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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开始之前,有些话想说:红妆这是第一次写长篇,所以在经验方面很是欠缺。如果大大不嫌弃,一直看到了这里,那请接受红妆衷心的感谢。红妆将继续努力,写下去,绝对不会弃坑。同时,会不定期修改前面的文,望各位大大能提出宝贵的建议。】
“小鸟姑娘,该出发了!”
萧袅一阵恶寒,扭过头恶狠狠地瞪着那比锅贴还黑的脸,“黑师兄,我说过多少次不要叫我小鸟,”她的声音从牙缝里挤出来,“再叫,再叫……”她的眼睛兴致勃勃地看着黑无常的两腿之间,声音阴森,“嘿嘿,你明白的!”
黑无常大骇,向后跳将了一下,脸色黑里发红,成猪肝色,“你,你这姑娘家……太太……”他窘得说不出一句话。
话说,都五年了,只要他口误……啊,他承认自己有时也是成心的,叫一声“小鸟—”那姑娘绝对不会给自己好脸色。
黑无常上前一步,嬉笑着:“袅妹妹,这是大人让我给你的腰牌!”
萧袅心情不佳的接过来,别在腰间,“这回又是哪位贵客啊?”
黑无常做为难状,死鱼眼翻了翻,“袅妹妹,又在为难哥哥我了,明知道……”那身侧地手又翘成了兰花指,扭捏作态的样子,真是让人惨不忍睹。
“黑师兄,咱走成不!”萧袅面皮一抖,鸡皮疙瘩掉了一地。
那天,她倒在血泊中,昏死过去。再睁开眼就到了阎王殿,然后就被那阎王老头抓来当长工使了。阎王老头两只眼睛亮晶晶地像是看到了什么金元宝似的,猛盯着她半会,才拍着手道:“你便是那百年难遇的生魂?”他笑得像个捡着便宜的地主老财,“刚好我这里缺人手,你便过来帮忙吧,反正你现在一时半会也投不了胎,”看着萧袅一脸的不乐意,阎王老头又道:“也许机缘巧合,碰到一具合适的肉身,你便能还阳了!”
“哦,”萧袅来了兴趣,“真的?可是我怎会到了这里?”
“这个嘛,”阎王老头吞吞吐吐了半天,大致的意思就是,周国禹城有上百人感染了瘟疫,蔓延到了许多地方,死伤无数。他们的工作量很大,所以就忙中出错,将她这一生魂也勾来了。
最终,萧袅答应了。不管阎王老头,说得是真是假她都要试一试。
这样一来,她变成了阎王老头的长工了,美其名曰御用走无常是也。
不就是帮忙抬抬死人嘛!萧袅在第一天上工结束后,抱怨道。
人死时周围有围观的活人,黑师兄和白师兄怕活人身上的阳气,就要找个走无常的帮忙将人的鬼魂弄出来,远离阳气,再由他们带回阎王殿。
或者是将死之人为大贵人、真君子,身有肃杀之气,凶戾之气,即使死时周围没有其他人,黑白师兄也是近不了身的,也是需要走无常来帮忙的。
那些走无常的一般都是黑白师兄临时找个活人勾出他的生魂。那活人体内的魂魄,体阴而气阳,是不怕阳气的。等完事后生魂再回到原来的身体里,返回阳间继续生活。而现在呢,有了她便省事多了,不用临时乱找人了。
第一天上完工,萧袅累得半死,找阎王老头诉苦,经过最终协商,萧袅只用去勾那些大贵人、真君子,身有肃杀之气,凶戾之气的鬼魂。
“黑师兄,等等嘛!”
萧袅看着脚下生风的黑无常,嘴角抽搐。为毛师兄你每次都这么赶时间?
转眼,二人便来到了周国的平城。这平城与禹城相距甚远,禹城发生瘟疫后,这里一直风平浪静,倒是躲过了这一劫。现在也属于周国为数不多的繁华之地。可谓是灯火家家有,笙歌处处楼。
夜晚,萧袅走在这样的街市上,有些恍惚。自从醒来后,她就记不清以前的事了。只记得自己倒在血泊中的一幕……连名字都是阎王老头动用了法力才探得的,只说她是生魂,身上有阳气,他的法力也只能看到她过往的一点点。
前面走过来一群身上佩剑的江湖之人,为首的男子头戴帷帽,身上虽然穿着只有平民才会着的素衣,却挡不住举手投足间的优雅之气。他是唯一没有佩剑的人。
萧袅与之擦肩而过,忍不住侧身一探,透过薄纱只能看到一个模糊的轮廓,但那双眼睛却让人如同掉进寒潭之中,浑身一冷。但却冷得纯粹,没有沾染一点凶残之气。而是一种淡漠,空明,凌驾于任何事物之上的冷。
冷得让人心痛。
只是惊鸿一瞥,萧袅的心却猛地一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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