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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八章 高高山头,高塘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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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涉嫌一点黄色下流的,还要数这个:

“头对头,脚对脚!老屄对老**!”

此外,还有一些字谜。例:

“一点一横。屁股两横”。

谜底是:六。

“一点一横长,一架楼梯作大梁……”

其实,后面还有两句,只是笔者一时不能想起。答案竟是大写的“郭”字。

然而,在花墩,几乎百分之九十以上的谜语都是以“高高山头”开的头:

“高高山头一个大造佛……”。

“高高山头……”。

何谓“高塘”?

俗话说:上有天堂,下有“高塘”。——诸位,不瞒你说,恐怕只听说过“上有天堂下有苏杭”吧?而“上有天堂,下有‘高塘’。”则是鄙人杜撰。

何谓“高塘”?

——山塘名。在拶山脚下,接近北山村附近。距花墩村约有3华里。

在从前,尤其是在解放之前,由于医疗水平有限,所以,凡是会生育能生育的夫妇,哪一对不生个七个八个,乃至十几二十个的?又有哪一户不夭折一个两个、七个八个乃至十几二十个的?有的家庭甚至生下一窝,最后仅剩下一个。

那些夭折了的婴孩,有的才几岁,有的出生才几个月乃至几天,就死了。死了?扔哪儿去?他们的待遇还能像那些七老八十的人死了一样,给他一具寿棺吗?花墩先人的处理方式,往往是拿把锄头弄只畚箕,将孩子的尸体拿到山上埋了,或直接扔进高塘喂鱼。所以,花墩的先辈们,在骂那些淘气的小子们时,往往会骂:

“你个背高塘的货!”

或者:

“你个被畚箕的东西!”

这都预示小孩子的夭折,长不大。

随着医疗水平的提高,现在,乡下的一对农家夫妇,至多生一个两个。患“百日咳”,“三天疯”,“七天疯”死了的人,已少之又少了。

然而,意外的夭折事件还是在所难免。

一日,一对外地来花墩打工的夫妇,他们从老家带来的一对孩子,白天孩子无人看管。那天,七岁的姊带了五岁的弟到村南的一个公共厕所方便,不慎跌进粪池。姊被人救了,弟却被淹死了。按惯例,淹死的小孩应“背高塘”。但“高塘”早在上个世纪的八十年代,即已填没了。孩子的父亲随便将他埋在村南的大丁岩山上。后经人举报,派出所介入此事。

已被掩埋的孩子的尸体,被再次挖了,送进火葬场火化。

“高塘”早已不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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