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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傅,我答应你,只是,你可不可以也答应我一件事?”红衣舒展一口气。
林义萧喜上心头,“你说!只要能杀了那老贼,师傅什么都答应你。”
“若我真的能杀了他,我会远走高飞,不会连累你们。但是我若遇难,请把我的尸身带回,葬在万花谷旁最高的山顶。”
其实红衣心里也明白,这一去,凶多吉少,就凭借自己,就能这般轻易杀掉太上皇的话,做过皇帝的人,仇家自然是多,那他岂不是早无葬身之地了?
此行未免太过于荒谬。
但是不能不去,就当偿还了林义萧对自己的救命之恩吧,他养了自己七年有余,是该报答了,若,不幸死去,只求能葬那轮圆月之下,不要孤寂,至少这月,与那个时空的,还是同一个,应该不太冷。
林义萧自然没有反对。
红衣给公孙止留了一封信,是用蹩脚的繁体字歪歪扭扭地写着的,没想到来这里这么久了,还是不习惯用毛笔呢,如果还清这情债后还有幸存活,那一定要发明好写的铅笔出来。
“写给公孙止:
亲爱的大师兄,或许是最后这么一次这样叫你,红衣今天就要远行了。
这里太小,红衣想出去玩玩,闯闯,见见外面的世界。
本来想带上你的呢,可惜你太小,怕你拖累红衣。
然后你也睡的太死,就不想叫醒你啦!
所以还是决定一个人走啦!
不要太想我!
因为我才不会想你的!
你要听师傅的话,要学会长大。
然后好好孝顺师傅,知道没有?
如果你听话呢,红衣过几年也就回来看你了!
万花谷是个很美丽的地方,我会终身怀念的。
红衣”
拿起这封歪歪扭扭的信,红衣在心里默默读了一遍,眼泪啪嗒啪嗒掉落在纸上。
苦笑一声,红衣起身从柜上取下一个小匣子,打开,拿出一个精致的白色瓷瓶,“师傅,这是红衣根据古方配出来的三日忘,给公孙止喝下吧,就对他说我被你救回,然后贪图外面绚烂的世界,一个人走了罢。”
“红衣……”林义萧接过,自己方才有些失控,欣喜过后,才发现这孩子是太懂事了,她也是胭脂唯一的孩子啊!自己怎么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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