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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旧人还刀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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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这一生,先有父母生养之恩,又有师长教导之恩,又有知遇提携之恩,有亲友之情,有朋友之义,有家国之责。恩要报、情要还、义要守、责要担,儿女情长在这些面前不过小小一点。然而就是这小小一点,千百年来,却有无数的人歌颂赞美。

说的多了,人也糊涂了。什么是情什么是爱,也说不太明白。只看那些演义小说,似乎是才子佳人,美人英雄。而对美人和英雄也有差别。对那些英雄来说,若是能配一个绝世奇女子,就如同锦上添花,若是没有,似乎也没人觉得缺些什么。可那些才情卓越的奇女子似乎觅得一个如意郎君才算圆满,若是嫁一个世俗庸人就有些遗憾,若是嫁一个山野粗人更是遗憾,若是终身未嫁,只觉得可怜可惜可悲可叹了。

且说世上有些男子,遇到可爱貌美才情卓越的女子便要动心,若是年岁相当,就想着娶回家,若是年岁不当,就想她嫁给自己的儿孙子侄。所谓芝兰玉树要长在自己庭中,仙灵神草也要挪移到自己院内。仿佛那女子是奇珍异宝,自己要占着,也生怕旁人抢去。也偏偏有那些女子将这追求珍宝的热切当做爱情,却不知这样的热切最容易变心。若是旁人说不好,他就会犹豫;若是父母说不许,他就会不敢;若是遇上新的可心女子或是待的烦了,他就会抛开。

信陵城中便有这样一人。

他本拥着一个爱人,旁人却说不好,父母也说不许,偏偏上天有送来一个绝世佳人。他的爱意减了,不敢要了,不愿要了。本来那男子要为女子安排一个居所,算是将稀宝藏于金屋,或许哪天想起会再去看一眼。偏偏那女子生性高傲,要了一纸休书,离开这锦绣繁华地。

要说也是天意弄人。男子新婚半年,得知新婚夫人有了身孕,喜的直呼“某家有后”!却不知千百里之外那个呱呱落地的婴儿也是他的后人。

——

更夫高一声低一声的“子时三更,平安无事”,夹着梆子声穿进大街小巷。明月高悬。几处灯火如星星般零零散散的落在京都何处。灯火的余光中或是缝补的女子,或是攻读的书生,或是伤情的酒客,或是望月的诗人。偶尔几声狗叫,引得主人开灯大骂。

几个人穿着灰白的夜行衣,与月光下的都城融合,轻快急促的向南城苏侯府移动。

这个时辰以这身打扮出现在这样一个地方绝非善类,也绝不是善茬。不过这几个人也实在是胆大包天,竟敢夜闯苏侯府。

突然间整个府院大亮,众人举着火把乱哄哄急匆匆高喊“捉贼!”,就看那一个、两个黑衣人在府院人群中窜逃。四队骑兵从侯府冲出,奔向信陵四方城门。战场从侯府扩散到整个信陵城。城中鸡鸣狗跳,仅有的亮灯的人家也灭了油灯,低声暗唤自家的狗闭嘴,城中只有街道上闪耀的火把。

候府中苏胜听见外面的喧嚣已经起身,芸珠公主也披着衣服走到外屋,“什么贼敢闯到这里来?”

“不知道为什么,最近总觉得发慌。”苏胜道,坐到椅子上。他腿上有伤,不能长久站着。

芸珠笑他,“最近发生这么多事,唯独你闲着,可不心里慌?”

苏胜叹气,“太子……皇后……唉!”

芸珠见苏胜又提起皇后,也是伤感,柔声道,“世事难料,你既然已经退出朝局,不必多想……”

“什么人!”,苏胜猛地起身,警惕的四处打量,一边摸到墙边,取下佩剑。

云裳一愣,随即起身道,“看来今晚的客人不只一波!既然来了也不必缩头缩脚的。”

再下一刻又没动静了。

苏胜放下剑,自嘲道,“腿脚不灵便,耳朵也不好用了。是我太疑神疑鬼了。睡吧!”

芸珠也笑,扶着苏胜进内室,“还好令儿不像你!总这么一惊一乍。”

苏胜也笑笑,才踏进内室,突然定住,直愣愣的看着床榻说不出话来。

刀,鸿鸣刀!

芸珠也是大惊,她从内室出去的时候,床榻上分明什么也没有。是谁悄无声息的在这里放一把刀?什么目的?

苏胜顿了片刻,向前颤抖的拿起那把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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