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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秋,天色灰蒙蒙,阴沉沉的,好像裹着一层灰色棉布,厚重到看不见一点亮光。睍莼璩晓
初末依旧和往常一样早起,今天的她感觉有些不对劲,鼻子塞塞的,头也有些发沉。摸上去又没有发烧,估计是感冒了。
罗希偷偷从家里跑出来,在她外面租的房子里打电话给初末,她说让初末帮忙将带搁在她桌子上的相册给她送过去。
罗希家的条件很好,大一刚上大学的时候她家里人就帮她在外面租了房子,她却很少去住,因为喜欢跟初末待在一起,所以大多时间都住寝室。偶尔她们要是在后海玩得太晚,赶不上学校的末班车就会去罗希租的小房子里。
那是一件精装的公寓,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初末本以为自己不过是小感冒,可一路撑到罗希小公寓门口的时候已是冷汗淋漓。
当罗希开门看见她面色煞白时,着实吓了一大跳,赶忙将她给扶了进去,问:“末末,你怎么了?面色这么难看?”
初末闭上眼睛摇摇头:“没事,就是有点小感冒,头有些晕。”
罗希特地打了身为医生的老哥罗子嘉的电话,问他什么时候有时间能过来一趟,这里有个病人。
罗子嘉告诉她现在有些忙,估计一时间不能过去。
挂了电话后,罗希想起自己以往感冒的时候,家里人都煮姜汤和白粥给她。于是她摸摸下巴,灵光一闪——
当初末在沙发上睡了一会儿之后,便听见厨房里的动静。她揉了揉额头,没想到刚刚只是想闭着眼睛休息一会儿,居然在不知不觉中睡着了。
鼻息间一股清淡的米香萦绕,她走到厨房里,就看着穿着围裙的罗希在手忙脚乱地在煮粥,许是粥盖子太烫,她掀起一个角很快就被烫得丢掉锅盖,却不想锅盖失去平衡往地下砸,差点砸伤了她的脚。
以罗希的出身,自然是那种从小十指都不沾阳春水的,现在居然在帮她煮粥,一时间,初末有些感慨。在罗希弯下腰去捡锅盖的时候,她抢先一步将锅盖捡了起来:“我来吧。”
罗希似乎没想到她会出现,吓了一大跳:“你怎么起来了啊?病人就应该乖乖躺在床上,我的粥都熬好了,这里也不需要你帮忙呢!”
说完就连推带拉地硬是将初末扯到了厨房外面,然后将按在沙发上,命令式地道:“你乖乖地坐在这里,我去帮你端粥!”
说完眼见初末想要开口,又威胁似的加了一句:“别进来碍手碍脚的!”初末哭笑不得,究竟是谁碍手碍脚的啊?
当罗希将盛好的姜汤和白粥都端到初末面前的时候,初末除了内心的感动之外,鼻头也有些酸酸的,眼角似乎有些湿。她眨眨眼睛,不知道是不是生病了的人都特别容易伤感。
说实话,这些年来,自从父亲离开了之后,她都没有得到过这样的待遇。跟母亲生活的那段时间,她几乎是很少生病,就算生病也会一声不吭自己忍着,一是不想母亲太担心,二是自己再也没有撒娇的资格。所以这些年她生病的几率越来越小,偶尔的感冒根本就没放在心上,总觉得只要平时多注意一下保暖,晚上睡觉的时候多捂捂,出出汗也就好了。
“小希,谢谢你。”
被白粥烫得双手在耳垂上捏了又捏的罗希听到感谢看过去,就见初末泛着晶莹泪光的眼睛,她先是一愣,然后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说:“不就是煮了两样东西吗?看把你给感动的,好像眼泪都要流出来一样!这哪里像我认识的杨初末?我认识的杨初末应该是天不放在眼底,地也不放在眼底,就算全世界最优秀的帅哥跪在你面前求婚,你也会昂头骄傲拒绝的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