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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太常寺卿的心事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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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常寺卿秦廷玉最近十分忧愁,下月初一便是万国使节拜访大唐天子的大朝会了。按照惯例,皇帝陛下会在大明宫含元殿举办盛大的国宴,宴请四方来使。作为太常寺卿自然肩负所有舞曲编排的重任,若仅仅如此倒也罢了。偏偏晋王殿下向陛下提议,由每个藩王编排一个舞蹈,在国宴上敬献。

宫中对于礼乐都有定制,若是藩王们编排出了不合规矩的舞蹈,他这个做太常寺卿的还要白白担上责任。各个王府都有不少声乐伶人,这倒不是问题,但歌舞的编排就是一个大问题了。若是编出的歌舞不能让万国来宾满意,拂了圣意,吃罪的还不是他这个太常寺卿。

但他又不好统一安排歌舞,毕竟这在各藩王看来是一次取悦陛下的好机会,既然存在竞争关系,就不可能毫无保留的共享。

最终秦廷玉决定拜访为各藩王编排歌舞的心腹,向他们说明朝廷歌舞的规矩礼制,也好让各位王爷心中有个数,不至于过于出格。

这第一站当然得拜访东宫,作为太子的心腹,荀冉荀小郎君奉命为东宫督办歌舞。这个荀小郎君可不简单,不但制作出了吉他这等乐器,还吟诵出《把酒问月》这样的绝世好诗。最近长安市坊间流行一种叫羊肉泡馍的小食,口感极为鲜美。这羊肉泡馍馆虽然是齐国公府常小公爷开的,但据说也是这位荀小郎君提供的秘方。不过十来岁的小子,竟然在诗词,乐理,美食方面都有极高的造诣,他真有些怀疑荀冉是转世妖孽了。

此子年岁尚轻,若是正常发展下去,定会成为一代名臣。

想到这儿,秦廷玉便起了私心。作为清水衙门的太常寺,并捞不到多少油水。除了祭祀和各种大典时,几乎没有人会想起他这个正三品的太常寺卿。但若是把此子揽入太常寺中,凭借他的才华,一定会让皇帝陛下乃至整个朝廷的目光再次聚集在太常寺上。在这寸土寸金的长安城,圣眷才是最值钱的东西。

马车停在了荀府正门外,秦廷玉施施然走下马车,背负双手走向大门。

“本官是当朝太常寺卿,要见你家荀大人。”

秦廷玉的声音很威严,荀府的门房听后却是有些不屑。

“太常寺卿,这又是什么官?我们家老爷不在,你回去吧!”

“你!”秦廷玉不曾想荀府小小的一个门房都如此跋扈,气的有些发抖。“荀大人好大的架子,也罢,也罢!本官便在这荀府大门外等着,什么时候荀大人回来了,什么时候本官便进府!”

......

......

荀冉今天去西市买了不少东西,有芸锦记的绸缎,翠生行的翡翠镯子,当然还少不了红袖添的胭脂水粉,这些都是送给梅萱儿的。经历过这许多,荀冉终于确信自己是爱着梅萱儿的。尽管这份爱有时会显得飘渺一些,但总归是干柴烈火,一点就燃。【ㄨ】

对于梅萱儿,荀冉是觉得有亏欠的。一个未婚妙龄女子为了自己辗转数千里来到长安,若是自己再不能保护好她,怎对的起一片痴情。至于别人的议论,荀冉根本不在乎。他就是要和梅萱儿住在一起,等时机成熟,还要娶她作自己的妻子。夜深人静的时候,荀冉有时会从睡梦中惊醒,对于这个世界他有时会觉得有些陌生。也许成了家人便会生出归属感,有了需要保护的人,就会奋进全力去守护。

不知不觉间,马车已经来到了永昌坊。荀冉远远就看到一辆青色篷布的马车停在自家府门前,靠在马车旁立着一人,却是身材高挑,头戴一块湖蓝色幞头,身着一件紫色绫罗圆领袍衫,腰系玉带钩,配金鱼袋,脚蹬乌皮六合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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