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来读

第五十七章 QQ上的蛛丝马迹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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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龙的记忆其实并没有完全模糊。

他还清晰地记得,当年的小叔就是这么堕落掉的,等到他被民警同志从传销窟里救出来的时候,已经是不成人样了,从此以后倒也不敢出去混了,就是变得唯唯诺诺,再也没有以前的精气神了。

至少在郑龙的记忆中,陷入传销这件事,对于小叔甚至于他们整个家庭来说,都是一个相当大的打击。

郑龙还记得小叔曾经被困在漳城市的某个地方,但是具体的地点实在是记不清楚了。这让他非常着急。

当天晚上,当他躺在床上的时候,仰望满天的繁星,便想起很多事情来。

就好像自己在作者大会上吟的那首诗一样——只要一想起一生中后悔的事,梅花便落满了南山。

又有几个人不是如此呢?

可是,就算自己将小叔救出来了,自己能有把握改变小叔的人生吗?如果不能给小叔一个好的出路,就算他被救出来,也很可能很快又继续陷入生活的泥潭。

郑龙夜不能寐了。

他在床上辗转反侧,想了很久,终于想明白了。

是的,既然自己重生了,就应该承担更重的责任,应该学会去改变那些自己可能改变的事情。

这件事他义无反顾。

因为睡不着,郑龙干脆爬了起来,打开电脑,开始上网。

他先是上了一会榕树下,发现自己的小说《幻城》持续发酵,点击量已经非常庞大。而且一登陆上网站,就有几十条私信进来,其中一大半都是想跟自己洽谈合作出版这本小说的。

当然,这些私信大部分都发自郑龙和张雪斗气之前,自那之后,私信也只是零零碎碎的,而且都是远离京都和海上市的出版社,比如伊犁人民出版社之类的。

郑龙看了几条评论,发现有些读者的评论很有意思,就津津有味地看了下去。

其中有一个读者的口气蛮重的,而且还一直跟其他读者吵架,几个人整整吵了好几版面,可见这个读者的火力之盛。

2001年的时候,大家还很喜欢上论坛,也经常因为一个很简单的问题跟别人吵好几版,所以郑龙一开始也是不以为意。

那位读者的网名叫做“富奸义博”,明显是起了日本漫画家的谐音,看来也是个阿宅。

从口气上来看,他似乎也并不是特别讨厌郑龙的《幻城》,只不过对论坛里一股脑儿的吹捧有所不满。

“我觉得这篇小说倒也没那么坏,只不过要说真的达到你们所说的那种层次,我只能说,还没有。在我心中,小说不应该是这么矫揉造作的,至少从语言上来说,应该更加简练。另外一点,作者很明显没有什么社会经验,写的很多东西也是比较校园化的。用校园化的思维去写一个成人的故事,相比这个文章的可读性要大打折扣了。当然,现在华夏文坛也没有什么特别出彩的作品,把这个当成消遣倒倒也不坏。”

“富奸义博”的这篇帖子被很多网友批驳了,说是站着说话不腰疼,根本不能体会写手的辛苦。2001年的时候,大家还没有见识过太多这种类型的小说,因此对《幻城》的横空出世,是有点惊讶的。

不过在“富奸义博”看来,《幻城》不过是借用了很多日本动漫的梗而已。当然,他没有用到“抄袭”这个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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