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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夏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回想着唐言说的话,又回想着过去所发生过的事情。
对呀,从小到大,陈宇会和她说发生在身边的所有事,包括父母投资亏损好几百万,包括昨天吃什么,昨晚梦见什么,身体上那里有颗痣,可是他从来都不说自己交了女朋友,交了几个,怎么交的,怎么分手的,每次问起,总以不提这个,不是什么新鲜事搪塞过去。
因为唐言和陈宇在同一公司上班,抬头不见低头见,所以总能从唐言口里听到关于陈宇的感情事。
陈宇风流债太多,公司里的女同事背地里都叫他花花公子,可是偏偏每次和萧夏碰面,他都只字不提。
萧夏对此也无兴趣,便不会多问。
萧夏突然忆起那年大一,陈宇问她喜欢什么类型的男生,那时的萧夏天真单纯,整天乐的像个傻瓜。
她笑着,甜甜的说自己喜欢成绩好的,高高帅帅的,阳光的,没有谈过恋爱只对自己好的男生。
大学毕业后,陈宇又问了相同的问题,萧夏目光冷峻,嘴唇未动,却听到僵硬的声音。
“都不喜欢,没初恋的更不喜欢。”
语气没有活力,表情阴冷,一脸愁眉,她已经变了,经过岁月的洗礼,世俗的磨砺,她失去了笑容。
陈宇瞪大眼睛好奇地问:“为什么?”
“你多经历些就知道了。”
一句,平淡无奇,却见萧夏的沧桑,一句风气云涌,磨灭陈宇万千星辉。
五年前萧夏来这座城市发展,陈宇得知,一溜烟跟了过来,开始住在萧夏家里,对萧夏事事照顾,之后当了副总经理,刚好又碰到唐言来这座城市找工作,这才搬离萧夏身旁。
过去的记忆在脑海中翻滚,加上陆陆续续发生的一切,连萧夏都觉得陈宇对自己有意思,越想心就越是乱。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要是真如唐言所说,事情该如何收场?她对他只有情,却无爱。
她正胡乱思考之时,却收到陈宇的短信。
“萧夏,今天的事情实在对不住,你弄点药擦一擦,用热手帕敷一敷,明天应该会好。
不要想太多了,快点从十年前走出来吧,我希望你天天都开心,如果不开心,你随时都可以打给我,我愿舍命陪君子,谁叫你是我生死之交的好兄弟?”
收起手机,微微一笑,舒缓了一口气,原来是自己想太多,陈宇他有女朋友,又怎么会喜欢她萧夏?
人家陈宇一表人才,能说会道,有钱有势,又会招蜂引蝶,简直是万花从中一根草,又怎会差她萧夏一朵。
倒是萧夏,要厨艺没厨艺,要脾气没脾气,不会温柔体贴,撒娇卖萌,只会直言直入,冷不可近,谁会喜欢她这样的姑娘?
风飘飘欲冷兮,心易寒而无不及,月盈夜梦缺兮,念念不忘过往华裳,吹一苦笛,抚一古琴,渐入梦乡。
第二天一早,萧夏脸上的大手印明显消除,只是揉上去会有些许疼痛,不过还好可以忍受。
她起床的第一件事就是照照镜子,思考一下晚上该穿什么类型的衣服赴萧剑辉的约。
穿普通的吧,又太惹眼了,毕竟是和LOF公司总经理吃饭,太普通了。
穿的太花吧,又太俗气,显得太老,穿粉色系,又太年轻幼稚,不太维和。
穿得太黑,又太深沉,想了半天,算了,反正又不是什么重要的人,穿平常装就好。
一款军绿色半长连衣裙随身穿上,和自己酒红色LOB头颜色正配,脚踩8公分的黑色高跟鞋,手提一黑色挎包,十足的女人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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