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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金桔好吃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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酱油的研制是艰难的,虽然有一大堆的理论参照,进程也十分缓慢,孙思媛这些天重新夺回厨房的掌厨大权,每天变着法的给赵有钱弄吃的,当然,也不光是为了赵有钱,这六月天实在是太难消磨了,找点事做总是好的。

兔子们实在是燥热,孙思媛又把兔子毛给剃光了。“失去了才知道珍惜“,兔子们对着孙思媛怒目而视,红红的眼睛看的孙思媛心软,把兔毛留在了兔子窝里。反正,这么点兔毛也利用不上。

织毛衣的事,被孙思媛一拖再拖,每天只织一点点,到了六月下旬,才磨磨蹭蹭织完一件大毛衣。

“有钱,来试一下。“孙思媛招呼赵有钱,赵有钱知道孙思媛织的衣服是留给他的,早就在心里美了好几遭了。现在终于等到织完了,忙接过来就想穿,可是,不会穿。

“从头上套“,孙思媛一眼就看出了问题所在,赵有钱应该没穿过这样没有扣子的上衣吧。

帮着赵有钱把衣服套上去,孙思媛觉得看着还行,毛线是灰羊毛和白羊毛混纺的,颜色不算太亮,大小也合适。至于样式,孙思媛想着,反正是穿着保暖的,样式不重要。

“合适吧!“孙思媛问。”合适!“赵有钱答。

然后,孙思媛就看着赵有钱美滋滋的穿着毛衣出去了。

“赵有钱!你……你把衣服脱了呀!“孙思媛没想到赵有钱套着毛衣就出去了,这可是六月天啊,这孩子是乐傻了不成?

赵有钱摸摸头,他刚刚一想到这是自己娘子给自己亲手做的衣服,就美的不知道东南西北了,唉,在娘子面前丢脸了!

孙思媛家的花瓜长势好,村里人都看得见,小孩子们听说地里能结花瓜,都纷纷到孙思媛家,和她约定拿什么来和她换瓜吃。孙思媛也乐得和孩子们交换,她还特意指出,可以用自己写的大字来换瓜,写的越好,换的瓜越多。

那些孩子回去了都下了苦工写字,大人们见面,嘴上埋怨孩子费笔墨,可眼角全是笑意。跳出农门的顾家是全村人的希望,谁都想着自家孩子能在读书上出息了,去过不一样的生活。

疏大哥路过孙思媛家的时候,带了句话,镇上的金桔熟了,可以吃的。

孙思媛记忆中的金桔是十月后才会渐渐成熟的,可这个世界的金桔和地球的不一样,树高大了许多不说,一年还能收两次。现在金桔采摘了,它还会再开花结果,对于孙思媛来说,自然是求之不得。

孙思媛骑着小白去了镇上,赵有钱忙着自己的事,没管她。到了镇上的宅院,果然见两棵金桔树上挂满了金黄的果实,孙思媛毫不客气,全给摘完了,拿出一小部分洗干净准备分给铺子里的人吃。

端着盘子到了铺子里,却发现原本应该记账的马尔内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十二三岁的孩子。

“马尔内呢?”看着柜台上认真记账的小少年,孙思媛震惊了,难道店里的账房换了她这个老板却不知道吗?

“老板。”小少年有些羞涩加期盼地看着孙思媛,“马尔内被姐姐带走了,我被她押在这儿了,你快找个新账房,让我回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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