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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母,我已经有男朋友了。”雾茫茫垂眸道。
“是我强求了,明知道现在一切都变了,可请你原谅我这个做妈妈的,总想为自己的孩子做点儿什么。”程慧云拍了拍雾茫茫的手背,“祝你幸福,结婚的时候给我们发张请帖,我想程越最想看到的就是你幸福。
和路随结婚么?今时今日,雾茫茫实在不敢去想。
海边的风很大,雾茫茫的头发被吹得飘了起来,风刮在脸上,带着刺骨的疼。
雾茫茫将双手藏在大衣口袋里,就那么静静地望着湛蓝的大海,
如果说,程妈妈的话对雾茫茫没有任何影响,那肯定是撒谎。
当年的程越就是那个为雾茫茫在雪中送炭的人,是她最期盼、最渴望、寄托了所有精神的人。
那段感情并不是随着时光的流逝而褪色了,而是被雾茫茫强行冷冻了起来,成了她心底最刺人的冰川。
而如今雪化了、冰融了,冲击来得既快而猛,雾茫茫被打了个措手不及,完全反应不过来自己想要的究竟是什么。
雾茫茫在想,如果程越早回来一年,甚至半年,她和他的结局都会不一样,而她也不会像现在这样迷茫。
因为在那么多年里,雾茫茫心底的方向一直都是指着程越的。
他就是那块饥寒交迫的孩子在最寒冷的那个冬夜被赐予的烤红薯,仅仅只是闻了闻味道,就已经叫她感激淋涕,神魂都为之倾倒。
可是后来有人把这块味道像天堂一样的烤红薯从雾茫茫手里拿走了,冥冥中一直有一个声音在对雾茫茫说,只要你变得乖乖的,变得优秀,它就将烤红薯还给她。
这就成了雾茫茫心底最大的矛盾。
她一方面欺骗自己说当初的一切都是假的都是演戏,可是她心底最深处却又在对自己说,只要你变得优秀起来,他就会回来。
所有的不正常,说白了都是矛盾激化的后果。如果雾茫茫真的成功说服了自己,她和程越的那一段青梅竹马的感情只是演戏,她后来就不会一直痛苦,一直需要进行心理质询。
程越就是雾茫茫心底最深的执念。
一如当初王媛为了路随的一个解释,纠缠了好几年,只为听他亲口说出分手的原因。
雾茫茫虽然认定了程越抛弃她的事实,但何尝又不是因为想听到他一句解释,才重新站起来的。
人的执念总是最可怕的。
现如今王媛和蒋宝良已经结婚,夫妻也无比恩爱,但若是这时候路随回过头去告诉她,原来一直是他想错了,他爱的人一直是她,想要重新复合。
那么王媛会如何选择?
当然老天爷没跟王媛开这个玩笑,因为他找到了更好玩的目标。
在雾茫茫心中的烤红薯被突如其来的鱼子酱替代时,它又将那块她渴望了十多年,激励着她重新站起来,继续走下去的烤红薯放到了她的手心里。
如果现实允许她,既吃烤红薯又吃鱼子酱,当然是皆大欢喜。就像雾茫茫以前买衣服的时候一样,她有选择困难症,所幸荷包丰厚,可以轻松挥手道:全都包起来。
可惜,现在不是买衣服。
然而人类的天性会让他们在面对感情的选择时偏向弱势的一方。
雾茫茫想着程越,想着昨天他毫不犹豫冲出来把她推开的那个瞬间,到底是她辜负了他。
如果当初她能成熟一点儿,理智一点儿,她和程越就不会走到现在这个地步,而程越也不会为了她受那么多伤害。
可是当初她只顾着自己的痛苦,而忘记了程越也爱她,他心里难受的程度未必就比她少,只因他更强大更成熟,所以才能理智的离开。
那样的爱情,雾茫茫觉得一生难求,这辈子她恐怕再也找不到如程越那般爱她的人。
而路随呢?
一想起这个名字,雾茫茫的心就开始轻颤。
他们的感情并不深厚,分分和和,加起来也不过一年的时间。
而且路随是那样的强大而优秀,她若是离开了,他一定能找到比她优秀更多的女人,是不是?
或者这才是皆大欢喜,路氏再不必纠结将会有一个不合格的女主人,路随也不用再被她这个蛇精病拖累……
只是仅仅这样一想,雾茫茫就觉得难受。
她吸了口气,低头看了看时间,转过身没走几步就看到了滨海公路上倚车而立的路随。
雾茫茫停下脚步,远远地看着路随。
没有看到他的时候,好像什么都敢想,什么都能做,但是当雾茫茫看到路随时,心一下就安静了下来。
没有人的感情是理应不辜负的,也不能因为他表现得更强大,就认定他不会受感情的伤害。
她自己经历过那种痛苦,又怎么忍心让路随经历一次。
“你怎么找到这儿来的?”雾茫茫走到路随跟前道。
“只要有心,没什么是找不到的。”路随脱下自己的大衣,披在雾茫茫的肩头,又伸手去牵她的手,“还不错,站了两个小时,冻成冰棍之前还知道往回走。”
雾茫茫诧异地回看了路随一眼,他也陪着自己站了两小时吗?
雾茫茫内心涌起涩涩的暖流,只是现在路随对雾茫茫的每好一分,就会让她更愧疚一分。
雾茫茫还记得自己曾经对路随许诺的话,如果她想要红杏出墙,有了二心,一定会亲口告诉他的。
而她的现在的心有了动摇,不再那么纯粹,雾茫茫自己也极端憎恨眼前的局面,可是要让她现在立即就彻底将程越这个人从她的内心深处剔除,雾茫茫却无论如何也做不到。
“在医院见到程越,他怎么说?”路随问。
雾茫茫心虚地垂下眼皮,回避了路随的目光,“他没说什么。”
“哦。”路随尾音挑了挑,侧头看了看不敢看自己眼睛的雾茫茫。
车里流淌的是可以吓死人的安静,路随何其聪明,雾茫茫知道他肯定是看出什么来了,只是没说而已。
亏她还“演戏”演了那么多年,这会儿居然一点儿演技也飚不出来。
“我……”雾茫茫想说,给我一点儿时间,我不会对不起你的,我又不是傻子。
弃我去者不可追,她只是有一点小小的遗憾而已,毕竟当初是真的真的太想咬一口那只闻起来香香的烤红薯了。
“圣诞晚宴的礼服路琳已经帮你做好了,我带你去试一试?”路随道。
上一次的圣诞晚宴,给雾茫茫的印象就非常不好,后面他们相处的情形更是江河日下。
今年雾茫茫和路随还没有讨论过这个话题,雾茫茫是默认不参加的,说好了不结婚的,若是陪路随去开舞,又要招来许多这方面的揣测。
现在雾茫茫听见路随这样说,就知道他是在逼自己明确表态。
即使没有发生程越这件事情,雾茫茫也知道自己还没有做好陪路随参加路园圣诞晚宴的准备。
感情虽然逐步升温,但总是需要时间去积累、去验证的。
而雾茫茫觉得路随是明白自己的心态的,而这一切因为程越的出现都改变了。
雾茫茫说不出拒绝的话来,她知道现在如果她说不去,路随一定会觉得她是在顾念程越。
可即使是雾茫茫自己,也不能说她的决定就完全不受程越的影响。
路琳那儿他们自然是没去的,雾茫茫的沉默已经表达了她的观点。
“睡吧。”路随在走廊上向雾茫茫道了晚安。
这是他们和好之后第一次分房睡,雾茫茫愣愣地看着在她面前缓缓合上的门,躺在床上,只觉得浑身都失去了力气。
有些谎言不是她不想说,而是她的每一丝神情异动都逃不过路随的火眼金睛的,即使骗得了他一时,长此以往他也依然会发现的。
雾茫茫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看了一夜。
早起,按照医嘱吃了一片药,雾茫茫现在是彻底冷静了,也知道这样下去不是个事儿,要是换成路随的初恋女友回来,她心里还不知道要膈应成什么呢。
易地而处,路随对她的容忍度已经非常大了。
可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骄傲和底限,路随也不可能一味的忍耐,何况他还是站在云端的人,想要什么会得不到,何必非在她雾茫茫这棵歪脖子树上挂死。
雾茫茫坐在镜子前,给自己上了个淡妆,人总是要气色好了,精神才能焕发,她不想再被过去可悲的自己给打倒了。
雾茫茫下楼时,路随已经坐在餐桌边了,她走过去坐下,路随也没看她一眼。
雾茫茫喝了一碗粥,用餐巾抿了抿嘴看着路随道:“我待会儿想去医院看看程越。”
路随将手里的报纸折了折,放在手边,然后道:“彼得会帮你安排车的。”
雾茫茫看着冷淡不已的路随,心里无比难受,却也知道怪不了路随。
她前日的表现太可怕了,路随心中不喜肯定也是应该的。
雾茫茫伸出手,覆在路随搁在餐桌上的手上,“你别误会,他救了我,我只是觉得应当去看看他。你能不能给我一点儿时间,我会处理好这一切的,我只是需要时间去确认。”
路随将手从雾茫茫手中抽走,他的确是生气,不过更多的是生他自己的气。
理智如路随当然知道这时候如果想赢,应该做的事情就是更宽和温柔地对待雾茫茫,这姑娘心特别软,只要他不出错,雾茫茫绝对说不出要分手的话。
只是每个人都是有情绪的,又不是机器人。
爱得越深,期望就越大。
于路随看来,最好的局面当然是雾茫茫果断而坚决地拒绝程越,但他们两个人都心知肚明,这不可能。
路随心里厌恶雾茫茫的愚蠢和优柔寡断,甚至会愤怒的想,就应该放手让这愚蠢的女人和那愚蠢的男人配一对儿,然后看他们一代又一代地蠢下去。
这样,他也就少了许多的麻烦。
雾茫茫脸上的淡妆和精心挑选的衣服,都让路随觉得刺眼,也觉得讽刺,这就是个典型的养不熟的白眼狼。
“你的眼里是不是只能看到程越一个人?”路随抬眼看雾茫茫。
雾茫茫摇了摇头。
路随看着雾茫茫的眼睛道:“那就证明给我看。”
路随站起身又道:“今天去了医院后,你最好去一趟吴用那儿,心病总需心药医,你的药已经回来了。能不能治好,就看你自己了。”
雾茫茫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从路宅出来的。
她没有先去医院看望程越,反而直接去了吴用的办公室。
幸亏吴用这会儿没有病人预约,看到雾茫茫来,直接将她领入了办公室。
雾茫茫在沙发上静静地坐了一会儿,才缓缓开口,“吴医生,我想我有些理解当初我的妈妈了。”
吴用调整了一下坐姿,雾茫茫和他聊过柳女士,但从来没有用过这种语气。
“其实人的情感自己有时候真的无法控制。当初爸爸那样对她,她心底一定也是很难受的。那时候我不仅没能帮她,反而还一心埋怨她。现在想起来,爸爸妈妈相爱的时候,我的生活一定是很幸福很快乐的,所以后来落差那么大,我才没能把心态纠正过来。”
“不过你现在看看我爸爸妈妈,他们相处得很好。不过其实我妈妈的重心早就从我爸爸身上转移了,她一心扑在她的社交圈上,我爸爸则是一心在事业上,家里的氛围现在很好。”
“我昨天晚上想了一个晚上,为什么我以前就没想到呢?总是问别人要爱,把所有的幸福希望都寄托在别人身上,这多可笑。我自怨自艾了这么多年,到头来才发现,一切错误的根源都在我自己身上。”
“当初程越离开的时候,我恨死了他,发誓再也不要理他。可是现在想起来,他又有什么错?他是爱我的,甚至为了我连命都可以不要。可是一个男人没有他自己的理想,一辈子只懂沉溺于情\爱又怎么立得起来,怎么对得起老天赐给他的天赋。我从来没能理解过他,只是一味的索取,他为我付出良多,受过很多的苦,我现在只觉得愧疚。”
“茫茫,不要把一切的错归咎在自己身上。”吴用道。
“我没有。只是以前我只能看到他人的坏,现在我可以看到他们的好了。”雾茫茫笑了笑,“谢谢你,吴医生,这么多年都陪我走了过来。我想现在是我该面对现实的时候了。我觉得时光真是很神奇的东西,曾经觉得为之天都塌下来的事情,现在回忆起来居然会有荒唐可笑的感觉。”
“那路随呢?你谈了你的妈妈、爸爸,还有程越,但是没有谈起他。”吴用问。
雾茫茫想了想道:“这件事还是正在进行时呢,也许十年后我就能对你开口谈他了。当然也许用不了十年,感情现在不是我生活的重点了。”
雾茫茫站起身朝吴用伸了伸手,“我能不能抱抱你?”
吴用迟疑了一秒。
“像一个朋友那样,我今后可能不会再来找你了。”雾茫茫道。
心病最好的医生只有自己,别人的开导、开解当然具有巨大的帮助,可是最后能不能走出那个怪圈,靠的还是只有自己。
吴用笑了笑,像雾茫茫伸了伸后。
雾茫茫轻轻地抱着吴用,然后道:“吴医生,你知道战胜恐惧焦虑症的最好的方法是什么?”
吴用不语。
“那就是让自己无所恐惧。”雾茫茫轻声道,然后缓缓退出吴用的怀抱。
走到门口时,还俏皮地对吴用眨了眨眼睛,“不要太想我哟,我知道你研究我很多年了。”
“茫茫。”吴用在门口喊住她,“爱,从来都是人生的重点,并不是年纪大了,爱就不重要了。人只有在求而不得的时候,才会退而求其次。当然,爱也不是人生的唯一重点就是了。”
“谢谢。”雾茫茫淡淡地笑了笑。
雾茫茫随后去了医院。
程越还在住院观察,他只是有些皮外伤,最大的伤就是左手手腕骨折了,这是他慌忙间撑地造成的,他的脑袋在地上受到了一点小小的撞击,因为大脑是个精密物件,所以要留院观察。
雾茫茫有些不好意思地坐在病床旁边,给程越削了一个苹果。
程越接过苹果笑了笑,“你还记不记得,读初中那会儿,你每天都要带个苹果到学校,还是进口苹果,又红又大,国内少有超市有卖,即使有,也要10几元钱一个。你自己每天都吃不完,非要分一半给我,逼着我吃,说不能浪费粮食。”
雾茫茫张了张嘴,想起这事儿来了。
现在回忆起来还真是好笑,那时候她是真的单蠢,从来都没考虑过家境不好的程越心里会不会有其他想法,难怪以她的条件,追了程越三年都没追上,直到高中才算拿下他。
“那时候我的行为一定让你很头痛吧?”雾茫茫道。
的确曾经令人无比烦躁,可现在回忆起来,那种甜蜜却像海\洛\因一样让人戒不掉,程越心想。
其实还有一个细节程越并没有提到。那时候雾茫茫给他削苹果,从来都是一刀从头削到尾的,大小姐在家里不知道祸害了多少个苹果才练出来的绝技。
中间皮削断掉的苹果,雾大小姐总是会很大方地分给她那些小随从们吃。
只有最完整的那个,才送给他——程越。
而今天,雾茫茫削的苹果,皮断了很多次,她也没放在心上,不知道是技术生疏了,还是早已没有了当年的心境。
“哦,忘了跟你说了,那个司机,我和阿姨商量了没让他赔偿,这一切都是我的错,你的医药费我会……”
雾茫茫的话还没说完就被程越打断了。
“这点儿医药费我还能出得起。”程越道。
雾茫茫不说话了,她只是在陈述事实,但无疑这样的话的确会刺激到程越的自尊心。
“别担心,现在我的自尊没那么脆弱。”程越苦笑道。
“虽然我不想承认,但当初自尊却是差点儿逼疯了我。我曾经恨你父母的铜臭,憎恨金钱,可是一定的财富基础的确能让人获得尊严。当时如果我不走,我真的不知道我们的未来会怎样,我害怕自己会忍不住做出伤害你的事情。但是现在,茫茫,我或许没有你的男朋友有钱,但是我不会再因为你给我买我买不起的苹果,请我吃我吃不起的西餐就觉得自尊受损了。这样的我,才敢重新爱你,你再也不必顾虑我那该死的自尊了。”程越道。
雾茫茫“噗嗤”笑了出声。
当初一心想将自己的爱情捧到程越的面前,却从没在意过他需不需要,他想不想要。
真是年轻妄为的青春啊。
“这么说,我现在请你吃饭的话,可以去高级餐厅了对吗?”雾茫茫玩笑道。
程越也笑了起来,“其实,那次你请我吃西餐的时候,我是有钱付账的。我暑假打了两个月的工,但是你坚决不给我机会。”
雾茫茫皱了皱眉头道:“我当时到底得有多蠢啊?”以为只要不花程越的钱,就不会给他造成负担。
“蠢得很可爱的。”程越笑。
“后来,在我的心里,我就想,我这辈子一定要请你再去那里吃一次西餐,这一次要我来付账。”程越道。
雾茫茫看着程越,她才意识到自己在程越的生命里留下过多少的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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