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来读

第27章 chapter27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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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方安和。

夜幕降临,客厅里所有灯都亮了,照在端坐在沙发上的陆九身上,有些不真实的温柔。

“……那时候刚化形不久,不习惯两条腿走路,就算是下山也多是用原身。受伤以后我就躲在草丛里化成了人形,跌跌撞撞下山,途中还和那个猎人擦肩而过。后来我体力不支,化成原型晕倒在山脚下。他就是那个时候把我捡回去的。”

陆九回忆的时候,眉梢眼角都是笑,温柔又感伤。

“那时候他才不到二十岁,下乡插队,因为他母亲成分不好,日子过得很苦,一个人住在村子的边角上,挨着大山。把我捡回去以后,他竟然也没说要宰了我吃顿肉,反倒是采草药把我治好了。每天那么重的劳动任务,他还要割草喂我,白天他不敢放我出去,怕我被人捉走吃肉,只有晚上的时间摸黑牵我出去溜达一下。”

“两个月,我身上全好了,有天没控制住,化成人形被他看见了。他大概是吓着了,很久没说话。我害怕呢,听说人都怕妖怪,见了就要打死的,可他却没有,只是解了我脖子上的绳子,让我回到自己该去的地方。”

“我怎么舍得走呢?正是大雪天,外面天寒地冻,连吃的都找不到。他救了我,让我每天都吃得饱饱的,又有地方挡风避雨,还不怕我是个妖,这样的人,我要是走了,去哪里找?”

“后来我就厚着脸皮赖在那里不走了,他也是心软的,就这样默认,让我住下来了。我想报答他,就学做饭,竟然做得很好,他虽然没说过什么,但我知道他是喜欢我做的饭的……我怕被村里人发现,只有晚上才化成人形,就这样跟他一起住了两年,他也再没提过要我走的事情。”

“两年以后,他接到通知,可以回去了。他想给我办一个身份,带我一起回去,但是迟迟办不下来。回去的日子被他一拖再拖,我看这样不是办法,就告诉他,让他先回去,我有办法去找他的。”

“他当然不肯,可耐不住我发跟他闹,又拖了一段时间,还是回去了。”

“后来,我食言了,没去找他。”

陆九轻轻擦去流到颊边的泪,“我不敢去。他是人,我是妖,我们还是一个性别,怎么能在一块儿?能有那两年日子,我已经很知足了。”

“其实我偷偷去看过他,知道他一直拖到三十岁才结的婚,他等了我十年。他结婚那天我躲在外面看,他妻子是个很好的女人,知书达理,出身也好,结婚才一年就给他生了个儿子。看到他过得好,我就放心了。”

“这次,我知道盯上我那人是谁。倘若被捉住拔了鹿角,大概要打回原形了,也不知道记忆还在不在。”他苦笑,“回国的时候,我就想去看看他,这么多年了,真的挺想他的。”

“结果他办公室有个不知道什么料子的嘲风,很有灵性,把我给打回了原形。他一眼就认出我,不肯再放我出去。”陆九叹气,“我本来不想给他添麻烦,可是他也听说过异能组那边为了一对鹿角大动干戈的事,见了我之后马上就联想到了。”

孟承业虽然还未登顶,可是手中权柄已经快要到达到极限了,他要保下一只梅花鹿精,就只是一句话的功夫而已。

“他早就不是当年二十不到的年轻小伙子了,我却还和当年一样。那天看到他头上的白头发,我心里就想,剩下的日子还能有多少呢?”陆九轻轻叹息,“他有妻有子的,我也没资格陪他过剩下这小几十年,只是他想见我的时候,我就去陪陪他罢了。”

“等他死了,我还能去他坟前上柱香,替他照看一下子孙。”

“这一世,我跟他的缘分,就算圆满了。”

他的这段经历,从未对人说过,哪怕是交情最好的任声和姬元。

此刻听罢他的话,客厅里陷入久久的沉默,姬元突然出声:“不是说喝酒去么?走不走?”

陆九看得很开,他也不需要安慰,作为好兄弟,能做的也就只是陪他喝喝酒了。

“走呀,怎么不走!”任声一口答应,转个头却发现还有他家魏美人在,忙改口征求她的意见:“阿紫,我出去绝对不喝酒的,就看着他们喝!所以我能出去一趟嘛?”

魏紫也乏了,挥挥手让他自己去:“我睡觉。”

说是这么说,可头沾到枕头上半天都睡不着,偌大的屋子就她一个人,窗户的隔音效果太好,连外头的鸟叫虫鸣都听不见,安静得有点可怕。

其实自从踏上修真路后,她就很少睡觉了,往往修炼一个晚上,清晨起来神清气爽。可有时候精神上的疲惫却不是修炼能够解决的,还是需要一场深度睡眠。

既然睡不着,不如找点乐子?

今天见到孟承业时,魏紫就想起了他弟弟孟观。孟承业和孟观长得有四五分相似,只是孟承业棱角分明,又是位高权重,一身气势相当不凡;而孟观的轮廓就柔和些,一双水漾桃花眼甚是勾人,却又因为年纪和阅历的关系不显轻浮,反倒是有种成熟的性感。

相比之下,身为孟承业亲子的孟定反倒和他长得不太像,孟定大概是像妈妈,五官都没有那么深,年纪也小,见识也不多,清清爽爽干干净净的大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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