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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先下手为强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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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花亭。

陪坐花魁帮乌广元取来木船上的纸卷,交给了他。

乌广元打开后,一目十行随意扫了眼,面色就微微一变,有些难看起来,目光也变得犹疑……

与宋华交好的刘玘刘仲荣见之冷笑一声,催道:“广元兄这会儿怎又不急了?若是有何顾忌读不出来,不妨我来读。”

乌广元闻言面色再难看三分,此刻他方知,贾琮第一时间将行卷送入芙蓉园的真意。

若非如此,他现在必会撕碎纸笺,然后强行将人驱逐出曲水池!

但是现在……

看着那首词,乌广元都不知该说什么好。

他没有理会刘玘,而是目光担忧的看向了主座位的曹子昂。

到了这个时候,曹子昂还能说什么?

除了在心里将猪一样的赵伦骂个狗血淋头,只能见招拆招。

从乌广元的面色来看,贾琮还当真写了份讨檄文书。

只是,他难道会惧?

因而故作大气颔首道:“广元只管读便是,吾也想见识一番贾清臣的倾世之才。”

乌广元闻言,只觉得嘴里苦涩。

他听出曹子昂的讥讽怒意,但他不认为,十二岁的贾琮担不起这个名头。

真正的倾世之才啊!

深吸一口气,乌广元不再犹疑,再犹豫下去,连他都要成了笑柄,他沉声念道:

“赠杏花娘·拟古决绝词柬友。”

“木兰花。”

“余于崇康十二年四月初一,有幸赴曲江池琼林宴,得遇杏花娘……”

“今做此拟古决绝词,劝其当与负心人决绝!”

念至此,曹子昂虽面沉如水,但嘴角却满是讥讽。

心道:贾清臣,你若以为这样就能坏我清誉,未免太愚蠢了些。

如今新党大势所趋,谁会为了这么一个狗屁檄文来为难于我?

就是宁次辅,也不会关心这等小事。

而且,今日也不会有人将这篇烂文破词记传播开来。

纵然有人传,也成不了气候。

一个花魁所出的庶孽,能写出什么东西?

他目光森寒的遥遥看着面色淡然的劝慰杏花娘的贾琮,心中恨愈炙。

其拥趸们更是纷纷喝斥声讨不止。

仅凭这样一篇文字,就想要“污蔑”今科状元公,岂不可笑?

卢璇沉声道:“到底如何,让广元兄读完再说罢。这一段公案,总会水落石出。”

其他人纷纷冷笑之,乌广元则深吸了口气,有些艰难的读出了第一句:

“人生若只如初见……”

……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芙蓉园紫云楼内,陶陶用近乎亢奋的声音,大声诵读道。

只是,读完第一句,众人的面色就变了,楼内也渐渐安静了下来。

“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闺阁女儿家,尤其是她们这个年纪这个出身的,在见多了内宅私事后,哪个不曾担忧过日后的婚姻之事?

愈是豪门,愈发无情。

正房太太过了三十,多半就会在后宅备好庵堂。

内宅恩爱之事,自有新进的年轻貌美的女子承欢。

红颜未老恩先断,却道故人心易变。

字字血泪!

“骊山语罢清宵半,夜雨霖铃终不怨。”

“何如锦衣薄幸郎,比翼连枝当日愿。”

念罢,紫云楼内早已出现抽泣声。

这首词本就是以女儿家的角度来写,对于这些闺阁小姐而言,代入感太强烈……

而最先被众人恭维喜事的“羽瑶兄”,此刻更是面色煞白。

她便是当朝次辅,新党魁首宁则臣的爱女,宁羽瑶。

今科状元曹辰曹子昂,便是其父兄为其精心挑选的东床快婿。

原本以为,是个才貌双全的当世人杰。

却不想……

看着满堂悲戚声,坐在首座的芙蓉公子以手抚额。

明亮有神的眸眼中,惊艳色还未退去,又浮现出担忧之色。

她除却担忧宁羽瑶所托非人外,也担忧这个作词之人。

若今日此人作词水准一般的话,此事多半会被打压下去。

没人会愿意为一个妓家掀起风波,惹出是非。

但是……

这样一首注定惊艳当世的佳词,谁能压得住?

随着这首词的传播开来,今科状元曹子昂,也注定会遗臭万年。

他臭了不要紧,可宁则臣的脸面也被踩在了地上。

至少,无数人会暗笑一声“瞎了眼”,“识人不明”!

以宁则臣的强势,此事怕不会善罢甘休……

想了想,芙蓉公子沙沙的声音道:“羽瑶不必难过,今日归家,你只需将此词送与宁大人一览,自然无事矣。

换做旁人,或许还会强撑体面,将错就错送女儿出阁。

但宁大人当世人杰,岂会为虚名所累,断不会误了你终身。

另外……”

她又对侍者道:“前去杏花亭,请词人与杏花娘来此一叙。另外告诉他们,今科芙蓉榜,此人为魁。”

……

“呼哧!”

“呼哧!”

杏花亭内,曹子昂此刻再没了大魁天下的得意,连起码的风度都保持不住了。

他满面惊怒的看着死寂的众人,和啜泣声渐显的众多花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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