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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早,沈君熙驾着牛车把宋景微送到镇上。在镇上挑选了一匹马,宋景微拿过自己的包袱,里头是两身换洗的衣物,一些银票和碎银子。
如今马匹也买好了,太阳在天边露出了正脸,该是分别的时候。
青年还纹丝不动地望着自己,他对青年说道:“你回去吧,好好照顾笨笨,还有你爹娘。”也就是两个月的时间罢了,若是换做以前他出门出差,也是件很平常的事情,根本就不会出现这么纠结的情况。
“嗯。”沈君熙看了看天头,在媳妇还没离开是,便在想着他沿途遇到的事情。媳妇这么爱干净,受得了每天风尘仆仆,受得了什么都要自己动手么?他心里很多很多诸如此类的想法,但是明白这些想了也没用,媳妇还是要走。
“嗯。”宋景微最后看了他一眼,觉得没有什么要说的,他翻身上马。
在马匹调头踏上路途的时候,青年举手向他比划道:“你要回来,我等你!”
宋景微远远地回头,在马匹上看着这些,他很快就随着马匹远离了沈君熙的视线。此刻回答或不回答已没有意义,“驾!”他回过头来,认真赶路,把一切心思放在路上。
离开了那个温柔温暖的家,一个人奔跑在路上。宋景微感觉自己仿佛又回到了以前,一个人在世上忙忙碌碌的时候。他没有那么多的情感,没有那么多的牵挂,女职员们喊他智能机械人,工作型号,还是太阳能的,不用充电也不用系统升级。
现在肯定是不同了,即使跑了出来,他仍感觉有根无形线牵引着自己,他终归还是会回到那个地方。
“……”沈君熙久久地望着泥黄色的大道,那个方向已经什么都没有,甚至连漾起的灰尘也已经消散,沉淀。许久之后,他驾着牛车回家。纵然心向往着那个人离开的地方,但是家里需要他,他不能走。
回到家中近午时,杨氏一早上都在等他回来,看见人回来了,儿媳妇果然也不在了,她叹气道:“回来了就好,来看着宝宝,娘去做午饭。”
“嗯。”沈君熙过来把笨笨抱在手上,孩子才刚吃饱,精神头很足,小手挥来挥去地。
“你呀,别想太多。”瞧见儿子情绪不是很开朗,杨氏还是忍不住安慰道:“既然他说了会回来,你就安心等。你媳妇不是那种说话不算话的人。”
“嗯。”沈君熙有点愧疚地向母亲笑笑,他其实不想让父母担忧他,他单手比划道:“没事。”
“行,你自己想得开就行,啊,娘做饭去了,你爹也快回来了吧,他早上下地去了。”杨氏边走边说道,进厨房挂上围裙,开始淘米做饭。
往天放米煮饭的时候,都习惯了,今天顺手还是放了那么多。
“哎……”杨氏想嘀咕一下,但是想到外头的儿子,她又闭上了嘴,因为儿子本身就够低落了。
今天宋景微不在家,整个家显得有些低气压。又与之前他们夫夫俩都不在家的时候有点区别,那时候沈东明夫妇虽然惦记,可是不会像现在一样,心头弥漫着不确定。
吃饭时也不爱聊天了,顶多是逗几句宝宝。以往逗宝宝笑的时候,大伙都跟着笑,现在就显得有些勉强。所以都不说话,默默地吃饭。吃完饭,杨氏默默地收拾好碗筷,往厨房去。屋里就沈东明和沈君熙,还有笨笨,爷孙仨人。
沈东明叹道:“你媳妇走了,咱家就跟少了什么似的。”影响着每个人,想劝自己往好了想都不行。
“……”沈君熙抱起儿子,在自个的大腿上坐着,也跟着父亲叹息了一声。
“转眼就六月了嘛,你媳妇最迟八月会回来,也就是两个月。”沈东明说道:“他还惦记着那池莲藕呢,能不回来吗?”
沈君熙笑了笑,说得好像他们没有莲藕重要似的。若是宋景微果真想走,别说二十亩的莲藕,一百亩也未必放在心上吧。
“哎,笑一笑,相信你媳妇。”沈东明安慰道,他很理解儿子的心情,若是他走了媳妇,怕也是整天心心念念,这是没法子的事情。
自己心情低落却要父亲来安慰,沈君熙当然很感激,沉默了一会儿,他点头笑着比划道:“没事呢,我很相信他。”即便相信宋景微会回来,可是人不在身边,他会想念,很想很想。
“嘿嘿……”儿孙自有儿孙福,做父亲的就是劝劝,其他的也没法子管了,就让他去吧。
夏天悄悄来临,天气渐渐炎热,与三四月天的雨水相比,五六月份干燥得不行。快七月中旬的时候,才终于下了第一场雨。是雷鸣闪电,倾盆大雨。
沈东明很担心底里的茶树和莲藕,池塘里的莲藕刚刚开花呢,茶树也受不起雨水的浸泡。
杨氏把丈夫的心急看在眼里,说道:“等雨水小下来,你再带着大伙去疏通疏通。”
“哎。”沈东明望着屋檐外瓢泼的大雨点头应道,至于藕塘,也要适当地疏通雨水,不然池塘的水满出来了,鱼虾就跑了。
下了有一个时辰左右,沈君熙披着蓑衣准备冒雨出去,他也是担心着池塘的水,想去看看。
“干啥呀?”沈东明瞧见儿子这架势,连忙拦住他问道。
“雨太大了,池塘的水会满出来。”沈君熙比划道,神情坚定地要出去。
“可是天上打着雷呢。”杨氏担心道,她不赞同儿子现在出去。
“没事的,不是打在这里。”沈君熙听着天边的响雷,对母亲比划道。他们这边看不到闪电了,应该是过去了。
“要出去也可,我跟你一起去。”沈东明决定到,马上回去披上蓑衣,跟儿子一道去。
“哎!你们俩!”杨氏拿他们没办法,只好叮嘱道:“小心点儿,有啥不对劲就赶紧回来!”
沈君熙回头对她比划道:“娘放心,您在家看好宝宝,我和爹马上就回来。”
他父子俩出去了,扛着锄头,冲进雨水里,淌着水一路跑。最先到藕塘处查看,水倒是没有满出来,不过也快了。若是按照这个雨势再下个半个时辰,一定会满出来。
沈东明在雨里喊道:“快去放水!我放这边儿十块,你去放那边,小心点!”
沈君熙听罢,紧了紧身上的蓑衣,往藕塘下半部分跑去。每块藕塘有换水的缺口,平时堵死,现在打开就成了。为怕鱼虾会随着水流跑出来,出口处蒙上了一层纱布。这个主意是宋景微出的,可以很有效地防止鱼虾跑掉。
“……”身上穿着蓑衣总归笨重,该湿透的地方还是湿透了。瞧着雨势分毫不见减小,沈君熙快速地忙碌着,干脆把蓑衣给仍在一边,好方便自己做事。
放完藕塘这边的水,沈君熙跑上前面帮沈东明继续放。
沈东明瞧见儿子蓑衣也没穿,整个人被雨淋得湿漉漉的,有些愣怔。不过很快就投入到工作里,现在水放了再说。
“爹!我去看看茶地那边。”还剩下三块藕塘的时候,沈君熙朝他爹说了一声,就拿起锄头跑去了茶地。
其实种茶的地形数梯形地形为好,他们这边都是平地,疏水的效果不是那么好。走在每行的空地里,脚下都是水。人走上去便踩了一脚的泥泞不堪。周边自然还是有疏水沟的,不过现在显得还不够深。沈君熙要做的就是把水沟再锄深一点,让各处的水汇流过来。
“哎!”沈东明看着这么大片茶园,自己俩个人干是干不过来的,他跑到儿子身边喊道:“咱们回去吧,茶地的水不碍事,雨停了咱们再来!”
沈君熙摇头拒绝,丢下锄头比划道:“您先回去,我再锄两条沟也回去了!”
沈东明见状,说道:“那行!我看着再锄两条,然后咱们一起回去!”他跑到一些积水太多的地方,迅速地开沟引水。之前也预测过这种情况,各处都开了水沟。但是只有真正下大雨的时候,才能知道哪里最积水,哪里需要开沟。
父子两齐心协力地把周边比较积水的地方都搞好了,还有更多的,现在有心无力。他气吁吁地结束了动作,准备回家。
“走!”沈东明拉着儿子,这次说啥也不能再再待了。
“我去拿回蓑衣。”沈君熙对父亲比划了一下,跑回藕塘那边去,拿他脱下的蓑衣。
“这孩子!”沈东明看了他远去的背影一眼,顶着雨水连忙往回家的方向跑去。
杨氏在家等急了,眼看着雨势丝毫不见小,她祈祷丈夫和儿子赶紧回来。
等沈东明浑身是水地跑进来时,她的心才放下来,却没看到儿子的身影,她急忙问道:“熙哥儿呢?咋没跟着你回来呀?”
“还在后边呢!”沈东明说道,把身上的蓑衣脱下来,其实身上该湿透的地方还是湿透了。
“哎!赶紧去洗个热水澡,去去去!”杨氏见此,连忙催促道。
没多久,青年一身是水地站在屋里。他浑身的湿透令杨氏看得嗓子眼冒火,明明带着蓑衣却不穿着,她说道:“快去洗澡,换身干爽的衣服,快去!”
沈君熙无暇跟母亲说话,点点头就去了。
等他们父子二人再次出现时,身上才算干爽了起来。只是沈君熙的头发还是湿透的,他自己拿着毛巾在慢慢擦拭。
杨氏见状说道:“你咋不穿上蓑衣,你看看你爹,头发还是干的。”虽说眼下是七月天气,但是还是怕儿子染上风寒。
沈君熙停下手中的动作,比划道:“着急起来,就脱了。”当时只想着赶紧做了,不能让水满出来,其实他也想不起自己是怎么决定把蓑衣脱下的。
“你呀。”杨氏看着儿子,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她何尝不知道,儿子把儿媳妇看得多么重,就连儿媳妇弄起来的东西,他也看得很重。
“八月也快来了。”沈东明坐在那儿,叹息说道。
屋里陷入安静中,大伙的神情还算平静地。宋景微离开了这么久,该习惯的也习惯了。日子一天一天过,八月就像一个盼头似的,越近越心急。
此时的宋景微,却还在路途上。
他离开梨花镇之后,去了附近几个地方,有不甚发达的小城镇,也有繁华的名都古城。哪些发达的地方,果然跟乡下不一样。感受相当于,从农村走到大城市。在农村什么都不讲究,但是到了大城市,里边的人分三六九等。场所也分出上流和下流,形形□□的人,形形□□的身份地位。
有些人是真正的名流,家世和素养都非常好,他们过着上流的生活,不理解底层人士的悲愁苦乐,也没有必要去理解。就好比他们的马车每天都会经过一些平民百姓的身边,但是也仅是擦肩而过,始终是两个世界的人,绝不会有相交的可能。
宋景微认识了一些人,出入过一些地方,看过一些东西。
权财,美色,诸如此类,在身边一一出现,又一一掠过。他总觉得自己是个局外人,他只有一双眼睛在这里。
“究竟要怎么样的人,才能入你的眼呢。”连续叫了几批美人儿过来,却都被眼前的人摇头否定,宋景微新认识的朋友王绍逸叹气道。
他是本城有名的纨绔子弟,与宋景微相识不久,可他喜欢找这个神秘的男人一起玩耍。但是每次一起寻欢作乐地的时候,对方配合吃喝玩乐,却不配合睡美人。
不但如此,每次看见他挑选美人过夜,对方总会毒舌地祝他死在美人的肚皮上。
“你自己玩吧,我没兴趣。”宋景微坐在软垫上,一手端着酒杯,一手撑着微醉的脑袋。外头是凉风习习的七月夜空,天上繁星点点,可见明天又是晴朗的一天。
他不由地想到那个久违的村子,不知道那里天气如何,是否也一样晴好。地里的茶树呢,莲藕呢。藕塘开花了吧,鱼虾也长大了个头吧。
想来想去,他最想的是那团胖乎乎的小肉团子,好些日子没见了。
“你竟是会笑的?”王绍逸偶然瞥见他的笑脸,经期地说道。
“很奇怪吗?”宋景微随口问道,杯中还剩下一半的酒,可他已经不打算再喝。这几天陆续喝了一些酒水,已经打破了他不喝酒的想法。
“很奇怪,莫不是你已经有了心上人?”王绍逸忽然想到这个可能,于是也了然了,笑道:“怪不得你从来不碰美人,原来如此。”能被眼前这个清冷的男人喜欢,一定是极好的吧?“能被你喜欢的人真是幸运。”要怎么样才打动这个人呢,他有点好奇。
“你说错了,被我喜欢的人他不幸运。”宋景微直言道,与其说幸运,不如说倒霉。
“此话怎讲呢?”王绍逸问道。
“不好说,我……”宋景微说:“我准备回乡了。”
就是这么突然,第二日告别了王绍逸,他骑马踏上了回家的路途。因他离家的时候是一路远走的,现在回去估摸着没有十天都回不去。
这些天他走了很多地方,有些地方逗留得比较久,不过也只是三五天。有些就更了,没有什么值得他留下的东西,看一眼便继续往前走。他发现,要喜欢上一个地方是件很难的事情,首先得需要这个地方有自己喜欢的留恋的人事物。但走在路上,他的心又变回了冷硬,根本没有什么东西能轻易吸引他注意或者留下。
走了一路,宋景微挺失望的,走遍各地在他心里曾经是个愿望。此时去实践这个愿望的途中,他没有想象中那么愉快。一切好像不过尔尔,并没有那么值得追寻。
回程的第三个天黑,路经一个小镇,宋景微在镇上的客栈里留下过夜,打算明天补给一下食物和水再走。
第二天吃了早饭,在路上买东西的时候,发生了一件意想不到的意外。
街上突然多了一队身穿盔甲的士兵,气势汹汹地在街上抓人。
宋景微正在和卖烧饼的老板交涉,准备给银子。他是突然被人抓起来的,那些人二话不说就拉着他的手臂喊道:“跟我们走!”
不管是烧饼的老板还是宋景微自己,都被吓了一跳。不过他很快就冷静下来,问道:“各位这是做什么?为什么要抓我?”
那士兵道:“废话少说,跟我们走就是了!”说罢强行押着宋景微回到队伍中。
宋景微发现,这队伍里除了他自己之外,还有几个也是跟他一样被抓来的平民百姓。那些百姓都是壮年男子,脸色和神情与他无异,都是慌张和着急。
“各位是抓壮丁去参军?”宋景微想到之前的征兵事件,很快就想明白了自己的处境,他说道:“各位军爷,我是别人家的媳妇,不适合参军。”
士兵们可能是这些借口听得太多,根本就不理会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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