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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夕这个姑娘,从个性上讲,一直是一个偏于激进的人。
当年在程家,不服管的下人不止她一个。常挨揍的却只有她一人儿。
珍珠选择了从一个仆人不择手段的爬上去,变成半个主子;翡翠当面忍气吞声,背后无所不用其极的捞钱赎身;志同道合的最后一个姐妹琥珀,是她们一波人中最老实不逾矩的,混着混着也就慢慢认了命了。用她自己的话说:谨守本分,免得别人不给你做脸,才能保全最多的体面,最好的前程。
“我算是看明白了,那么多落得凄惨下场的逃奴叛婢,哭都没地方哭去,别人知道了也只会呸你不忠义,眼泪都不会掉一滴的呀……”
只有杨夕,打死都不肯低头。连曲线救国都不成。非要修真筑基,让那一纸卖身契沦为空头的文书才成。
眼见一颗毒瘤长在眼前,不从根子上挖了,她是无论如何都不能舒坦的。哄自己说那瘤子是个大号的项链坠子,那更是把杨夕打碎了,烧成灰儿,重新捏一个,都做不到。
现今,她终于筑基了,境界还未稳。但依稀可以看见前方的飞天遁地,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卖身的那一纸文书也可以从官府拿回来,摔在程家人的脸上……或许是坟头上了。
这感觉几乎不怎么真实,似乎憋了这么久,就这么平淡的筑了基,几乎不是她杨夕风格。
翡翠淹死在了程家的深井里,珍珠永远的留在了巨帆城,琥珀早变成了程家下人房里触目惊喜的一墙红色糊糊。
终于实现了愿望的杨小驴子却没机会问一句,她当年就几次想问的话语:“你真的觉得,小姐赏你半盘剩菜叫体面?将来生个娃娃继续吃小小姐的剩菜叫前程?”
“杨夕,缓过来了么?”连天祚一边说,一边把自身灵气源源不断的输进杨夕的后背心,让她刚筑基过后空虚的身体能舒服一点。
“先把邓远之他们也从幻境里扯出来吧?人偶术应该能做到的,先把修士救出来,村民们实在不行就用绑的……”
杨夕道:“连师兄,咱们直接把这个幻阵干了吧。”
饶是连天祚已经十分虎逼了,还是忍不住顿了一下,“……”
想了想,“……”
又想了半天,迟缓道:“你说啥?”
杨夕指了指千倾地宫的更深处,黑曜地面的最中心。一座一座诡异微笑的“活人蜡像”中间,有一团隐约的白影。
挣出幻境之前,连天祚的肩膀上她依稀瞧见个溜圆儿的白东西,并以为是个蛋。
不过现在看清了,小山一样半扣在地面上,不大规则的椭圆形,靠近地面有一道宽阔的缝隙。
丝丝缕缕的雾气从缝隙里喷出来,细看之下隐约有几分阳光下折射般的幻彩。就是那种粗看有,细看又没有,多盯一会儿又觉得依稀仿佛是有的幻彩。
——岛行蜃
杨夕伸着手指头,很有几分凶悍的样子:“咱把那大蛤蜊敲了吃肉,就当给离幻天死的十几万修士报仇。”
连天祚摸摸了杨夕的头顶,不烧。
于是认真讨论:“那要是打不过呢?不想给离幻天陪葬,他们可都是唱戏的!”
杨夕已经扯着连天祚往那边去了:“不至于,小王爷跟我研究过这东西,没什么攻击力,被他攻击的修士,都是被幻术困死的。夏千紫当初回山,欺负了这玩意儿一个月,还不是活蹦乱跳的爬上昆仑来了?”
离幻天长老夏千紫,回山发现岛行蜃的时候,的确是自己想了无数办法弄不死,才上了昆仑求助花绍堂。
没错,岛行蜃不是上古神怪,只是一种极特别的强力怪。离幻天不是打不过,重在打不死。
连天祚跟着杨夕在岛行蜃旁边站定,抬头瞻仰这座外壳比铁石更坚硬的“小山”。壳面光滑,敲上去邦邦响。
虽然明知是个空心儿的样子货,还是有点心虚。
手边没有剑,张开牙齿一口咬上去……唔,牙疼。
连天祚捂着很疼的牙齿:“当年可是掌门才劈开的呢,灵剑三转呢!”
一回头,却见杨小驴子鼻子底下勒上一根布条,看模样很像去抢劫的山贼。
“掌门干掉空降昆仑的夔牛花了三天,干掉这玩意儿只花了一剑。也不能因为牛刀杀过鸡,就说鸡也跟牛一样厉害了!”
连天祚指着她的造型:“你这是?”
杨夕摆手:“这蜃气一股骚味儿,我有点遭不住。”
说完一低头,仗着身材矮小从蜃壳开口的缝隙钻进去了。
连天祚:“!!!!”
说好的商量呢?
连忙也低头往里钻。
奈何块头实在大,又不是特别灵便的人。先是卡住了屁股,换个角度又卡住了肩膀,缩起来又不小心撞了老腰。
"哎呦!”
他这肉身的骨龄有五十多岁了,还真是不怎么禁折腾。
一朵蓝莹莹的离火从前方的黑暗里,忽然转过来:“连师兄,你看好了外头那个延维,还有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复活的睚眦。我估计幻境一破,这俩玩意儿就得疯起来。没准儿就是拿来守幻阵的。”
连天祚爬着,慢慢从蜃壳里头蠕动出去。
趴在地上歇了半天,心想:这个肉身要是死掉了,下次一定捏个短小的,最好能从□□钻过去那种。
蜃壳内部的质感,油腻腻软乎乎的有点儿恶心,还有那股子熏人的味道。杨夕顺着蚌壳儿的边缘摸了一圈儿,没发现有什么专门喷气的器官。
心里有点儿怪自己以前功课做得不够。
转身踩着脚下沼泽一般的质感,杨小驴子冒险往深处走去。
她还有个理由,没跟连师兄说,自别了夜城帝君一行,她心里就隐隐的不踏实。不是觉得自己要完,而是觉得夜城帝君那边儿要出大事儿。
这种很直觉的东西杨夕很少讲出来,因为显得蠢,并且没人信。
肚子里边儿滚一圈,觉得也只有离了自己,这幻阵突然变强,把外边儿的人也给迷了,算是一种靠谱的可能。
所以只救里头这些人没用,还是得干掉这个幻阵。
骨□□嘛,杨夕吃过。
南海战场清怪那一年,天天吃的都是海螺、蛤蜊、扇贝,都差不多。壳子中间有块肉连在壳壁上,劲儿很大,用来盖盖儿。一把小刀撬进去使劲儿一划,把这块肉切断了,盖子就撬开了。
据说更好的办法是拿水直接煮,或者加点盐让它们脱水,妥妥的速杀。可杨夕没试过,她只吃过生的。
刚开始来自内陆的土鳖们还觉得挺新鲜,不少心思浪漫的还收集贝壳。杨小驴子也偷偷攒过两个好看的,想要拿回去做对儿耳环。后来想起来自己长这么大是没有人给穿过耳洞的,自己也不会这个手艺——旁人都说这是手艺,穿不好耳朵会变丑。
想起来自己没爹没娘老道士也不管,气得又把一红一篮两只贝壳踩成了扁的。
杨夕在黑暗中停顿了一下。
哦,老道士……
果然我的记性是有人动过的。想不起来所谓老道士这个人,却能在回忆的蛛丝马迹中,找到自己怀念过这个人。
一双大眼仔黑暗中闪了闪,有空要好好捋一捋记忆,说不定能挖出那老贼点什么。
放开脚步继续往前,空间越发的窄,杨夕已经是爬着往前挤了。
这些蚌肉上分泌出一种滑溜溜的,泛着淡淡白光的液体,摸起来像油又像水,几乎要把人裹住。
忒恶心。
鸟师兄说过:其实海民不怎么爱蚌壳,就像河边儿的住民不怎么在乎鹅卵石,森林里的猎人也很少采了树叶当书签。
宁孤鸾因为不是人,也从来不想当人,心里还总有点瞧不起人。
所以看人的眼光,有时候还真是挺通透毒辣的。
海边儿那些日子,大家对贝类热爱持续了连一个月都不到。刚开始吃起来是特别鲜,后来真是闻见味道都觉得腥。
而眼前这个会喷气的巨型蛤蜊,尤其腥得厉害。
杨夕抬手正了正鼻子底下那根布条。
没办法,米面运不进去,他们不是拿那些东西当菜吃的。那是当主食。那片奇葩海滩还不怎么产鱼虾,就是贝类多。
杨夕又抬手正了正鼻子下面的布条。
动了动僵硬的脖子。
趴在软绵绵的蜃肉上,杨夕觉得有点不对劲儿。
怎么觉得有点硬呢?
硌得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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