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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34.何止是嫁儿子都有了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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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僧骑马咚那个咚~ 后面跟着个孙悟空~ 孙悟空~跑的快~

就在此时, 他放在床上的手,掌心中突然有了动静。

仲修远因为狼狈而氤氲着几分水汽的眸子转动,他望向自己的手, 只见自己掌心上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一颗花生。

视线朝上,那小娃娃从自己兜着花生的衣兜中选了个大的, 正小仓鼠般的用嘴巴剥着壳。

山里头零嘴不多, 几颗花生米就让他宝贝得不行。

把花生剥了壳, 他抬头看了一眼仲修远,又分了一颗花生米给仲修远,给放在他白皙修长略带薄茧的掌心里。

“婶婶,吃。”

听着那奶声奶气的叫唤,仲修远呼吸又是一滞, 下一刻,他整张脸红得宛若迎着晚霞。

出了门的李牧看了一眼天气, 他脚下生风,快速向着山里头走去。

习惯了战场上常年的奔波走动,这山里头那陡峭不好走的小路, 倒是简单了。

李牧家的那两块地在另外一座山头,看着倒是挺近, 但从村里到那边去,路上下了山还得再爬一趟山。

山里有句土话叫做‘看到屋走到哭’, 指的大概就是这情况了。

山里头山路多, 量是李牧走到地里的时候, 身上也不禁多了一层汗。

明晃晃的太阳顶着晒, 明明才四月,也不知道哪里来得这么大太阳。

到了地方,李牧棱角分明的脸上有几分惊讶,原本预料当中的两块荒土居然没杂草丛生,而是被分成了好几个小格,分别种着不少东西。

起先的惊讶之后,李牧倒是很快就想明白过来。

他那屋里不值钱的家具都有人抢着要,这好不容易翻出来的两块新地怎么可能没人抢?

虽然山里头的地贫瘠,就是精心照料,地里头的庄稼一年下来也顶不上山下面一块沃土一个季度的产量,但既然有现成的地摆在眼前,又怎么会有人不要?

李牧的父母死得早,他刚刚穿越过来的时候这两块地荒了四、五年时间没人打理,土里头别说杂草小树苗都长了一波了。

后来他个锄头把式都拿不好的人跟着鸿叔学下地,顶着烈阳磨了一手茧,费了个把月的时间才把两块地收整出来。

现在看来,他自己没种成反倒是便宜了别人。

不过既然地没荒着,他也就省了不少。

四处看了一圈后,李牧转身往回走。

下山的途中,李牧并没有直接回家,而是趁着这腾出来的一点时间在山里头走了一遭,采了一些止血促进伤口愈合的草药。

山里头的人没那么金贵,小伤小病都是自己上山里头弄点药吃了就得了,李牧也跟着其他的人浅学了些,懂得不多,止血去热这些基础的药倒是知道。

从林子当中钻出来时,李牧手中已经握着两把药草。

他拍了拍自己身上的草屑,往回走去。

回去的时候,村里头的吵闹已经平息下来,鸿叔正在他家院子里抱着允儿逗弄。

见李牧回来,他走上前来,他从自己兜里掏出了近一两银子的一大把铜板塞到了李牧的手里,“钱我给你要回来了,自己好好收着。”

这钱本来有人想拿回去的,但是他没让。

也亏得那些人好意思开那个口!

说起这事,鸿叔就来火气。

李牧看了看手里的铜板,进了屋,随意放在了桌上。

鸿叔此刻又道:“对了,刚刚我回来的时候在村头看到个陌生人,说是来找人的。”

正准备把手里头刚采回来的草药拿到厨房处理的李牧脚步停住,他侧过头去看向鸿叔,“找人?”

李牧的声音有些大,就连里屋的仲修远都注意到了。

面对李牧如炬的目光鸿叔有些意外,不过还是说道:“是呀,是个没见过的陌生人,说是来山里找人,我问——”

鸿叔话还没说完,李牧就把手中的药草扔在了墙边转身向着村那头跑去,李牧的动作快,一眨眼的时间就消失在了拐角。

鸿叔本来想要叫住他,话还没出口,人就不见了。

“我这话还没说完呢……”鸿叔走了两步想追,想了想又作罢,反正这村儿就这么大,李牧找不到人自己就会回来。

依着枕头坐在床上的仲修远,看了看自己身上还没换的大红的喜袍,幽深的黑眸出神地望着窗外。

堂屋有风,穿堂而过,撩起他一头碎发,让他乱了心神。

该是什么样的绝妙佳人,才能让李牧跑得如此飞快,让他如此的迫不及待……

脚上的伤口传来一阵疼痛时,仲修远才总算回过神来。

他低头看去,发现自己不知什么时候把伤口附近的喜袍扭作一团捏在掌心,本来就不甚好的布料都被揉出了皱褶。

仲修远放开喜袍,修长白皙的手动作轻缓的把布料轻轻抹平。他动作间喜袍是抚平了,但一放手褶子就又出现。

试了两次依旧毫无作用后,仲修远深吸了一口气,侧过头去看向窗外明媚的阳光。

本应该是阳春三月生机勃然的天气,他嗅着的空气,却是充满了一股子酸楚味。

鸿叔都抱着允儿回自己家做饭了那会儿,李牧才回来。

鸿叔就住在李牧家斜对面,不远,坐在屋子里都能望见对方家。

在厨房中忙碌着的鸿叔见到李牧回来,他在围裙上擦了擦手上的水出了门,向着李牧家院子走来。

“我话还没跟你说完呢,你就跑。”鸿叔道。

“鸿叔。”李牧跑出去的那会儿村头已经没了人,问了住在村头的人,说是人已经走了好久了。

“来找你的是镇上府衙的人,知道你紧张。”鸿叔好笑,李牧这人看着倒是挺沉稳,怎么突然就这么没点定数了?

“府衙的人?”李牧倒真有点惊讶。

“说是让你过几天去一趟府衙里,好像是你之前参军的事情。”鸿叔见李牧听到参军两个字就皱起眉头,他连忙又道:“你放心吧,我已经帮你问过了,不是让你回去当兵,好像说是上头有什么东西分发下来了。”

李牧闻言松了口气,同时一股失望也随之袭来。

他回这里来是为了找人,可如今时间都过去了大半个月了,却是一点消息都没有。

“找人这事儿你也别急,得慢慢来,这年头来往的人流动性大,急也急不来的。”鸿叔安慰道。

李牧无声长吁一口气,吐出心中的郁结,“我知道了。”

“行了,赶紧回家去弄点吃的吧,这都大中午了。”鸿叔挥手,向着自己家走去。

他家院子里头,允儿坐在小凳子上被太阳晒得迷迷糊糊的,这会儿正打着瞌睡,小脑袋一点一点的。

李牧去墙角捡了自己之前扔下的草药,进了厨房。

穷人家的吃食自然比不上大富人家,所以大多都是饭、粟、麦这些个粗粮加上盐,或者就个酱菜。米面都精贵,吃的少。

好在李牧的手艺还算不错,同样的东西他和别人比做出来味道却不一样,允儿就爱吃他做的东西,鸿叔也曾赞叹过。

煮了些吃食,李牧又翻了半碟酱菜出来,然后托着三个碗去了里屋。

在屋里简单的吃完饭,李牧收拾了东西去了厨房,把之前准备好的药端了出来。

药一共有两份,一份是喝的,一份是外抹的。

把喝的那一碗递给仲修远后李牧在院子里架了个支架,把床上的被子拿出去晒了。

四月天的太阳暖和,晒过的被子也暖。深山林子里头潮气重,晒了晚上睡着才舒服。

做完这些李牧再进门的时候,起先递给仲修远的那一碗黑漆漆的药,他已经全部喝了下去。

李牧拿走空碗放在桌上,又端着另外一石头碟深绿色黑漆漆的东西回来,他一屁股坐在了床上,“裤子脱了。”

一口气把一整碗又苦又涩的中药喝完都面不改色的仲修远,在听到李牧这话之后,下意识的就抬起手拽住了自己的裤腰带。

李牧低着头用竹篾子搅拌着那有些难闻的东西,等了会儿没等着仲修远的动静,他伸出手向着仲修远的裤腰带而去。

仲修远冷冷撩起睫毛颤了颤,他瞪圆了一双眼,变了脸。

想他堂堂一个战无不胜的常胜大将军——

“脱掉。”李牧抬眸,黑眸如玉。

仲修远拽着裤腰带的手紧了紧,又加了几分力道。

李牧把东西拿在手里后立刻就感觉出了那是什么东西,那是一小串铜钱,大概有半两左右,就像洪叔说的确实不多,但是在这深山老林的小旮旯窝里这些钱已经不少。

“鸿叔,这东西你拿回去,我不能要。”李牧想都不想便把那钱袋塞回给鸿叔,“我有钱。”

山里头的日子确实是穷苦,鸿叔当年又因为他的原因受了伤腿脚不方便,省下这么些钱来不容易,他当然不能要。

李牧把钱递回去,鸿叔却不接。

他弯腰把在自己脚边站着的小娃娃抱了起来,他抱着那小娃娃,双手就不空了。

李牧就想把钱给那小娃娃拿着,那小娃娃却是看他伸手过去,转头害羞的躲到了他爷爷的怀里,“爷爷……”

鸿叔见了,他虎着一张脸看着李牧故意有些凶的说道:“行了,你就自己拿着吧,你的情况我还能不清楚?你有钱?你有个屁的钱!那军队里能给你几个钱?而且你这一路上回来又花了钱,往下家里还要置办东西,媳妇儿又才娶,哪样不花钱?”

李牧兵役满期的时候,军队里确实给了他些钱,一共二两多银子。

这二两多银子要是直接放在这山里头,那算得上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山里头的人都是自给自足全靠一双手和一洼地讨生活,想要省下这点钱不容易。

可是李牧拿了钱之后就从外地赶回来,一路上吃喝都得用钱,他赶了一个多月的路,到村里的时候,手头上已经只剩下不到半两银子了,这还是他一路都睡野外省下来的。

但即使是如此,这钱他也不能要,“鸿叔,钱您就自己留着吧,再说了允儿以后也还要花钱呢。”

允儿是鸿叔怀里抱着的那个小娃娃,是他孙子。

他听到有人叫自己的名字,好奇的歪着脑袋朝着李牧的方向看了一眼,然后又躲回了他爷爷的怀里。

“我说让你收着就收着,哪那么多废话?!”鸿叔不乐意跟李牧继续耗,他抱着允儿就往门外走,一边走还不忘一边叮嘱李牧,“快点去新房里看看你媳妇儿,可别让人等久了。”

刚刚鸿叔注意过了,那新娘子虽然身板看上去要比普通的女人厚实些,但是山里头最怕就是那种手不能提肩不能扛的小骄娘,身板厚实不是坏事,就是有些委屈了李牧。

李牧看着出门的鸿叔,又低头看了看自己手中的钱袋,他深吸一口气之后追出了门,临到门前时他才开口道:“钱我就收下了,谢谢鸿叔。”

这钱鸿叔攒得不容易,李牧就是收了也用不安心,但他也知道鸿叔不会再拿回去,索性他先帮忙留着,以后再说。

鸿叔腿脚不便,独自一人在这山旮旯里带着允儿讨生活不易,现在他回来了,能照顾着的地方他以后自然会多照顾。

“行了,快去看看新娘子吧……”鸿叔见李牧收了钱,脸上总算露出欣慰的笑容。

他冲着李牧挥了挥手,回了对角自己家。

送走了鸿叔,李牧关上了竹篱笆的门,把钱袋放进自己衣袋中后,这才向着新房走去。

他原本是没想成亲的,这么些年刀口舔血的战乱生活,让他原本的那些雄心壮志还有梦想早就都在尸体、残骸和血泊中死去,如今的他只想好好的安安静静的过日子。

仗,他是已经不想再打了。

他还有事情必须要去做,他得活着,得好好的活着。

如今既然已经成了亲,他也不准备亏待那人,只要对方是个能安分过日子的,他就会好好待她。

李牧走到门前时深吸了一口气,又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服,然后这才推开了门进了屋。

进了屋后,李牧关上了门,他来到床前正准备开口说话,就发现新娘并没有坐在床前等他,而是已经和衣躺在了床上。

大红的喜袍有些皱巴有些旧,应该是村里的人穿过借来的,红盖头上两只鸳鸯并蒂,因为主人是躺在床上的姿势,所以图案有些看不清。

躺在床上的人有点歪,连带着就连衣服都有些乱。

拜堂的时候李牧没有细看,如今细看才发现新娘骨头架子还不小,那高度那肩宽都快顶上他了。脚大手也大,腰倒是细,可胸也平。

“你饿不饿,要不要吃点东西?”李牧视线从床上的人那一马平川的胸口移开。

床上的人手指动了动,却没给他回应。

李牧有些奇怪,他上前一步站到了床边,床上的人察觉到他的靠近有了动静,她身体微微颤动着,似乎是在紧张。

李牧想了想,回桌子前拿了秤杆过来,称心如意称心如意,秤杆子挑盖头,那才会如意。

秤杆子挑开盖头,李牧看清楚盖头下那张脸的瞬间,他先是有些疑惑,随即下一刹那他瞳孔猛的放大,一股寒气自脚底攀升让他瞬间手脚冰凉如置冰窖。

看清楚床上之人后,李牧脸上有瞬间的懵怔。

深邃的眉骨,高挺的鼻梁,不笑自有弧度的薄唇,勾人摄魂的黑眸,刀削般的轮廓,一身外露着张狂着的凌厉之气,那任是任何人看清眼前这个男人都禁不住眸光一亮的俊雅……

虽然此刻他穿着一身不合身且旧乱的大红喜袍,勾人摄魂的黑眸中满是冰冷刺骨的杀意,惨白的薄唇抿起,噙着满腹不甘与怒气。

整个人没了以往在军中时的傲然风骨与凛冽气势,反而是散发着一股不堪的狼狈与凌乱,带着几分让人想要征服的倔强与禁/欲,但李牧绝对不会认错!

不,更准确来说是即使是这人挫骨扬灰他都绝对不会认错,因为这人分明就是败仗之国袁国的那常胜将军——仲修远!

仲修远,敌国之将,如同神祗般存在的常胜将军。

十三岁参军,十四岁称将,称将十年来他屡战屡胜屡胜屡战,从无败绩。仅凭一己之力硬是把比他们袁国更大更强的李牧所在的大宁国,打得毫无还手之力,打得如同丧家之犬,打得屁滚尿流狼狈不堪。

可以说如果不是因为他的存在,他们大宁早就已经在十年之前就打赢了这场仗了。

在他们大宁军营,所有人都恨透了仲修远,特别是几个大将,但凡是听到他的名字就会恨地咬牙切齿,恨不得把他挫骨扬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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