看上去像是两家单位的家属院。
钟魁佯装摔了一跤,黄毛在后面看的真切,猛吸了一口气,狠命地往前奔。钟魁装出很痛苦很疲惫很焦急的模样,就在黄毛就要抓到他的时候,跳了起来,继续往巷子深处逃。
黄毛好悬没一口气憋过去,只得使出吃奶的力气继续追。
“小子,今天你是活腻了,看老子不把你活剥了,我就是你孙子!”黄毛咬牙切齿,恨恨地喊道。
就要跑到三岔口,钟魁突然停了下来,转身看过来,面上挂着诡异的笑意,哪有什么害怕的神情。
黄毛此时汗流浃背,双腿酸软,喉肺如火烧火燎似的,而惯性让他好不容易停了下来,累的他腰弯成了虾米,一手扶着巷墙,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
黄毛没有忘记自己是干嘛来的,抬起头来,见钟魁的拳头划过天空,由小变大,他瞪圆了眼,却连躲闪的姿态都做不到。
然后,黄毛只觉得眼冒金星,天也转,地也转,人也转,晕了过去。
钟魁迅速捡起黄毛扔在地的铁棍,躲在三岔口,侧耳倾听,果然一左一右不同的脚步声传来,右边的更近一些,应该会早十来秒抵达。
“哎呀,别打了,求求你!好痛啊!”钟魁装作挨打,大声呼痛。
果然,右边家伙听到了钟魁的求饶声,加快了奔跑速度,根本就没提防,直接越过三岔口,埋着头扎进了孙家巷子。
钟魁只是轻轻伸出一只腿,跑进来的那个矮个混混绊了个狗啃泥,还没来得及呼叫,钟魁举起手中铁棍,搂头就是一棒,饶是钟魁留了分寸,也是直接撂倒,人事不省。
这时剩下的那个高个子跑了进来,他见自己的两个同伙都倒在地上,生死不知,脸色剧变,也不浪费时间,转身就跑了。
“这孙子,倒是机灵!”钟魁也不追赶,他正要离开,只听“嘎”的刺耳刹车声,巷口外一辆212吉普停了下来,从车上跳下几个大盖帽:
“不许动,警察!”
“警察叔叔,我是好人!”钟魁扔下铁棍,作束手就擒状。
四个身穿制服警察,还有一个穿着夹克便装。四个警察中,三个很年轻,带着警棍和手铐,另一个是个四十岁不到,只有他腰上鼓鼓囊囊,像插着手枪。
那位穿夹克的,也很年轻,大约二十五六岁的年纪,虽然看上去也是一脸正气,但看上去并不像警察,因为他只是站在一边看着,明显与同行的警察保持一定的距离,站在墙角好奇地打量着钟魁,并不说话。
“是不是好人,需要等我们调查后再说。”中年警察看都不看钟魁一眼。几个年轻警察利索地将两个流氓检查一番,其中一人向中年警察报告道:
“张所,都还在喘气,晕过去了。”
“吆喝,这不是黄毛和钱老六吗?这帮人真TM的欠揍,揍的好!”另有一人笑着道,语气很是不屑。
“你们三个赶紧把这俩家伙送到医务室瞧瞧,别弄出人命来。别忘了叫一辆车来接我们,嗯,算了,我们还是走回去吧。”
被称为张所的中年警察命令自己的手下,这里属于城关镇,这位张所应当是城关镇派出所的所长。
三个年轻警察,花了一会功夫将黄毛和他的同伙抬上了吉普车,走了。
只剩下张所长和另一位夹克男子。
“你叫什么名字?”张所长问道。
“请问这是正式录口供吗?”钟魁反问。
“有区别吗?”张所长迟疑了一下。
“当然,至少应该有两位警察在场,证件齐全,采取一问一答,书面记录的方式录口供,并且最后要经过我签字确认。否则我有权否认我接下来所说的一切话。”钟魁道,“第二,我今年刚过12周岁,应受到法律格外保护,尤其是需要我的监护人在场,才能应对警察机关的问询,否则我拒绝回答。第三,我是受害人,我是自卫。另外最重要一点,我今天是见义勇为,反遭歹徒报复,小心我告你们派出所不作为,任凭坏蛋逍遥,危害公共治安,破坏全县人民稳步脱贫致富,齐心协力奔小康的大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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