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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舍命陪美人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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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市场的步行街,两边建筑都是民国风情的旧建筑重新粉饰一新的,看起来挺美的,挺适合情侣游玩购物的,是一处比较旺的旅游商业景点。闲来无事去逛逛,也是不个错的选择,反正离公司也不远。

出了公司大门后,我正准备招手打个出租车过去,却被刘玲阻止了。说是距离不远,不如慢慢走过去,感受一下珠江的城市风情。

既然她这么说了,我还能不舍命陪君子么,哦不,舍命陪美人么?

去到步行街后,几乎每家店面刘玲都要进去逛一逛,包括那些黄金珠宝店。看着刘玲一脸兴奋的神色,我心里不由开始打起鼓来,她该不会是个购物狂吧?

要是买点衣服什么的,我倒不怕买单。毕竟叶雯芳已经预支了一万元给我,才交了一千块房租而已,身上还有大好几千呢。不过,要是她看上哪家珠宝店里的珠宝了的话,那我就头大了。这点钱,在珠宝店里不够花的啊!

虽然她也没说要我买单,但和美女一起出来逛街,一个大男人的在旁边看着不买单,好像是件很让旁边销售小姐看不起的事呢。

好在,刘玲并不是个购物狂魔,虽然每一家店铺都要进去,但却并没有看中什么。让我心里也轻松了不少。

这条步行街,铺面大多是卖衣服之类的。经过不断的挑选,刘玲总算是在一家店铺看中了几件衣服,不是很贵,加上一起才500多元,算是很便宜了。要知道,叶雯芳身上随便一件衣服就得大好几千的。

我立即表现男士的风度,拿钱买单。但刘玲不让我买单。最后在我的坚持下,还是由我买了单。

沿路用了半天,直到日落西山黄昏降临,总算逛完了步行街。好吧,我承认自己的身体确实倍儿棒,特别是有美女相陪的情况下,步行了这么久,竟然不觉得累。

因为走着走着,刘玲的手就不自觉的挽着我的手臂了,我总不可能扫她的兴,将手抽出来不让她挽着吧?

感受着那馨香体温,鼻子里不时传来一丝醉人的女子体香味,作为一个男人,你说他还会累吗?看来美女是男人最好的动力源泉呀!

步行街逛完了,自然得去吃饭了。

吃完饭后,我先把刘玲给送了回去,然后就直接去了不夜天酒吧。

王青书得知我到了后,就让我上二楼大堂来。

我上楼进入了黑暗的“不夜天”。在大堂里靠近舞池的地方找到了王青书,坐了下来后,两人见面寒喧了一番后,要了两打百威。

王青书平时去酒吧,基本上都是在KTV包厢里的。此时请我喝酒,他也不知道我来过这间酒吧没有,所以,就先带我在大堂体验一下酒吧疯狂的夜生活。

不夜天酒吧的舞池设计得很特别,是梯形的。舞台最低,然后一级一级地直到墙壁。最后一级和他们坐的吧位一样高。这样,要是下去蹦的话,得下楼梯进入舞池。

这个时候,舞台旁边的主持人正在拼命煽动那些红男绿女们的情绪。而疯狂的音乐在DJ的操控下更显疯狂,让舞池里的男男女女群魔乱舞,拼命地摇头耸臀,像着了魔似的。

而在他们旁边,有几个染红头发的美眉可能因为舞池里太多人了,就在这楼板上对着柱子扭动着。

在这样的环境中,王青书的情绪也受到了感染,也不由自主的摇头晃脑起来。摇了一会儿后,王青书突然打了电话,然后和我说:“我等下给你介绍一下,这家酒吧的老板,妖精。”

“妖精?呵呵,这名字挺吸引人的,该不会是个恐龙吧?”我笑着说道。

“恐龙?绝对的美眉!等下你就知道了!”王青书又补充了一句:“像狐狸一样勾人却又吃不到嘴的妖精。就看你有没有本事给泡上了。嘿嘿。”

酒吧的老板妖精很快就来了。果然生得像妖精一样,风.骚迷人,勾魂摄魄。看着她扭着水蛇一样的腰,步姿如杨柳迎风般袅袅婷婷的样子,我就马上产生了一种联想:“这妖精床上功夫一定很厉害,一定是媚死人不偿命的。要是能把她给压在身下好好地干一次就好了。”

当然,我也只是纯粹地想和妖精进行超友谊的“沟通交流”而已。如果要娶她做老婆,我肯定不愿意的。听说媚功太厉害的女人,能伤男人的身子。风流是我愿意的,但因风流而死可是没人愿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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