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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小曼依然是温和的模样:“四娘娘, 咱们一家人, 你别老是欺负我妈。欺负狠了,泥人还有几分土性子呢。”
这算是解释黄色杂志那回事儿?何玉华眯起了眼睛。
“你妈很讨厌, 我哥一大好青年被她拖累成这样。自从她进了何家,何家在珍珠弄混得一天不如一天, 就知道四处陪笑脸,被人欺负到头发梢上都不敢放一个屁。”
何玉华一脸不屑,说到这儿还翻了个白眼。
说到这地步, 何小曼倒要郑重地替王秀珍辩护几句了,正色道:“是不是拖累了我爸,只有我爸才有发言权。你身为娘娘,说这些话就是大不该。更何况我妈嫁到何家,你才八岁, 这些年二娘娘出嫁、三叔叔当兵, 是谁把你拉扯大?我妈就天生该为何家操劳吗?还不是因为她嫁给了我爸?要说拖累, 到底谁拖累谁?”
何玉华柳眉一竖:“何小曼, 你最近越发嘴利了,是不是你妈背后教你的?”
“呵呵,她要能教我, 还会被你欺负十来年都不敢吭声?”何小曼冷冷地轻笑一声, “我会长大, 过往的一切我都看在眼里, 记在心里。既然我是何家的孩子, 也难说,是不是随了你啊!”
“你……”何玉华已经不是第一次被何小曼噎得说不出话来。
“我妈最怕家里闹不和,我倒不怕。你想吵,我总归奉陪。你想打……”何小曼轻蔑地低头望了望何玉华,“你现在还打得过我吗?”
“何小曼!”何玉华气得浑身发抖。
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何玉华最在意的就是自己的身高,她长得漂亮,人也泼辣,凡事都不吃亏,偏偏这身高欠了点,因为这个还失去了最向往的工作。想到就是一脑门子的恨意。
“四娘娘,一家人和和睦睦的有什么不好,非要鸡飞狗跳。你再看不惯我妈,我妈也当了十几年的何家媳妇,你改变得了吗?你这是折磨我妈呢?还是折磨我爸呢?还是折磨你自己呢?”
虽是春风暖暖的,此刻的何玉华却只觉得冷汗涔涔,何小曼字字句句都扎在她心上。
狠狠地望着何小曼充满稚气的脸,何玉华心中只觉又怒又悲,低吼道:“不,我永远痛恨王秀珍。因为她,厂里的人都远着我,人人都说我家里有个传染病人,去食堂都不跟我一起……”
不由的,何玉华的眼泪又流了下来,哆嗦着嘴唇,她终于道:“你才十五岁,你懂个屁!”
原来是这样!何小曼突然想起,何玉华不是没人追求,可是说来也奇怪,每次人家的追求都是以轰轰烈烈开头,悄无声息结束。只怕,也和王秀珍的病有关。
这个年代的结核病,猛如虎啊!
何小曼心里起了一阵同情。被人孤立的滋味她知道,当年“杨简”是个出众的女生,也曾经饱尝被孤立的滋味。
好在,“杨简”有个幸福的家庭,她的父母能给她温暖的港湾。
可是,何玉华没有。她虽然有兄嫂,但毕竟和父母不一样。
“娘娘,小曼是晚辈,今天大着胆子劝娘娘一句。跟自己家里人撕扯算什么本事,内哄最不堪,有本事上外头厮杀去。”
瞧着何玉华默不作声,何小曼知道自己说的她是听进去了,又道:“既然在厂里已经孤独,那在家里就不要作了。没有哪里会比自己家里更温暖。只要你放宽点心胸,我妈不难相处的,她不知道多么希望跟你亲近。”
“呸!谁要跟她亲近!”何玉华虽是嘴里啐着,语气里的恨意却不如之前强烈,“这个家一穷二白,我真不知道有什么可留恋。”
何小曼心中一动,果然是贫贱之家百事哀,说什么“家和万事兴”,都是唱高调的空话。
家庭和睦的源头还是心情舒畅,心情舒畅的源头是改善生活啊。
所以,“万事兴”了才能“家和”,这逻辑才立得住。
“娘娘你以后多听广播,外面的社会变化很大的,只要我们家里人齐心,咱家不会一直这么穷的。”
何玉华翻个白眼,只当何小曼在说书。
虽然两人的这番谈话表面上没有达成什么共识,但何玉华对待家人的态度的确有了微妙的变化。
这让何小曼挺欣慰,自己的苦心终于没有白费。她不是惧怕何玉华,如果何玉华不是她姑姑,她会狠狠地反扑,但是,父母都是宽厚的人,他们一定难以承受家中尖锐的对立。
所以对于何玉华,只能怀柔软化,不能将她越踢越远。
对此,何小曼是付出了代价的。
她漂亮的毛毛球针织衫上,不知何时多了一小团红色墨汁。
还用问吗?肯定是何玉华干的啊。
不过何小曼仔细看了墨汁的颜色,已经有些黯淡,说明染上去有一段时间了。既然是谈话之前染的,那何小曼就忍了。否则难得的和平局面又要毁于一旦。
何小曼没有吱声,偷偷从王秀珍的线包里找了好几种颜色的毛线,在墨汁的地方绣了一只蝴蝶。毛线本身比针织衫的质感更加饱满,加之配色又好看,这蝴蝶竟有振翅欲飞的立体感。
第二天早上,何小曼故意穿上这件衣服走出房间,正在忙乎早饭的王秀珍一瞥眼,赞道:“我家小曼真好看。”
何玉华趿着拖鞋在搬凳子,一见何小曼穿着新衣服出来,忽然脸色一变,神情有些紧张。
但随后,她就望见了衣服上的蝴蝶,神情更是惊讶。
蝴蝶就在衣服的右下角,很是显眼,王秀珍第二眼也发现了,奇怪道:“咦,我记得买的时候没蝴蝶吧?”
何小曼笑道:“我拿你的碎毛线绣的,好看吗?”
一边说着,一边眼神就去瞄何玉华。
何玉华脸一红,从何小曼的眼神中读懂了什么。鼓起勇气抢在王秀珍之前道:“好看,小曼手真巧啊。有了蝴蝶,比以前更好看了。”
何小曼心中的一块石头终于落了地。
她知道,何玉华这是握手言和的姿态,彼此尊重总比彼此对立来得让人舒畅。
林荫道的另一端,一辆黑色轿车远远地悄然驶入。
司机是个中年男子,穿着黑色短袖,长相刚毅,神情沉着,一看就是当兵出身。
后座坐着一个二十岁左右的男孩子,却是少见的俊朗。他穿着素雅的白衬衫,乌黑的短发微微有些卷曲,肤色雪白,一双眼睛黑得发亮。
“谢谢杜叔叔,还特意为了我绕道。”
司机脸上浮现出难以察觉的笑意:“你最喜欢这条林荫道,难得回来一次,当然要带你来看看。再说了,走哪儿不是走呢,也绕不多远。”
“呆会儿过了这路,我就下车。这牌照太显眼,去闹市区不太好。”
“丁副市长规矩就是严。”司机赞叹道,“我杜松涛真是运气好,碰到你爸这样的领导,真是比其他领导的司机省了不事。”
车,是副市长丁佐民的车。后座坐的,是丁佐民的儿子丁砚。
丁砚在名牌大学就读,刚放暑假回来,今天顺道坐他的车去书店。
杜松涛之所以赞叹,是因为绝大多数的领导司机,都还要兼职“家务”,从接送家人到干杂活,堪称鞍前马后。只有副市长丁佐民不这样。他公是公、私是私,分得极为清楚。
“我爸说过,不管别人怎么做,在他那儿就要公私分明。”说起自己的父亲来,丁砚也是骄傲的。
突然,车子的速度慢了下来。杜松涛轻呼:“咦,什么情况?”
丁砚不由问:“怎么了?”
“前面的车好像撞人了。”
丁砚探过身子一看,只见远远的有一辆吉普车,正在紧急调头驶离,而路边躺着一个人,情况不明。
“什么呀,撞了人还跑!”丁砚叫着,却见那吉普车调头后一个拐弯,隐入了一个小弄堂,“快记下车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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