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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十四 交易(上)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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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连续击败盖伦,查尔斯的内心对自己充满了自信,如果说第一次是侥幸获胜,那么第二次就是凭借实力获胜了,当然,装备也是实力的一种。

所以从广场回来,查尔斯就拿着那根法杖翻来覆去地观察,这次要不是靠着这根法杖,那么决斗的结局无疑是悲惨的。

这次决斗使查尔斯得到了一个宝贵的经验,那就是装备的重要性。他在考虑着下个月的生活费到手,能不能动用其中的一部分金币把这根法杖从李斯特老师手里买下来,哪怕贵一点也没关系。

诗人狄兰的看法却是不同,他坚持认为当务之急还是要在个人形象上花金币,因为查尔斯已经是军校的名人了,而作为一个名人,总是有一些便利条件的,那么穿着太寒酸了实在说不过去,穿着一身平民的服装还怎么能够跟那些有分量的人物去打交道?

一个人的成就大小,关键在于跟谁在一起。这个道理诗人是清楚的,他的眼光也是长远的,所以他打算要好好培养查尔斯的贵族气质和艺术修养,如果能够借此混进上流社会,那么前程和金币永远都不是问题。

那时候要买什么装备都不成问题!

为此狄兰和查尔斯展开了激烈的争吵,巴姆在两人中间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始终一言不发。

从内心深处而言,巴姆是很赞同狄兰的,只要有金币就有装备,当然也会有女人,这是毋庸置疑的真理。但他又不敢公开表态支持,因为查尔斯的冰锥术现在已经越来越精准了。

所以吵到最后的结果是折衷的,让查尔斯拿五百金币去找李斯特,能买下法杖固然最好,要是不能的话,那就再等一个月再说。

但吵完了大家才发现一个很现实的问题——这次又把盖伦少爷给揍了,科迪夫那个吸血鬼难道会善罢甘休?

搞得不好下个月连五百金币都没有!

而且一个更现实的问题就摆在损友们面前:昨天晚上在酒馆里好像把最后一枚金币都喝光了!

这才半个月而已!剩下半个月怎么过?!

三个衣衫褴褛的败家子坐在桌子面前相互瞪着,谁也不出声。

“都怪你们俩!”半晌,查尔斯怒气冲冲地说:“喝什么酒?!还惹事!现在让我怎么上学?看看我这一身,有一点七级魔法师的样子吗?”

“所以我说形象很重要吧,现在同意的我说法了吗?”狄兰悠悠然地说道。

现实面前,查尔斯不得不承认诗人的话确实还是有几分道理的,某些特定的情况下,形象似乎,好像是要比装备重要一点,嗯,只是一点。

“老大,我身上的衣服比你的完好一些,你先穿我的去上学,我在宿舍窝几天。”关键时刻巴姆总是那么贴心。

“你的衣服我能穿得上吗?!还是你以为我在演戏剧?!”查尔斯怒气不减的说道。

“要是我们能够拿出一点值钱的东西去卖就好了。”狄兰也是挠头不已,没有钱,商务学就是学到大师级也是白搭。

这句话似乎提醒了巴姆,他猛地一拍大腿大喊一声:“老大,我们还有这个……”

说完他一阵翻箱倒柜,然后小心翼翼地把那个装着可乐罐子的木盒子端了出来。

打开一层又一层的布,那个曾经扭转了查尔斯命运的可乐罐子终于出现在三人眼前。

诗人狄兰的眼前一亮:“这个,好像看上去很昂贵的样子……”

卖给谁呢?查尔斯首先想到的就是李斯特,但立即遭到了狄兰的反对,并且提出了两条反对意见:

“首先,李斯特老师本身就很穷。”

两位损友点了点头表示同意,诗人接着说了下去:

“然后,卖给老师你甚至连价格都不好意思谈。”

两位损友再次点头然后问道:“好吧,那你说卖给谁合适?”

“科迪夫!”

“什么?那个吸血鬼?!”查尔斯和巴姆惊得跳了起来:“你脑子没问题吧?”

“他有钱,买得起,再说,我们跟他搞好关系只会有好处,以后的生活费就有指望能够全额拿到手了。”狄兰分析道。

两位损友相互看看,半天才疑惑不定地点点头。

片刻后,查尔斯和狄兰就急匆匆地往校务处方向跑去,他们低着头,鬼祟得像个盗贼,生怕被人认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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