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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收流沙庄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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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胡和小麻在前带路,迎着两人往宅子里走。

“嗷……”

一声狼嚎响彻于庄内,向月和黄子金已经跨入庄子里的脚步均是一滞,因为就在门口处,一条硕大又矫健的黑影猛然朝他们扑来,不过一阵铁链的哐当声中,这条黑影止步于三丈处,一对森亮的眼珠在黑夜里尽是择人而食的凶光。

“是王三节从小养的狼,被铁链拴紧着,只要别靠近过去就不会有危险。”

小麻连忙提醒道,“这头狼凶得很,给它喂食的人已经被咬死十多个了,有一次,它挣脱铁链,跑出庄外,连吃了三个人,幸好王三节回来及时,否则还不知要咬死多少人。”

“野性难驯,杀了吧。”向月当即作了决定。

那日在青风寨见到猴子看门,事后她就有问起驯养野兽之事,黄子金和武崇两人难得没有争论的一致表示野兽驯服不易,猴子是最容易驯服的一种,不过在这实力为尊的年代,多数人都喜欢驯服一头威猛凶悍的猛兽。

若是凶兽,就更好了,平常无事当坐骑,拉风之极,打起架来,还可以成为不错的帮手。

要想驯服一头野兽,最好的办法是抓一只刚出生的幼崽,就像王三节这样,从小带在身边养大,再结合大棒加糖丸的手段,听话就给好吃的,不听话就一顿狠揍,强行驯服。

她就搞不清了,好像从未对小碧使用过任何手段,它对她温驯得服服帖帖。

武崇嫌驯养兽类费时又麻烦,不感兴趣。

黄子金当时就表示很有兴趣,这时见到这头狼,一脸惋惜:“多好的一头猛兽啊,可惜被那死人王三节养坏了。”

马上,他就兴意盎然地对向月道:“什么时候有空,我们一起去蛮荒捕捉幼崽,我想养一头凶兽驹虎崽,像老虎一样凶猛,还能日行千里,又能打,又跑得快,不错吧。”

“好。”

经过那日的询问,向月已经知道飞禽走兽有普通野兽、猛兽和凶兽之分,普通野兽如猴子,普通人也能够对付,没什么危险;猛兽就危险了,像虎、狼之类,会吃人;凶兽更可怕,没有小成境的修为,碰到凶兽基本上逃不掉,沦为它们的口中餐。

好在凶兽出没于人迹稀少的蛮荒之地。

见黄子金胃口不小,还没到达小成境,就想着去捕捉凶兽幼崽,要知道幼崽虽然弱小,但人家兽爸兽妈一定会看护在旁,哪容易捕捉的?

就算兽爸兽妈一时走开,那蛮荒之地凶兽出没,随时都会遭遇凶险,没有一定的实力,就凭已方两个人,估计不用一天的时间就被凶兽包围撕食了。

驹虎,顾名思义,是一头具有千里马能力的虎类,既然属于凶兽,想来凶残之极,向月当然是没有见过。

这个世界太多新奇的事物,令她心中好奇不已,现在没能力去见识,不代表将来,所以她很爽快的答应下来。

她更想掏个鸟蛋回来,孵化一头飞禽,堪比私人飞机啊。

绕过那头对着他们满目垂涎的狼,进入大堂,只见二十八个被绑了手脚的人,均是昏迷不醒,其中有七个是女子。

黄子金日间所出的主意,便是让大胡和小麻,带着几坛加了迷魂散的酒回来,说是王三节犒赏大伙一起喝,王三节有点事,要晚回来几日,整个流沙庄人丝毫未曾怀疑,喝下了迷魂散的酒,当然全部不省人事,任人宰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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