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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圣水做的女人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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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女人是水做的,那么沈漫溪就是以玉石为屋、星光为景、仙籁为伴,方能养出的一滴圣水。

她优雅、清冷,她的美丽从骨子里散发出来,只要她走过的地方,周围的景物很容易成为她的陪衬,最终,汇成一幅唯美的画卷。

此时,明月当空,她是月光下踱步而来的仙子,来到了木屋前。

今天公司的事不多,所以沈漫溪回来得比往常早一些,其实现在不早了,已经晚上九点。她感觉有些疲惫,所以决定到浴室泡个澡,然后回屋好好休息。

沈漫溪拿出钥匙,打开了门,她步了进去,像往常一样将浴巾和睡袍放在衣架上,然后按动衣架右侧的一个按钮,开启天窗。做完这两件事,她还要做一件最为重要的事,那就是转回身,关上门。

将门锁好后,沈漫溪迈着轻缓的步子朝浴池走去,毫无疑问,接下来,她要宽衣了。然而沈漫溪不知道的是,在浴池东面一道挂帘的后面,一个男人正抱着头,蹲在那里。

没错,这个男人,就是叶翔。

此时此刻,叶翔的心境很不安定,他感觉有一万只蚂蚁,在自己的心口爬啊爬,不停的爬,并且小蚂蚁的数量不断的增加。

一帘之隔,一个圣水做的女人,正将她身上的衣服,一件件的脱去,做为一个正常男人,叶翔有必要产生正常的心理反应,没错,他想偷窥。

但……他是别人的六叔,是长辈,怎么能够如此开放?

于是,叶翔进入了天人交战的状态,他的脑海里出现了两个小人,一个名叫“要”,一个名叫“不要”。

“要”说:女人是用来的欣赏的,没穿衣服的女人是用来偷偷欣赏的,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你还犹豫什么?看吧。

“不要”说: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圣人的话,你要听,不能看,绝对不能看!

“要”又说:圣人还说过,男人,食色性也。意思就是说,男人本性色,需要色。压抑本性是不对的,容易引发内伤。

“不要”又说:满口胡言,别把男人说得那么下流,这个世上纯洁正直的男人还是有很多的。柳下惠你知道吗?古代的时候,一个美女坐入他的怀中,他连看都不看别人一样,坐怀不乱的成语就是这么来的。叶翔,你要相信你自己,如果这一关挺过去了,你就是第二个柳下惠。

“要”反驳:那只是传说,谁知道是不是真的,就算是真的又怎么样,你能肯定柳下惠当时是真的坐怀不乱?知道吗,这个世上男人分两种,色狼和闷骚。柳下惠很有可能就属于后一种,当美女入怀时,他内心的欲望其实比谁都强烈,却要努力控制自己的情/欲,摆出一幅正人君子的样子,这样地男人,活的很痛苦。

“不要”说不过了,怒吼一声:你是个禽兽!

“要”不甘示弱,道:你禽兽不如。

“不要”很生气,他想找“要”拼命,但想了想,还是忍了一下,没有立即发作。他突然态度好转,面露笑容道:禽兽,过来,我和你讲个悄悄话。

“要”走了过去,挨着“不要”,问道:“什么话?”

“不要”并不做声,突然间,他面目狰狞,冷不防从背后取出一把刀,朝“要”捅去。然而,刀子离“要”还有半尺时,“不要”的攻势,骤然止住了。

原来“要”的背后,也藏了武器,那是一把枪,当“不要”拿出刀朝他捅过去时,“要”也拿出了枪,对准“不要”,“砰”地就是一下。

刀再快,也快不过子弹啊。

“要”拿起手枪放在嘴边吹了吹,然后对“不要”说道:哈哈!我是禽兽,你是禽兽不如,你怎么斗得过我?

“不要”睁大着双眼,“轰隆”一声倒在地上,死不瞑目。

最终结果,“要”赢了。

虽然赢了,但叶翔没有立马选择偷窥,因为他觉得这场输赢没有意义,无论是“要”还是“不要”都是属于自己神经分裂后的产物。只要自己愿意,可以让“不要”立马活过来,让“要”死去,然后判断,“不要”赢。

总之,叶翔还没有找到一个能够说服自己偷窥沈漫溪的借口,他需要一场“天意”。

“远处的钟声回荡在雨里~我们在屋檐底下牵手听~幻想教堂里的那场婚礼~是为祝福我俩而举行~一路从泥泞……”

正在这时,一阵悦耳的歌声传入叶翔耳中。

‘天哪,她竟然唱起歌来了,挑衅,这是赤/裸裸的挑衅,她在勾引我!’叶翔在心中大声喊道。

随后,叶翔平静了一下,他在心中说道:我数到“十”,如果她还在唱歌的话,就表示天意要我偷看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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