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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家中,王浩第一件事情就是把电脑打开,随后一个人坐在了电脑旁。
要说起家中,王浩的家里父母都在,没有双亡,还有个弟弟,算是个小康家庭。
因为原来的家里拆迁,所以全都搬进了小区,这附近的几个小区,都是拆迁安置房,人人都有着几套房。
王浩家中也不例外,可惜因为一些意外,导致家里的资金并没有多少了,父母都在一个菜市场拿了个摊位,作为工作,王浩呢,下午钓钓鱼,晚上写写书,到凌晨的时候开车去帮他们拿菜,然后早上回来睡觉,睡到下午钓鱼,周而复始,王浩的日子就这么过来了。
过去几年,王浩的心还真的是想闯一番天地,梦想着成个富豪,和马云肩并肩。
不过这一年反复的日子,让王浩有那个心,却不敢下脚去做,打磨的没了脾气,整天就这么过来。
“这戒指还算不错,带着玩玩吧。”王浩从口袋里掏出戒指把玩了一番,点了点头戴了上去。
这戒指确实和之前所说,是铜打的,不过卖相还算不错,虽然只是一个细细的圈套在手上,可没有那种掉面的感觉,而且乍一看不知道的以为是金子的,倒是挺不错。
这一带上去,王浩就没有拿下来,而是开始了今天的写作。
花了三个小时,写完三章,这进度算是慢的,主要是因为王浩边写边玩,让时间就这么流去了。而这每天三个小时,带来的就是每个月两千块的收入,虽不多,可也够王浩这个单身狗的开销了。
写完找部电影看看,这就是他一天的事情,有种王浩其实在养老的感觉。王浩也深知,这样下去并没什么好处,不过,可惜的是,并没有在后面拿鞭子抽他一把,所以就这么维持了下去,一直走不出来。
有人说,贪婪是原罪。不过王浩见到说这句话的人,绝对一巴掌抽上去反驳道“懒惰才是原罪!”。
事实上,贪婪和懒惰,都是原罪。
而恰巧,王浩深深的陷入了懒惰这种原罪之中。
时间飞快,在一部电影过去之后,就到了凌晨一点左右,收拾收拾,王浩就已经开始了一天之中,最重要的时间,拿货。
可以说,这件事是王浩最重要的,也是一家人最为需要的事情,如果王浩没有办好这件事情,那么等待的,将是第二天家中没有丝毫收入,除去王浩写书的微薄工资。
开着自己的老婆,对了忘说了,之前刚入这行的时候,买了辆面包,不过发现刚刚起步,根本用不着拿那么多货,所以王浩就开起了自己的小车,主要是为了开着舒适。而那辆面包,就丢在了马路边,随时迎接着下家买走。
一路上伴随着音响中那吵闹的DJ声,王浩开向了拿货市场,每天王浩都会光临的天印山大市场。
没有了DJ,那王浩将会困倦,到时候拿货就会三心二意,拿不好货就卖不好,这是个循环,所以在最开始,王浩就要保持最好的状态。
一百六的速度,在这无人的绕城上,并不算快,每天他都是这个速度开着,从没意外,不过今天,好像有些不对。
在一道刺眼的灯光闪烁之中,王浩的双眼瞪大,看向了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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