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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大过年的辛苦码字之后,很希望吃碗阳春面里面可以卧个鸡蛋,馒头里多夹两根咸萝卜。新书来讲,收藏不算少,订阅还真不多,真诚求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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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信鸟可以是最独特的鸟之一,几乎是驯兽宗最赚钱生意。据秘不外传的独门方法培育训练,难度极大,因此价格昂贵,两千灵晶一只。
此鸟一生只认一个主人,连二手货便宜老鸟都买不到。
钟珍虽然羡慕不已,却没法子花这种冤枉钱。
传信鸟嗅觉味觉十分灵敏,只需拿一样东西给它闻闻,便能将信传递给那件物品的拥有者。倘若是别的人想要偷偷取信,却是不能够,传信鸟会警觉得很,立刻扑腾飞走。
好比木离愁传信给掌门,写好了信息,将掌门曾经佩戴过的一枚玉钗给它闻了闻就行了。
这玉钗得心收着,不能给别人戴在身上,窜了味道,传信鸟蠢得很不定会送错信。
虽然它不见得聪明到哪里,可速度着实非凡,比炼魂期长老驾驭飞行法宝还快,想追都追不上。
这是个优也是缺。即使是传信鸟的主人,想要它带路寻人也不成。这货只管送信,闻过气息,脚上的铜管子里放好了信,便拍拍翅膀飞得无影无踪。
鸟毕竟不是人,可不懂得慢慢飞,让主人跟着去找人。
钟珍出了主院,来到外间。果然见到一只黑不溜秋的鸟在大门口扑腾个不停。大约是闻到她身上的味道,便不再鸣叫,直接飞到钟珍的手中。将爪子伸了过来。
见过人家送信收信,钟珍拔开鸟脚上铜管的塞子,从里面抽出一张纸条来。
“见信如吾,陆天颜有事相告,今晚三更到访。”
起来,钟珍实在有搞不清楚陆天颜的身份了,门派处理木婉宁用心血培植灵果的大事。竟然也没有避开他的眼,想来应当是个知情人。
她打发了传信鸟,瘪瘪嘴。果然是有钱的人,不就是有话要嘛,用得着卖弄拥有一只传信鸟吗?
卖弄拥有一只传信鸟,这种事情也只有突然暴富的人才会干。陆天颜肯定不至于如此。只是钟珍自己穷久了。对于有钱人总有些妒忌,恨不得希望人家突然变成个穷光蛋,天天只能喝照得见人影子的稀粥,也尝尝穷滋味。
也不知道陆师兄要什么,彻夜长聊的话,到时候精神不足也不行。钟珍想到这里便赶紧回到卧室,蒙头便大睡了一觉。这天经过追杀,催化七情果。闯木婉宁的府邸,她已经累得像条死狗。头挨着枕头就睡着了。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醒来一睁眼,就着夜明珠的光线,她迷迷蒙蒙间竟然发觉身边不远坐着一个大活人。
端端正正坐在软榻上喝茶,一副当她的卧室是自己家的那人,正是陆天颜。
火气顿时涌到脑门,钟珍爆起怒喝一声,“我好歹是个姑娘家,你怎么可以随随便便就闯了进来?”
“我总得避嫌,不能叫别人看见,还是直接到你的房中比较稳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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