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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子里只有一个人,捧着一碗热汤有些不舍得喝。
婉婉看着安子喝了一小口之后,一直吞口水,很想喝,可是又一副不舍得喝的模样。估计,他是想省着带回去给他的家人喝吧?
其实,安子家以前也算得上是村子里的小康户,家里平时一个月也能吃上几顿肉。
安子的爹秦世材会建房子,而且手艺还不错,所以他一个人的收入也是十分可观的。
可是后来秦世材接了镇上一个活,不知怎的,不小心从高处摔了下来,意外去世。而这也是安子家噩梦的开始,因为家里主要支柱倒下了,只剩下二老、安子的娘秦徐氏、还有一双年幼的儿女。
请秦世材干活的是镇上出名了欺善的,对方只是赔了二十两银子,便匆匆了结了这件事。而安子一家,老的老小的小,秦徐氏也只是一介女流。面对这种有地方势力的恶霸,他们一家几乎毫无反抗之力。
对于一家五口却没有收入的安子一家来说,二十两银子根本支撑不了多久。
幸好,秦徐氏和安子的姐姐秦琳两个人都是坚强、能干的。不但料理好家务事,还把农活也做得有模有样。
可惜的是,秦琳因为常年地里劳作,被晒得黝黑。本来就长得不太出众的样子,加上黑黑的皮肤,家庭条件也不好。致使她已经年满十五岁了,却还无人问津,不知道被村里人说了多少闲话。
可能是安子和秦博的出身条件相似,两个人从小便一起上山摘野菜什么的,两个同龄人玩得很要好。而且他们都是极为懂事的。婉婉也把安子看作是弟弟一样。
见他如此作为,便马上开口说:“安子,你自己喝吧!我给你留了一大碗,你等下端回去,给家里人尝尝味道。”
然后,安子就笑眯眯、飞快地喝完手里的汤。婉婉给他装了整整两大碗,带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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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出意料,地木耳受到了所有人的一致好评。一大锅地木耳汤很快就见底了,就连苏婆婆也喝了两大碗,直笑着说,等下吃不下晚饭了。
秦大庄也感叹:“我们从小在这村子长大,去了那么多次小平山,都没有发现这地木耳。怎么婉婉一去就找到了!”
李素娘白了他一眼:“就算你见到了,你认识吗?你知道这能吃?只怕是会错把宝当野草给扔掉吧?”
然后又笑盈盈地看向婉婉,“果然读书识字的就是不一样,见识广,连这山上的无人见过的野菜都知道。我们夫妻两啊,真的要谢谢苏姨,把婉婉教的这么好!还有,小智,你可要好好跟着你姐识字念书!”
李素娘这一番话,全屋子里的人都笑了。只是,秦大庄是尴尬地笑……
虽说封建社会很注重规矩,礼仪。但这是在农家,相对来说会比较松懈一些,而且秦大庄也是个疼妻的主,所以李素娘对他这样的打趣,他也不会很在意。
唯一比较恪守礼规的苏婆婆,因和婉婉过着简单的生活久了,现在整个人已经褪去了严肃,显得慈祥而亲切。对于这些小打小闹她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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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素娘毕竟是一个家庭妇女,她会考虑的比较多。“婉婉,这地木耳好是好,不过我们一下子摘了这么多回来,要吃到什么时候去?而且,就这样堆在那里,会不会坏掉啊?”
听了李素娘的担忧,婉婉得意一笑:“娘,我什么时候说过,那些都是采回来自己吃的啊?”
李素娘瞪大眼睛:“不吃,那用来干什么?”
婉婉反过来问:“娘,你觉得刚刚那汤味道如何?”
李素娘细细回味,刚才那味道,鲜美而齿颊留香,着实不像是用寻常野菜做出来的。“自然是美味极了。”
“那爹娘你们说,若我们把这地木耳卖给酒楼,他们会不会收?”
秦大庄恍然大悟,拍了下大腿:“对啊!卖给酒楼!这个主意真不错。地木耳可是个新鲜事物,而且,做出来的味道还如此鲜美。送去酒楼,他们肯定会收的。”
一下子,一家子大大小小都充满了干劲,没想到刚刚忙了一个下午的野菜,不只是用来果腹的,居然还可以卖钱。
秦智更是兴致勃勃:“姐,这个地木耳真的可以卖钱?那我明天还和安子上山去采。”
“今天那片草坪上的,都被我们采光了。不过你们还可以去其他地方看看,还有没有。只是,小智,你必须要把我每天交给你的功课,都做完了,才准去。要是被我发现,你没有好好学习,就跑去山上的话。以后我就再不教你识字了。”婉婉故意板着脸。
秦智乖巧地原地立正,使劲点头,保证道:“姐,我知道!我一定会好好完成功课,然后再出门的。”
“姐,那我现在去安子家一趟,跟他说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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