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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征服霸业之巴伦角风云(八)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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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的女人们在另一边支起篝火,烤着袋鼠肉,她们怀中抱着的是四五岁的小孩,而比这大的孩子男的就在这边,女的则在那边照顾孩子。

虽然是四五岁,但是土著们却不这么叫,他们管一岁的孩子叫一个岁月轮回的孩子,简称……呃,也是一岁,呵呵,开个玩笑,不要在意。

咳咳,不要跑题,接着讲。

女人们都在那边,只有胡月在这边,就连克洁儿都在那边,可见部落的制度是多么森严,这是祖上定下的规矩,族长说到。

现在还没法改变这种状况,只能等以后自己慢慢改变了。

大吃大喝过后,大家就躺在篝火旁睡了,赵乐不放心,找来了东斯,让他部署勇士守卫在部落旁边,东斯听了不以为然,认为不需要这么做,还好赵乐精灵之子的影响还在,东斯虽然有些不情愿,但也还是照做了。

赵乐回到屋子里,想着吃饭时的场景,不禁狠狠地打了一个恶寒……就在刚才吃东西的时候,族长的眼神,呃,满脸的笑意,仔细的打量着自己,并不时与身旁的长老交谈,发出赞叹的声音。

经过前世见岳父岳母的经历,赵乐隐隐感到了什么,尼玛,要不要这些啊,老子正在干大事呢,你可不能把你的宝贝女儿交给我,你看看我,胡子啦碴,一脸猥琐样,身上没有半点肌肉,既不能杀袋狼,又不能打袋鼠,这样的女婿您也要?

显然,赵乐想的有点多,族长克风族长只是觉得赵乐不错,和东斯在一起不错,嗯,不错。唉,唉,唉,不要乱想,克风族长不是基佬,他觉得自己已经年老力衰了,撑不起部落的发展了,需要年轻人来担当大任,现在他的想法就是让东斯当族长,让赵乐当部落的精灵之子,来辅佐东斯。

要是让赵乐知道,肯定又要哼唧了:呵呵,您老放心,不出几年我就能把乌克部落发扬光大,不过吗,这族长的位子可就是我的了,至于东斯,就让他当我手下一员大将吧。

……这几天,赵乐都在看着李富贵炼铁,果然,李富贵炼铁还是有一套的,炼出来的铁按照赵乐的要求打成了刀。

为什么打刀而不打造盔甲长矛,或长剑箭头呢,盔甲太浪费铁,长矛不适合土著们使用,即使土著们自己使用的长矛也是很短的,相较于长矛,刀更适合他们使用。长剑呢,打造这个东西要比刀麻烦多了,土著们还使不惯,而箭头,这玩意儿得用弓箭才能使用吧,不是说这玩意儿没用哈,实在是在澳大利亚,弓箭这玩意儿还真没啥用,土著们力气不大,大点的弓拉不动,小点的弓用一个盾牌就OK了,所以还是打刀最适合现在的情况。

几天的时间,在赵乐的指挥下,实行了分组工作,李富贵专门负责炼铁打铁,其余的人则负责打下手或者造别的。

二十二把刀,三十五个包铁盾牌,这就是几天的成绩,本来赵乐还觉得有些少的,不过再看看李富贵那熟睡的样子,赵乐也就闭嘴了。

把这些武器分配给了部落里最强的勇士,看着他们拿到新武器的喜悦样子,赵乐不禁感到一阵意气风发,老子要打人生的第一场仗啦~~~~~~!

你没听错,赵乐要带领乌克部落和战争部落开战了。

有了这些武器,老子还怕你?笑话!没有留下一个部落的男人,全部都被赵乐带走了,加上自己,一共一百零九人。

再和自己昨天刚去的战争部落侦探来的战争部落人数对比一下,一百零九比一百三十七,照理说赵乐这边是处于劣势的,因为武器的优势和战争部落嗜血好战的优势抵消了过后,战争部落的人数又比自己这边多,赵乐这边肯定是会失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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