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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秦寿的糟糕表现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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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城是一名在英国伦敦的留学生,除了每天上学完成自己的课程之外,便和大部分留学在外的中国穷学生一样,四处给人打工,赚取自己的生活费,为自己的家庭减负。

林城是很平凡也很普通的一个留学生,别说是在高头大马的老外面前,就算是在伦敦留学生的小圈子中,林城都是一个很不起眼的角色。他的成绩不算出色,也没有特别出众的特长,所以也只能随波逐流。

如果硬要说林城有什么不同的地方,那就是除了学生这个身份之外,他还是一名球迷。确切的说,他是英超球队阿森纳的球迷。或者说,他是一名亨利的忠实拥簇者。

事实上,在高中时期,林城的成绩就只能算是中游。不过他的心中一直有一个梦想,那就是能够在阿森纳的酋长球场亲眼看见自己偶像进行比赛。在这种动力的刺激下,林城在高考前三个月的疯狂恶补下,终于是考出了一个不错的成绩。并且在他的坚持以及父母的帮助下,最终成功的来到了英国伦敦。

不过让林城失望的是,他还没有来得及去酋长球场完成自己的梦想,亨利便转会去了巴塞罗那。

林城很无奈,却又别无他法。于是他平静的留学生涯中又多了一项别的爱好,那就是利用强大的互联网,在网上收看亨利的比赛。在国内他通过互联网收看英超转播,到了英国他依旧只能依靠互联网收看西甲,现在还是他还是使用互联网——只不过收看的联赛从西甲变成了美职业足球大联盟。

横跨欧美亚的林城有时候都怀疑自己就是那个所谓的“杯具”了,想看个偶像的比赛,怎么就那么困难呢,在国内,看比赛得三更半夜,在英国,看比赛还是得三更半夜,这特么到底跟在国内有什么区别,反正都是别想好好看比赛。

忙碌一天的林城并没有如往常一般回到自己租住的小窝倒头就睡,而是开始摆弄起自己那台有着好几年历史的笔记本,好一通忙活,林城才找到了一个还算是流畅的网络接点,点入了进去。

电脑屏幕上出现了一场正在进行着的足球比赛,而对阵双方正是纽约红牛和洛杉矶银河。

“还好,还好,虽然纽约红牛已经无缘季后赛,不过他们的主教练倒是蛮上道的,还是将亨利派上了场。”

看着自己的偶像出现在镜头前,林城的心情一下就变得好起来。而更让他开心的是,贝克汉姆也是他很喜欢的一名球员,这场比赛能够看到两位他喜欢的球员,正让他更是无比开心。

不过在下一刻,他却有些发愣,因为他在球场上看见了一张黄皮肤黑头发黑眼睛的东方面孔。

“中国人!!!”

林城毫不迟疑的下了结论。尽管东亚很多国家的长相特点都很类似,但是林城还是一眼就认出,眼前这张面孔的主人绝对是中国人。毕竟都是炎黄一脉,龙的传人,那种感觉是绝对不可能出错的。

林城还在绞尽脑汁地回想远在万里之遥的北美洲怎么会突然冒出了一名来自中国的职业球员的时候,在下一刻,看到屏幕中发生的一幕时,林城又忍不住地吐出两个字。

“白痴!”

………………………………………………………………………………………………………

此刻深处比赛中的秦寿自然不知道远在欧洲有一个少年正对着屏幕大骂他“白痴”,不过此刻的他确实表现得挺白痴的。

比赛才刚刚开始不久,他就犯了一个大错。

纽约红牛并不急于进攻,在中后场慢慢地进行倒脚传球。洛杉矶银河队的逼抢也不积极,比赛的节奏很缓慢。

在这样缓慢的节奏下,秦寿完成了他职业生涯的第一脚触球。队长马克斯将足球交给了秦寿,还没有从自己第一次的兴奋中回过神来的秦寿下意识地带球转身,看到银河队前锋罗比。基恩朝着自己跑来,秦寿想也没想就将足球往身后踢去。

他的本意是将足球回传给马克斯。不过在职业联赛第一次出场的他到底还是紧张了,身子略显僵硬,再加上脑子里有些浑浑噩噩,他的传球竟然出现了偏差。事实上,罗比。基恩的逼抢并不积极,也只是做个样子,秦寿完全有足够的时间去处理这个球。

结果,仓促传球的秦寿竟然一脚将足球踢到了马克斯身前的多诺万脚下。这位美国籍的前锋也没想到足球怎么就莫名其妙到了自己的脚下,不过出于一名优秀前锋的本能反应,多诺万将球一拨,轻松地将失去位置的马克斯晃了过去,面对守门员,一脚低射将足球送进了球网中。

0:1!

红牛公园球场一片安静,球迷们不敢置信地看着这一幕,任谁也没有想到,比赛的僵局竟然是以这样的方式打破。自己的球员竟然给对手送上了一记绝妙的助攻,这让所有人都哑口无言。

片刻后,铺天盖地的嘘声和叫骂声便席卷而来。

“哪里来的白痴,滚出红牛公园球场!”

“****!你踢得就是一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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