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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往邺城的路上可以说是很顺利,偶尔遇到不长眼的小蟊贼也很容易被施夫人打发了。只是施夫人的这张脸太过艳丽,身旁的王夙看起来瘦瘦弱弱的,每每住客栈的时候总会碰到些不长眼的宵想打这俩这弱女子的主意。
虽然很容易解决,却也实在烦得不行,于是施夫人时不时会在喝茶的时候“不小心”将茶杯捏的粉碎,“不小心”将桌子一掌拍碎,甚至闲着无聊的时候用客栈里的筷子将苍蝇钉到墙上玩……
终于,那些一开始滴溜溜围着施夫人转的眼睛,老老实实的目不斜视,该干嘛干嘛。
出乎意料的,王夙未进邺城就已经将费老留下的势力掌握在手中。那日在临桂刚好有发现一个据点,以王夙现在的实力要收服自然他们不在话下,更何况她还有那块作为信物的羊脂玉佩,名正言顺、实力又强,众人怎会不服。至于是不是真心服从王夙,这就要看王夙以后怎么作为了。
通过“信部”消息得知白煜早已平安抵达邺城并收服“戮部”,正四处找寻王夙的下落,王夙自然是通过“信部”给白煜传回消息报了平安,顺道打听的“无极草”下落。虽说皮囊只是表面,可顶着这么一张绝世丑脸总不会让人开心的。
没错,这“无极草”便是斐蚺解药中最重要的药引,相传“无极草”有起死人肉白骨之功效,却因此等灵药生长环境极其苛刻,采集不易,往往是有价无市,一路走来,其他药材都收集齐了就差这“无极草”了。前两天刚收到消息,这“无极草”就在卞国皇宫的藏宝阁内,大昊皇宫藏宝阁内也有。王夙眯起眼睛,这就不好办了,要想从那些大佬手中拿走“无极草”,可不是银子的问题了。
考虑再三,王夙决定先到邺城拿下夜行、找到宋书之的小妹再说。实在想不出办法大不了去卞国皇宫走上一趟,以她现在的本事,只要那卞国国师不在皇宫,自己再多加小心,从戒备森严的皇宫偷出灵药倒也不是不可能。
至于大昊的皇宫,以她现在的本事还是多悠着点儿的好,且不说那李总管是个成名已久的宗师,怕是那皇帝也不是个省油的灯。
——……——
现时正是春末夏初的时候,暖暖的风带着野花的香味吹了过来,深深吸进一口气,整个胸腔都被香气浸润。遍地的野花无人采摘,蒲花在一旁的小溪旁大片大片地盛开,好一幅迷人景象。漫山遍野都是绿油油的植物,只有一所庄园坐落其中。大大的牌匾上写着“嵘园山庄”的四个接近于小篆的繁体字。
“多美的山庄!”王夙感叹的勾起唇,回头望向施夫人,“以后这儿就是咱们的了!”
施夫人并没有说话,只是眯着眼睛凌厉的打量着这山庄,就是这该死的夜行,当年强迫她加入为之效力,在她叛离后又苦苦追杀了她那么多年,害她不得不躲到偏远的小渔村,这才使得施郎遭了海难……施郎,我的施郎……想起了施郎,施夫人不由得双拳紧紧握住,连指甲嵌入肉里都没有察觉。
王夙走到施夫人身边,轻轻拍拍她的肩膀,“从今以后,世上再无‘夜行’!”
施夫人回过神儿来,双眼一片雾气,对着王夙点点头。
王夙早就打发走车夫,坐在车辕上充当起马夫的角色,还未驶近山庄就有人来拦截,“这里是私人庄园,闲杂人等速速离开!”
王夙跳下马车,从怀中掏出一叠银票,“我们是来找黑鹰谈生意的。”
既然能叫得出首领的名字那便是客人无疑,一般直接找到基地来谈生意的往往都是大单,只是两个女人出面怎么看都有点奇怪,要知道要是没有熟识之人就算有钱也断不可能寻到这儿来的。守卫虽然疑惑却也恭敬的将王夙和施夫人领入庄园,至于王夙和施夫人均蒙着面纱更是见怪不怪,哪个来买凶杀人的不是遮遮掩掩的。从始至终他都未想过这二人今天是来砸场子的,毕竟这是夜行的老巢,而且这俩姑娘看着无比单薄,砸场子这种想法未免太过可笑。
王夙一路走来不忘观察一番,外表看起来这山庄真的是没有丝毫异样,一幢华丽的大屋矗立在山庄中央,四周由田地、农舍、牧场和林地所包围,周围甚至还有正在劳作的农夫。王夙留心看了一眼,那些农夫个个步伐矫健,一看就知是练家子。王夙一边走一边暗自点头,对这山庄很是满意。
“二位远道而来,有失远迎。”一位身着黑袍的男子迎了出来,本来身姿不凡却面相猥琐,实在让人生不出好感来。
“我找的是你们首领黑鹰。”王夙径直走进大屋没有理会那人,施夫人则低头不语跟随王夙,看起来很不起眼。
“小姐可以称呼我血豹,”猥琐男桀骜一笑,“找首领,白银五万。”
如果粮食自给自足,钱只用来买点柴米油盐的话,一个平民一年的生活只要二两银子就够了,而一支万人部队每年的正常消耗应该也不过是白银八万两加粮食四万石左右。只是见个首领就白银五万,怪不得说杀手行业暴利。
王夙心里暗道:本事没多少,价格倒不低。
“买命多少?”
血豹一副生意人的样子笑呵呵答道:“那要看小姐是买什么人的命了,普通人二十两白银,未入流官吏以下二百两,从八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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