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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会儿天色真的已经很晚了。
平时,为了保养皮肤,保持精力旺盛应对每一天的挑战……王子霄和莫行之这个点儿早就睡了。
但今天不同。
今天可是双喜临门啊!
高考顺利,职业生涯一片飘红,怎么也得好好庆祝一番。
上辈子,王子霄在军营混了那么多年,酒量练的相当可以。但现在他却还是个几杯倒的菜鸟,跟莫行之一起喝光一瓶红酒之后,整个人的精神都亢奋起来了!
“脱脱脱脱脱脱脱必须脱!”
他啪啪拍着床边的柜子。
“好。”
哪知道,莫行之这次却突然干脆起来。
且也不知道是不是忘了,他竟然没有要求让王子霄先来演示一遍。
王子霄这会儿只是微醉,离蒙圈智障还有一段距离,所以他本能地警惕起来,靠坐在床头的枕头上,乜着眼盯住莫行之。
莫行之转身去了隔壁的衣帽间。
咦?
等待的时间是漫长的。
王子霄心里像被猫爪子挠过一样,拼命克制着自己,才没有抬脚跟过去看。
其实,莫行之的准备时间也只有十分钟,十分钟后,他便换了一身墨蓝色的军装出来了。
这身军装,也是有来历的。
当初拍《龙战于野》,赫连城因功授勋,他穿的军礼服就是这一身。皮鞋,军帽,白手套,甚至还有一袭宽大帅气的猎猎披风。
这款军装,一半源于真实的考据,一半又添加了现代的审美,穿上去就一个字:帅!尤其穿在莫行之这种颜值逆天的家伙身上,毫不夸张的说,莫行之现在的粉丝,至少有一半是被他这个造型圈进来的!颜狗就是这么耿直!
可想而知,换上这身造型的莫行之,落在王子霄这心怀鬼胎的家伙眼里……他眼睛立刻就直了!
嗯……不过是不是哪里不对?
他低头看看自己身上穿的丝质睡衣,再看看“全副武装”的莫行之。
王子霄那被酒精麻痹过的大脑突然回想起来——这场景看着过于面熟啊!卧槽记得上一会他们玩“游戏”,自己才是全副武装的那个吧?
不过正所谓色令智昏,他的大脑也只能清醒这么一会儿,很快王子霄的注意力就全部集中在眼前这色气撩人的男妖精身上了。
今天的莫行之,气场分外不同。
很多生物学家都知道,自然界存在着那么一种现象,就是每到求偶的季节,为了求得心上鸟的青睐,广大雄性鸟儿们总会各出奇招,或炫丽开屏,或搔首弄姿,或翩翩起舞,或引吭高歌……总之,就是尽情地展现着它们的魅力,继而赢得宝贵的交♂配♂权。
莫行之……最近的状态就很有点与之类似。
或者大鸟怪总应该与鸟儿们有些共通之处吧。
架子鼓,以前便会,不过能练到精通,不用问也是为了能“配”上王子霄。
脱衣舞……这可是完全陌生的领域了。上次没准备,以至于漏了怯,但莫行之知耻而后勇,不会的技能学起来嘛!
作为一个过往人生中从未有过追求心上人经验的新手大鸟怪,莫行之显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不得不提的是,他能进步的如此迅速,绝对得益于王子霄这荡漾的家伙频繁给他送经验——你看若不是王子霄老提什么按摩什么互助什么脱衣舞,莫行之能专门跑去修炼这些“偏门”技术?
从另一种角度来看,莫行之也算是遇人不淑了。
想一想,如果他遇上的不是王子霄,而是一个……小清新。他们的恋爱步骤肯定是先互相表示好感啦,再牵小手一垒二垒三垒按顺序攻克。
可惜,运气不好遇见了一个不按常理出牌的家伙,吃相难看,还不等表白,逮住机会就狂占便宜……于是好好地一只大鸟怪,也跟着跑偏起来,不得不自发“色艺双绝”,投其所好,身体力行,以身饲虎……
扯远了。
总之今天的莫行之,早已不是那个前几天“不通风情”的“木头人”了。
一曲缠绵暧昧的音乐响起。
他一边向着王子霄走来,一边看着他的眼睛,漫不经心地将披风的扣子慢慢解开。
带着黑色毛领的宽大披风滑落到地上,就像是一朵旖旎而委顿的花。
军靴硬质的鞋底,叩击在卧室的木质地板上,一步一步,发出沉闷而清晰的回声。
莫行之越走越近。
他右手突然按住了一把带有滚轮的高背椅。
那只黑色皮质的椅子便在他的推动下,无声地朝王子霄的方向滑去。
莫行之一粒一粒解开军装上衣外套的扣子。
他绕着那张黑色的高背椅转了半圈,看上去好像是要坐下。
此时,他的外套只剩下最后一粒扣子未解了。
十分出人意料,他的身子突然前倾,以极快的速度朝王子霄逼近,近到两个人呼吸相闻,眼睛可以清晰地看到对方的眸中,正深刻着自己的影子。
他的嘴角翘起,勾出一个魅惑的弧度。
外套最后一粒扣子就在这个瞬间解开了,然后在突然激越起来的音乐中,他将外套也脱下,跟披风一样丢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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