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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一章显神威
苏黎高喊一声,真气迸发“辉耀的儿郎们,随我去杀了那大逆不道的恶人!”
一万辉耀子弟兵全数飞奔而去,冲在了队伍的最后边。什么话?苏黎又不是傻子。他光打雷就打了半天,等他说冲的时候,身边的其他小族的人早已经走远了。苏黎大喊“辉耀的儿郎们,冲啊,第一个斩敌者,尚黄金百两!”
神皇看着苏黎在那里支支吾吾,冷笑一声“老匹夫!辉耀家当真没有勇士了吗?”
五万人,哪里是说走就走那么简单的。贝云雪和龙恩断后。贝云雪大喊“父亲,你们先走,我和龙恩断后!”
贝斯大怒“混账,趁现在还不快快走?你断后?快走!”
贝云雪一掌击在父亲的马上“父亲先走!”
龙恩在两军即将接触的时候,仰天长啸。一道火云冲天而起。众人皆惊,哪里来的猛士!就连远处的神皇也被这震天的一吼惊住“真乃是猛士也!可惜不是我天修族人!”
冲上来的天修族和混杂族联军,忽然间全部止步。龙恩人高马大,吐气如火“受死吧!”
和常人腰部一样宽的虎刀,当天划下。红光跳跃,火舌冲天。刀芒带着炽热的火焰瞬间烧死了一大片。贝云雪的刀虽然小,但是他不做这么浪费气力的事情,他极其快速的在敌军中穿梭,没一会的功夫便杀了上百人,杀人速度甚至比龙恩还快。
苏黎不愿上前送死,这是星辰道“族长,让我去吧!”
苏黎道“不可,你看已经有人去了!”
五六十名高手从众士兵的头顶飞过去。瞬间和龙恩贝云雪二人接上火。
贝斯果然匹夫也,为了心爱的儿子,竟然带着五万人掉转马头,杀了过来。
苏黎大喜“星辰,待那几十人不敌,你便可以去了。记住一定要杀了贝云雪,就是那个小个子!”
星辰点点头。
天修一族的士兵,个个都会炼血决。所以他们嗜血魔体以后,不仅速度加快,就连防御力都增加了不知道多少倍。血鞭,血刺和奇形怪状的鲜血凝成的兵器出其不意的斩杀狂热族人。更有稍微厉害的人氏,血掌,甚至弑神掌都到处乱飞。不过那威力不能与星辰相比拟。
杂牌右路军那边可就惨了,大家不是一个军营的,彼此根本不熟悉,战术战法更是想距甚远,一时间被敌军火刀砍死烧死无数。
前面文章里我说过,魔族人都会炼血决,只是层次高低的区别罢了。其实的确如此,但是只有天修一族的人才可以这么说,因为有的种族学习炼血决也就是为了完成皇命,实际上他们自家流传的功夫也是很犀利的。
天修一族的人打出了感觉,十几人为战,两三人血鞭飞出几十条,束缚十几人,在敌人挣扎的时候,两三人血刺飞出,是他们痛苦,减少血鞭的压力。而另外的几人则已经利用战友血刺取得的时间,凝聚血液,形成了血掌或者弑神掌,一举将敌人歼灭。这是天修军的战法。
这个战法,正在被不计其数的复制。整个战场就像是炸弹的天堂,爆炸声不绝与耳。而狂热一族也不是浪得虚名。天生战士也不是纸上谈兵,他们也几人为战,砍出炽热无比的气劲,狂卷向前。炽热的浪潮可以烧毁血鞭,融化血刺,甚至能够将天修族士兵打出的血掌融化掉。
星辰没有见过这样的战斗,普通的士兵都这么厉害,人族哪里能够抵得上魔族十分之一。假若有一天魔族和人族开展,唯有各大门派和佣兵团的人能有战力,或者加上十万精灵,但是魔族崇尚武力已久,人族想赶,恐怕是赶不上了。人族天生喜爱和平,喜爱过着无忧无虑,悠闲自得的生活,与天生喜爱打斗的魔族相去甚远。
战场瞬间死伤就能过百。星辰在苏黎背后,闭目养神。苏黎回头往之,略加赞赏。
忽然苏黎愣住了,因为他看见魔皇亲自领兵杀来。五百黑衣高手紧随其后。苏黎立即高呼“贝斯,拿命来!”然后策马狂冲,围着狂热的几个小兵杀来杀去。“胆敢阻挡老子的路!看老子不杀光你们!儿郎们,杀啊!”
见到原先那五六十名高手竟然这么快被贝云雪和龙恩干掉,星辰凝聚真气,蜻蜓点水般的飞临贝云雪。
贝云雪一间星辰,就知道此人不凡“咦?哪里来的?”
“辉耀家族,星辰!”
“那你就去天上做你的星辰去吧!”
“但愿吧!”
星辰举刀而上,横扫千军先发制人。九道刀芒破空而去,贝云雪横刀默念,暗运真气,火虎现。
一只火焰神虎从宝刀中绽放出来。
火焰冲天,神皇惊讶“他的儿子果然厉害!咦?那小子也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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