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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给李兆燊做蛋糕,一是感谢救了姑婆,圆了上一世的遗憾;二是感谢那十万奖学金,让他有了人生的第一笔启动资金。
李兆燊不是单纯的十四五岁的小男孩,豪门教育下的男孩,见识过更广阔的世界,思想成熟,懂人心,也懂人性
——懂他的想法,懂他无法宣之于口的暗恋,更懂一个农村男孩囊中羞涩的窘迫。
李兆燊用最顾全他脸面的做法付清了‘报酬’——三年陪伴的报酬!
世事茫茫难自料,他早已经看透了世事的不讲道理,人生难得圆满,总会留有缺憾。若是高考没有考上b大,他和李兆燊将再无交集,或许多年以后会再次相遇,地位悬差太大只能如上一世一样照面不相识;地位相距不远还能上前握手道一声,“同学,你好!”
高中三年,他已经很少会想起李兆燊,想得更多的是李兆燊带走的猫,胖胖的,黏黏的,跟个小黏糕一样。
他还不知道那只猫叫什么名字?
……
……
三年后,京市。
“喂,南瓜,你到了没?”罗浩站在一家麻辣烫的店门口张望着,手上拿着冰冷的手机。已经成年的他个子长到了一米八三,身材壮硕,喜欢打篮球,皮肤晒得有些黝黑,留着寸头,里面穿着个很简单的t恤,外面套了件羽绒服。
许知南骑着自行车从巷道中穿行而过,发丝长即过耳,戴着无框眼镜,皮肤很白。他舍弃了所有无用的社交和课外活动,苦熬三年,将自己从黄种人熬成了‘白’人,也熬进了现在国内首屈一指的名校内。
双手的指甲修剪得很整洁圆润,幼时常年干活导致的指节较粗,寒冬的烈风将双手吹得惨白,鼻尖也冻得通红,感觉下一刻就要流出鼻涕了。
他和罗浩在同一座城市读书,并不是同一个学校,罗浩上一世虽然考上了大学,但只是将将考了个二本院校。这一世他和罗浩都在同一个城市,皆考入名校,还是很有成就感的。
b市什么都好,就是冬天太冷了,夏天又太过干燥。冬天室内有暖气,闷热得上火流鼻血、室外严寒冻得流鼻涕,让他这个习惯湿润气候的南方人有点受不住。
罗浩看到许知南骑着破旧的二手自行车过来,赶忙跑过去,见人没带围巾也没带手套不由得责怪道:“怎么没带手套围巾?”
许知南停靠住自行车,扶了扶眼镜,“忘了。”
“快进去暖暖,等会冻感冒有你受的,这里可没人嘘寒问暖,吃饭都得给你喂到嘴边。”罗浩调侃道。
他是想起高二那年许知南生病,真的是被全家当个国宝一样对待,喝水是他奶奶亲自倒的,他妈还想给许知南喂饭,看得他目瞪口呆,幸好许知南强烈要求自己吃。
“哪壶不开提哪壶,真损!”许知南裹着大衣蹿进店内,在挨着暖气管的地方坐下,双手互相搓着取暖,朝手掌间哈气,眼镜片上都有一层薄薄的雾气。
许知南取下眼镜,拿出纸巾擦了擦。罗浩不由得多看了两眼,高中用眼过度,许知南早早的就带上了眼镜。
戴上眼镜的许知南更成熟,像个面目稚嫩的大人。取下眼镜的许知南更为柔和,典型的南方人长相,身高在南方地区算前列的,骨架并不宽大,相反还有些偏瘦。穿衣简约有型,不会着奇装异服,穿过最为鲜亮的颜色就是白色,头发不长不短,不会过多注意容貌,但每天都保持清爽干净的姿态。
两人同窗十二年了,小学、初中、高中一路到现在,他见过无数模样的许知南,但每次有点新发现都会心跳加速、跟老旧的机器一样开始卡壳。
“你看什么?快夹菜。”许知南擦好眼镜戴上。
罗浩回过神来,两人早已知晓彼此的口味,去拿菜的时候也会尽量挑许知南爱吃的菜。
许知南不挑衣食住行,但不能吃苦的东西、猎奇的蔬果以及大部分海鲜。老家有的他都能吃,因老家内陆地区,许知南是不怎么吃海鲜的,能吃河鲜。罗浩自己更不挑吃食,啥都会吃,也很能吃,成长发育的那半年时间,一天三顿,早上得吃两笼肉包,中午和晚上三碗大白米饭还有菜,他妈说他是饭桶成精了。
挑好菜拿给店家称重结账,罗浩倒了两杯水放到桌上,又过去拿着号码牌坐到许知南对面,“什么时候回老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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