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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后摇晃着椅子,李君握着一柄粗制的铁剑把玩着。
自从获得东方老者的传承后,除了能滴血驯化魔兽外,再有的,不过是力气增大了一些,可以拳裂金刚石。
排除可以召唤魔兽这种能力外,以李君自身的综合能力水准来看,也就是强大一些的剑侍。
甚至在某些方面,比一般的剑仆还不如。
比如实战能力,虽说李君亲自动手杀过几个人,但都是趁着其重伤濒死之际下的手,一点剑术的基本功都没有。
剑仆,剑师中最低端的存在,一般为十几岁的少年,会一些扎实的基本功。
而剑侍,已经具有了一定的格斗能力,剑术攻防自由转换,沐浴过鲜血,拥有自保的战力。
这两大境界,体内都无斗气的存在,唯有剑侍之上的剑士,在刺出剑时,会自带一股白色斗气。
譬如比伦,便是一位拥有白色斗气的剑士。才算是刚刚踏进迦南大陆的强者之列。
“凭我现在自身的蛮力,若能有剑侍的格斗技巧,外加上成群的黄鳞蜂,哪怕碰上巅峰时期的剑士,也有了逃命的能力。”李君轻轻的晃了晃,高脚杯中的银白色的朗姆酒,一饮而尽后,便推门而出。
李君来到维斯镇,已有六天的时光了,自从那天夜里,闯入家中的几个佣兵,诡异的消失不见后,小镇上只是出现了一小会儿的骚乱,就仿佛忘记了此事,谁也不在谈及了。
李君对于镇里人们的冷漠态度,心中不由得一寒。几个活生生的人,不明不白就这样死去,只是在短短的数个时辰后,拿着一具一级魔兽的尸骸,便结案了事,从此再无人提起。
“哦,你是说那几个佣兵吗?这很正常啊!在这座仅靠魔兽森林的镇子里,隔三差五的就有几个倒霉蛋,被窜出森林的魔兽,当成晚餐给叼走了。你是刚来这里,等你住久了,慢慢习惯后,就好了。”一位醉鬼这般跟李君解释道。
“难道小镇上的治安官不管吗?”
醉鬼嗤笑了一声,搂住李君的肩膀,打着酒嗝,道﹕“朋友,你是说那个胖老鬼吗?他除了能在几个花枝招展的粉女身上使使劲外,别人的死活****什么关系?”
“维斯镇乃苏拉男爵的封地,即使那位治安官不管,莫非男爵大人也放任不闻,任由魔兽出来伤害他的子民吗?”
“苏拉男爵?”醉鬼灌了一口朗姆酒,满嘴酒气的说道﹕“那是个虔诚的男爵!一天的时光,能有大半都呆在教堂里,就连那个胖老鬼治安官,也足足有三年没见过他一次面了……”
李君轻叹了一口气,如此松懈的秩序、如此荒诞的男爵,这小镇至今没有发生什么大乱,或许真的是蒙幸光明女神的庇佑,也说不一定呢。
维斯镇不大,花上二个小时就可以走遍。
这里多酒坊和赌场,当然,妓院也不在少数。
一名名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异域女人,不断的冲街上来来往往的人媚笑着。
当她们看到李君时,顿时发出了惊呼声,肆无忌惮的上下打量着李君。
李君脸蛋一红,加快了脚步,急匆匆的离开了这里。
随意的找了一家酒馆坐下,要了一瓶朗姆酒,自斟自饮了起来。
当李君眸光一瞥后,眼睛顿时就移不开了。
“嗨,朋友,你嘴里叼着的东西是什么?”李君轻轻的拍了拍,前面一名佣兵的肩膀,问道。
那名佣兵皱着眉,不耐烦的转过头,在看到李君的模样后,顿时一愣,随即带着一丝很诡异的笑容,说道﹕“我知道你!不就是那位慷慨的花了五个金币,从“输神”手中买下他的房子的傻蛋黄种人吗?”
四周人一听,顿时哄然大笑。
“输神?很逆听的一个称谓。”李君笑了笑,并没有动怒。
“因为那个脏狗逢赌必输,结果把自家的酒馆都输没了,气死了老爹,自己的妻子都跟她的小情人跑了,唯一剩下的,只有那个破房子了。”一个佣兵道。
“听说啊,那个脏狗把给自己老爹,火化下葬的骨灰盒的钱,都输在了赌桌上,不得已,他就把自己老爹,埋在了自家地下……”
李君听后,脸色蓦然一变,急匆匆的回去,拿着一把锄头,掘地三尺,才闻到了一股无比腥臭的味道。
“妈的!”李君大声的咒骂,捂着鼻子,呼喝来几个闲汉,付给了他们几个铜币,帮忙把尸体送到火化房烧掉。
中国古代,有卖身葬父之说,也有卖身救母之孝,各坊间人人传赞,编成无数小曲儿和京戏,无不心生垂怜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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