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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警局的时候,是提前拐了个弯,回到家,将文件夹放在家里。
这么重要的东西,自从经历了罪证丢失这些破事儿之后,我不敢乱放。
回到家,已经是晚上七点了。挺饿的,我到楼下面馆吃面。故地重游,我又忽然想起了沈崇文案子里那跟踪我的黑衣男。当时很晦气,没有发现他,让他拿着半截植物逃走。其实直到现在,我都还没有搞明白那植物是否被偷换过。
坐在座位上。我看着斜对面有个人挺眼熟的,不过可能时间太久了,想不起来。我也没多想,面条上了,我径自吃着。吃到一半,从门外冲进来了几个浑身雕龙刻凤的男子。直接走到了我斜对面,嗯,就是那貌似有些刻意避讳自己长相的男子,一掀桌子,直接将那人给拽了起来。
“妈的,你小子挺能躲啊,还钱!今儿要不乖乖交出来,老子打死你信不信?!”为首的是一个刀疤男,非常嚣张,说着,就给了那吃面男一拳头。与此同时,其他吃面的客人都是纷纷离开。连老板娘也不敢多问,貌似已经对这些人嗤之以鼻了,退出店外。
因为我是这里的住户,大家挺熟的,老板娘还叫我跟着一块儿走。虽然我是警察,但不想节外生枝,跟这种小混混磨叽,纯粹浪费时间。我听从,起身就要走,结果我听见那吃面男说话:“峰哥,请您再给我一点儿时间好吗?我这段时间手头有点紧,不太好搞到钱啊……”
“砰!”
又是一拳揍过去。在鼻梁骨那儿,当时碎裂了似的,吃面男倒地,恰到好处的,滚到了我跟前。
刚听见声音我就觉得挺熟悉的了,现在我低眉去看对方的面容,着实把我震惊了一把。
还真是故地遇旧知。不知道你们是否有印象,之所以沈崇文案子里的植物被偷走,纯粹是因为有个死胖子来干扰我。没错,这人,就是那死胖子。
难道真是冥冥之中自有天意?
我正愣神着。其他几个小混子跟着凑了过来,嚷嚷着让我赶紧滚,别在这里碍眼,不然连我一块儿揍了。而那小胖子则是猛然的抓住我:“大,大哥,救救我,求求你……咦?你,你不是那警官吗?”
小胖子认出了我。就跟抓住了救命稻草似的,把我给抱得更紧了,死活不放。而其他几人听闻,则是大笑了起来,还嘲讽我说,就我这怂样还是警察?赶紧滚,有多远滚多远……
我倒不是想要强出头。只是,毕竟是熟人,而且当时的事情,在我心里一直是个疙瘩,耿耿于怀。这几个小子还没有叫嚣完,我只是将衣服撇开,亮出我的配枪,他们马上就畏惧了,不敢造次,纷纷逃窜。
直到他们彻底离开。小胖子才缓慢的起身,对我各种鞠躬作揖,总之感激得很。我也没了吃面的心情,天色不早了,得赶紧回家才是。所以就随便哈哈两句,就要走,结果他叫着我:“大哥!”
“别叫大哥,我是警察,不是混混。”我没有转身,只是风轻云淡的说道:“这样混下去也不是个办法分,还是去找个正事儿做吧,别一天到晚跟这帮人鬼混,不会有好下场。”
然后我就要走。
结果他还怒吼了起来,还挺委屈的样子:“要不是你,我也不至于沦落到现在这地步!”
“嗯?”我皱眉。转身过去,看着他,鼻血哗哗的流,跟哭出来的泪水混成一团,拧着的说道:“什么意思?”
“当时就是因为我帮了那好像对你有不轨行为的黑衣人之后,我就麻烦缠上了。”
这不禁令我好奇,啥意思?我怎么听不懂呢?
我过去。和他交谈,经过几分钟的交流之后,我才弄清始末。
同时也将我的脑子弄得更迷糊,怎么说呢,算是叫做扑朔迷离吧。
小胖子说,当时那个给他钱,让来打扰我的黑衣人,其实是个女的。女扮男装,他之所以能发现,是闻到了对方身上的体香,还有胸前鼓鼓的东西,那不是胸部是什么?后来,他拿着钱离开,结果有人要追杀他,还说他知道的有点儿多,活不了。就这样,他这段时间,都在东躲西藏,借了不少高利贷,就刚那帮人,所以整天被追杀。
“你说那人,是个女的?”我震惊的看着小胖子,问道:“那你看清了她的长相了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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