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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暮时分,林恒抱着满满一兜食物从离家最近的一处超市中走出来,一边走一边和林星抱怨着:“有了房子是很开心啊,不过从郊区到这里每次都要跑一个小时,太麻烦了。”
“是你提议要进行体能锻炼,拒绝买磁浮单车的”林星说道。
林恒烦躁地说道:“当时不是没有考虑到抱着一大袋子东西的问题嘛!”
“可是你为什么要来这么远买生活用品和食物呢?离家0.4公里处有一家小型超市,0.5公里处还有一家”
“这里最近打折啊……”
“那你为什么还要抱怨呢?”
“……我错了。”
“你的道歉并没有诚意”
和这个机械脑袋交流总会出现这种对话,林恒头疼地望向前方林立的高楼,走进一片居住区的后街准备抄近道回去。太阳缓缓下沉,隐没在楼宇丛林间,转眼间夜幕降临,路边的街灯依次亮了起来,不过正如联邦所有大城市,繁华的街道背后总是肮脏狭窄的小巷。
动不动就花费数万联邦币修建一个华丽路灯的市政府在这地方连10块钱一个的灯泡都不肯装。好在林恒一直视力不错,在与林星融合之后身体机能被提高到最健康的状态,还不至于撞到墙上。
“唔……”
一声细微的**声传来。
“前方5米有人倒在地上,推测为受伤或极度虚弱”林星提醒道。
林恒满不在乎:“也有可能是喝高的醉鬼,这附近是酒吧街,这种货色太多了。”
“帮……”
听到了林恒的脚步声,倒在地上的那个人影发出了求救的喊声,努力地转过身来,声音比蚊子叫大不了多少,林恒差一点没有听清。
“帮帮我……”
林恒这次听清了,同时也看到了地上的人影,那人身材娇小,看起来不像是醉鬼。于是他连忙放下那一大兜食物,快步走上前去。
待到看清那个人的相貌,林恒大惊失色:“怎么又是你!”
那人满脸灰尘,身上满是污渍以及干涸的血迹,看起来惨不忍睹,不过夜幕和灰尘也没能遮盖她庄重典雅,宛如复古画风格美女一般的面容。
岳迟雨昏昏沉沉地抬起头,看着眼前那个有些熟悉的身影,忽然想起了在货船上偷渡时的一个阳光少年,然后含义不明地笑了笑,一下子昏了过去。
林恒看了看脚下的岳迟雨,又回头看了看那一大袋子食物,接着抬起头看了看眼前的慢慢长路,沉默了片刻,问林星:“你抱一个,我抱一个?”
“你这是……开玩笑?”林星试探着问道。
“不,我只是在抱怨……”
林恒哀叹着抱起岳迟雨,然后充分发挥聪明才智,费尽力气把那袋子食物巧妙地叠在了岳迟雨身上,一边艰难地维持着平衡,一边抬脚准备继续赶路。
“你这种抠门的行为既不符合影视作品中宣扬的英雄主义,也不符合浪漫主义”林星都看不过去林恒鸡贼的行为了。
“把食物扔在这里难道我要拿她填肚子么!”
“……你这是在抱怨?”
“不,我只是在开玩笑……”
林恒话还没说完,腿也没迈出去,就听到一阵凌乱的脚步声响起,根据声音可以判断至少有五六个人正在朝自己跑来。
“那个小**跑到这里来了,快追啊!”
“神国的贱人!打伤我们十多个弟兄,看老子不把她的皮扒了!”
几个气急败坏的声音传来,随后林恒便看到六个和自己一般年纪的小混混冲进了狭小的陋巷之中,朝自己围了过来。
“嗯……是一群小混混,有没有很直观?”林恒蛋疼地看着那几个人,问林星。
“现实永远比戏剧更精彩,我对这句话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林星若有所悟地说道。
说他们是小混混,自然是因为他们太像小混混了:发型像小混混,除了一个光头以外,剩下的五个人全是理发店小工的洗剪吹发型,有蓝有绿但就是没有一个正常的颜色;打扮像小混混,不是乞丐服就是紧身皮裤;相貌更像小混混,一个个全都是吊眉斜眼一脸凶狠。这几个人渣往那边一站,顿时完美地诠释了小混混的精髓所在,比所有影视作品中的还原度都要高。
“呦~英雄救美啊嘿……看看看看!”为首的一个斜眼少年一脸讥讽地从头到脚扫视了林恒一番,对身边的几人歪了歪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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