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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之外,有鲛人,水居如鱼,不废织绩,其眼泣,则能出珠。★”
沈从之放下手中的《搜神记》,揉着眉心暗想自己是魔怔了不成,竟也开始相信这鬼神只说了,以前读的圣贤书也不知道去哪儿了。
打开放在书桌旁的木盒,里面躺着的是一颗饱满丰润的珍珠,只有人小拇指指甲盖大小,这样的珍珠在他们这个渔村中随处可见,只是这珍珠的来历却是不凡。
……
一个普通的二十年前,普通的夜晚,普通的沈从之降临至这个普通的渔村。
沈父是个好吃懒做的渔民,最喜欢做的事便是划着自家的小渔船离开这个小渔村前往海外的世界,听曲儿喝小酒。
沈从之出生那天,沈父对着沈母誓,从今以后不再玩乐,定会努力挣钱养家,不再让他们母子俩吃半分苦。
“娘子,我听了这么多年的曲儿,终于听到了一句当年见到你时,想与你说的话。”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
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溯洄从之,道阻且长。
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
从之从之,以后咱儿子就叫沈从之。
沈父果然不再玩乐,整日随着乡亲们一起出海打鱼,比起以前,不知长进了多少分,于是只要沈从之随着父亲一起出门,总会有人对着他说,“从之啊,你可真是沈家的宝贝,你真该看看你爹以前是有多不长进,要不是你出生了,你家肯定已经穷的揭不开锅了。”
沈从之也会笑嘻嘻地答道,“是啊,我是沈家的宝贝,是爹娘的宝贝。”
村民们看着沈家从一个落魄户到如今变成了渔村里最富有的一家,心里没有嫉妒是不可能的。
沈母宋珍蓉最喜欢与弟媳坐在门廊下纳鞋底聊天,偶尔也会有几个路过的村妇,在见到沈母后就与同行的人窃窃私语,“你们看那方红燕,整日就与宋珍蓉待在一块儿,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跟个千金小姐似得,怕是家里的那点地都晒干了吧。”
身旁的村妇偷瞄了两眼坐在那儿的女人,见她们穿着打扮都比自己漂亮,不禁满嘴的酸气道,“她们这一家,说来也是有趣的紧,若不是当初沈从之出生,沈德意识到不能再贪图享乐,她们哪儿还会这么悠哉悠哉的,怕是早就下地扛锄头了,要我说,如果当初沈从之生在我家,我家那位早就把财路做到外面去了,你看看他们,这么多年还不是照样待在这小村子里。”
听到几个村妇在自家门前偷笑,方红燕终于坐不住,快步走向她们,指着她们的鼻尖就开骂,“我说李家媳妇儿,你说这话可就不对了,什么叫沈从之生在你家,老娘今天就告诉你,就算十个沈从之身在你家,你家那个还是会像现在这样,次次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你还是得下地干活,你看看你这双手,哟,刚去挖煤了吧,来来来,再看看你这身形,难不成你家猪食都被你偷吃了不成。”
方红燕捂着嘴想要学学那些个官家小姐轻笑的样子,结果笑到后来实在憋不住,开始放声大笑。
李家媳妇儿的脸涨成了猪肝色,却敢怒不敢言,渔村里的都知道她在未出嫁前就是骂人的好手,要是得罪了她,非得被她骂的狗血淋头,可自从嫁给了沈德的弟弟沈行之后,就整日与嫂嫂一起,很少再开口,在大家都以为她已经'退出江湖'时,才现她只是藏了起来,宝刀终归是宝刀,隐藏多年,依旧能伤人。
拉起李家媳妇儿就走,这一家子真不是他们得罪的起的,也真怪他们嘴贱,要说他们在背后说去就好了,在他们面前说个什么劲。
大步走回宋珍蓉身边,方红燕一屁股坐回到位置上,大声呼了口气,感叹道,“真他娘的爽,这些个没文化的村妇也真是没头没脑的,哥哥与相公这么多年辛苦下来,哪天不是早出晚归,比她们家男人不知道勤快了多少倍,就按这来算,沈家有钱也是必然的。”
宋珍蓉放下手中的鞋垫,起身替她倒了杯水,放在她的手边,“沈家有没有钱是我们的事,他们爱说什么让他们说去就是了,你也别总说这些粗鄙的话,到时芸儿学了去了,有你悔的时候。”
方红燕一直向往着海外的生活,十二年前自己生了个女儿,一心想要将她培养成一个知书达理的好女孩儿,就将自己爱骂街的习惯硬生生地压了下去,生怕自己的臭毛病让女儿学了去。
“我说嫂子,要我我也说从之是沈家的宝贝,你看看他那身气度,就像外面的王孙世子,和二狗,财他们根本不是一个档次的。”
看着弟媳翘起的大拇指,宋珍蓉眼里满是慈爱,儿子已经十八了,这村子里年纪适合的女子个个都长相剽悍,自己儿子又是个性子软的,若是找了她们做媳妇儿,怕是以后的日子不会好过。
想到这里,宋珍蓉不禁蹙起了眉头。
“时间不早了,我要回家给他们爷儿俩做饭去了,你也别与那些人置气了,不值当。”
拿起手中的鞋底与针线,将东西理好放进小簸箕里,一路上想着中午该做些什么好。
沈家大院
“从之,你在做什么呢?怎么还起呆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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