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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沧海月明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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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个商人。商人逐利,东西南北,无处不可行走,只要值得起价钱。本来我们陈家是杂做各种生意的,粮食,丝绸、茶叶、陶器、黄金、玳瑁、琉璃、玛瑙。

自从我接管家中生意以来,大部分力气都花在了珠玉生意上。故而有人称我为珠玉陈,其实我中意玉石珍珠原因无他,只有暴利。

我家中有高楼一座,拔地百丈,是家族荣耀的象征。引得外人艳羡。外人不知道的是,这栋府宅,已经从里到外地腐坏。到我这一代,除了一个好看的架子和空空荡荡的库房,还能算作财产的,大概只有这栋高楼。

可是一个雷雨夜晚。电光闪烁之后,它只剩下了一半。

家族荣耀毁灭成为焦土。我在废墟里坐了一夜,想起一句话,“江出大贝,海出明珠。玉韫山辉,珠涵水媚。”

上好的玉石都藏在深山,极品的明珠全生在海外。我要去山海深处寻宝,哪怕跋山涉水,九死一生,但是有利可图。

别人不敢做的生意,我都抢先去做,也就是凭着这一股劲头,静宁郡、宝货门陈形的名头越来越响。无论天下何人提及,都立刻知道这就是那个要钱不要命的人。

随他们怎么说,每到夜里把那些光亮的珠子,润泽的玉器把在手里,我就像做神仙一样快活。越来越多的珠子堆积起来,库房充满。我就可以重建高楼。

但是这些还不够,我要把宝货门发扬成天下最大的珠玉店,光在本国打转远远不够。所以寒食节一过,我就带着三车粮食,来到了南越国,望断地。

此地有七大珠池:乌泥,永安,望断,平江,白龙,杨梅,青膺。

我选择了离岸最远最荒僻也是开采最少的乌泥池。

这是在无主孤岛之下的海上珠池。离岸三十里。

海上风大,浪潮起落,仿佛已在**之外。

当地百姓多以下海采珠为业,老话说:“生在海边,吃珠穿珠。”虽然不怎么文雅,可是句大实话。

接待我的是个浑身黝黑,身形瘦弱的老者。据他自己所说,下海采珠已经三十多年了,以前还出去读过书,但是最后还是觉得自己不是当官的料,索性跑回来重操祖业。

“粗茶淡饭,不知道公子吃不吃得惯。”黑脸的老汉此时竟有点不好意思。

我定神一看,一碗薄粥,几筷小菜,一大盘烧蚌肉,的确单调粗糙。盖因此地不产谷食,蔬菜极为难得,只有烹制蚌肉来下酒。入乡随俗,此时不好挑剔。我挑起一块送进嘴里。

“滋味鲜美,果然还是本地人烹制得当。”我又喝了一口酒,继续夸赞道“这是当地产的酒吧,够劲道。”

方外之地百姓纯朴,果然听了这两句好话就立刻眉开眼笑,又张罗着上前来倒酒。老人常年在船居舟住,身形灵便,即使微有风浪,手下却极为安稳,酒水一滴不洒。

“公子从招棋国来?那可真够远的。”

“是啊,一路上翻过了九十九座山,穿过了九十九条河,就全依仗老丈为我采得九十九颗明珠,才不算亏本啊。”

言语夸张了些,但不算假话。这一趟来南越,是我出门最远的一次。必然有个大收获。我在心里想,远方潮水拍打着海浪,似乎在与我相应和。

但是亏本是绝不可能的。我早就打听到,这些珠民们冒死采回宝珠,却因为不懂行情不善要价,升酒斗粟就能换来上好成色的珍珠。

珍珠体积轻巧便于携带,只要收购顺利,带回招棋价格便可轻松卖到上万金,供不应求。

哪一个有身份的闺阁小姐不以佩戴明月珰为荣耀?更何况上等珍珠还有安神定魄、润泽容颜的药用功效。

天下珍珠,以南珠为最佳。只可惜山水阻隔,能到招棋的不过寥寥几颗,全数落在帝王之家。我才不愿意从贩子手中取珠,要赚就要赚最大的,做第一人。

三车粮食,起码能换来三斗宝珠。一颗宝珠的一点粉末,就能抵过这三车粮食。

只不过采珠危险。我找来的这老者实属异数,竟然三十年安然无恙,听说青年壮丁下海尚且半生半死,一不留神葬身鱼腹者无算,更不要提断腿折臂的。海面常有血色漂浮,则旁人知道又有人身亡。

这也说明他技艺好,运气佳。对这次的人选,我是十分满意。

老人告诉我,平时采珠人一般谨慎地在浅海寻找,传说深海之处有神灵保护,其中珠蚌,取之有祸患,自古不能得。何况海底光怪陆离,有怪物出没,离岸数十里,呼叫无门。

但是我觉得,只有在深海,才能取到最极品的珍珠。许诺了翻倍的价钱,对方终于答应了。我们来到乌泥池。

“听说深海有怪,喜欢与人做交易,拿少女美妙的嗓音或者青年的俊美容貌与他交换,他就会实现对方的一个愿望。”老头说。

“真的有人愿意做交换吗?”

“可能有吧。”老头子摇着双桨,划过翻腾的水波。

当天夜里我们果然有大收获。

“陈公子,这颗珠子不能拿。否则海神会发怒,南越国,望断地都要遭殃!”

“啊,你干什么。救……”

一抹猩红飘上来,气泡渐渐消散。我将它放在心口的位置上。心脏一下一下跳得很有力。

我想起离开之前回望的一眼。古老的高楼沉默地伫立在风雨中央,岁月在不知不觉间剥夺了曾经鲜艳辉煌的颜色,就像我们这个发出陈腐气味的家族,死气沉沉,摇摇欲坠。一场秋雨就能将所有伪饰的繁华敲打成碎片。荒凉无垠,唯有幽冷的狂风与惨白的冥雾陪伴。

老楼还在家乡等我,等我荣归故里重新赐予他荣光与繁华。采珠这样危险。三十年安然无恙实在是个异数,成为海面上漂浮血色中的一员,不是更加合乎常理?

明天我便可以启程回家了。

我要重新修葺高楼。更加华美的装修。我要迎娶最美丽的姑娘,看她在高楼之巅为我歌舞。

后来这一切全都实现了,我娶到了拥有绝美眼眸的姑娘。只是我经常做梦,梦中有一男一女。

他看见

她站在面前,衣缀明珠,光彩耀耀。

她走上高台,宛如明珠照地三千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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