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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他选择了她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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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小云从就读的城市跑来看我们,志伟去接站。我,兔子和山羊在满天星咖啡屋里端坐,等着他们前来回合。外面的天气不是很好,阴云重重,冷风习习,已经是深秋了。

“来了!总算来了!”大山羊欣喜地叫,还站起来跑上前迎接,真是腿痒痒。我就不会这样!瞧瞧那害我们等了半天的小两口,手勾着手,卿卿我我,多有闲情雅致啊!

“你们两个,有没有时间观念?火车九点到,你们十一点半才晃到这里,跟蜗牛比,速度够快的嘛!别找借口,什么堵车了,遇见坏蛋了,遭抢了,我一概不信。给我一个满意的理由!”

“老姐,你不要太过分!”志伟撇嘴。

“是谁过分?你不要出了国就忘了自己是中国人!有佳人在抱的时候,有没有想到你姐已经在这里灌了四杯苦不堪言的咖啡?”

“铃儿!”小云扯我衣角,开始撒娇。

“少装可怜!少卖笑!我不吃的,叫姐!”都快成我弟妹了,还干直呼我的大名,尤其我还在气头上。

“好嘛!亲爱的铃铃姐,你知道我是晕车的嘛!消消气!不然,气坏了身子,姐夫哥来讨账,我们可付不起。”

“好了,铃铃!别闹了!”兔子打圆场,“小云,两年不见,你可是越来越漂亮了。不过,脸色太难看,是晕车的缘故吗?人也太瘦,瘦得像志伟欺负了你。喂,大医生!没对她来番检查?”

“检查过了,是红豆病。满意了,你们?”志伟连开玩笑都一脸的严肃。

“羞!羞!羞!”我刮小云的脸,弄得她面若桃花。

“肚子饿了,先去吃饭吧!”大山羊提议。我们走出咖啡馆,没有去学校的餐厅,去了校外的一家酒楼。

“铃儿,你的钟凯可以一见吗?”刚落座,小云就发动攻势。我就知道他不会放过这事。

“当然可以!不过,周六他一般回家。好了!我们老朋友难得相聚,不要提他了啦!这顿饭,我请客,志伟掏钱。”

“还是我掏钱吧!”大山羊说,“吃了这顿饭,才好开口找你帮忙。再说,我刚刚发了奖学金,理应请你们吃饭。”

“好啊!好啊!不过,要我帮什么忙?不会是给你介绍女朋友吧?”

“你有那个闲心,还是帮我介绍一个吧!在军校里,男多女少,就像个和尚庙,要想交女朋友就只能请外援了。”兔子说。

“可惜啊,兔子!现在这个社会,已经不再是女生追着军人跑的五六十年代了。”志伟说。

“正是我要说的话!志伟,你怎么了解得那么清楚?看来,我们俩真是一个娘生的。”

“这还用得着怀疑?现在的女孩子有几个不拜金?”志伟说。

“那么我呢?”小云怀坏的笑。

“你当然例外!我又没说全部。”

“哈!一物自有一物降!”我拍手。

“铃铃,是这样的,一个月后,我们系有个交谊舞比赛,我想请你做我的舞伴。你不会拒绝吧?”大山羊说。

“为朋友两肋插刀是我一贯的作风。当然,若能给你找一个能成为你永远的伴的舞伴,我到更乐意去干。”我说。

“不用了吧!我很喜欢独身生活,无牵无挂,很逍遥。”大山羊虽说的轻松,但表情却不自然。

“这是你们男人的普遍心理吗?”我问。

“当然不是!”兔子一笑,露出白白的牙齿,“志伟就不是!”

午饭吃得很愉快,这样的相聚毕竟难得,所以大家都尽情的享受。

我没想到在结账处会碰到钟凯,所有的喜悦一扫而光,我冷得发抖。兔子握住我的手,问:“他就是钟凯?”是的!他就是钟凯!我张了张嘴却说不出话,因为他身旁么美若天仙的女子令我的心疼得难以忍受。把他还给他的所爱,不管说起来多么容易,做起来竟是这般的艰难,因为,太痛太痛。

“钟凯?哪儿?”小云惊叫。然后,钟凯转过头来,看向我们这边。我深吸了口气,兔子上前推了我一把。

“嗨!好巧!”我强颜欢笑,“我以为你这周要回家呢!我朋友想认识你,方便吗?”

“钟凯!”訾斐扯他的衣角,就像在撕扯我的心。“你答应陪我去医院的!”

“我还有事,先走了!”他结完帐,预备走人。

“就耽误一会儿,不行吗?”这样低三下四恳求的语气,连我自己都觉得讨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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