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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已是周末,今天安州大学有个特殊的活动,便是所谓的“百团大战”。
顾名思义,今天校内所有的社团都会在中心大广场展开招新活动。
当日学生会面试结束后,杨千絮也对丁宏说过这件事。
寝室内,丁宏刚刚起床,齐祥同学积极上进,一大早便外出忙于各种事物,其他两位还沉浸在睡梦中,王标还在说着梦话,赵新面部表情极为丰富,口水顺着嘴角浸湿了枕头,想必梦境十分精彩。
没有打扰两人,丁宏稍稍准备一番后便悄悄出了寝室。
中心大广场热闹非凡,近百家社团帐篷,帐篷内负责人们忙着招纳新人的事宜。行人来来往往,大多都是寻找生活热情的大一新生们,高年级的老油条们已经看破红尘,觉得此刻赖在床上才是生活真理。
学长学姐们热情似火,不停地吆喝,丁宏甚至产生了走到菜市场的错觉,到处都是呐喊的小贩们。
有一名满脸胡渣的学长见到丁宏,双眼放光,饿狼般地扑了过来,热情道:“同学,你身高一米八,是个打篮球的好料子啊,来来来,参加我们篮球部,NBA总冠军的位置在朝着你招手!”
丁宏难以阻挡学长的热情,婉拒道:“学长,这总冠军的位置是给你留的,我就算了吧,再见。”
他逃一般地冲出了学长饥渴的目光,笑话,以前学校硬件设施奇差,哪里有球场给他用,十八年来,摸篮球的次数加在一起恐怕都没有十次。加入篮球部?估计只能当个捡球的。
丁宏继续晃荡,期间又有几名学长学姐邀请他加入社团,都被他以各种理由婉拒了。
“加入军事社吧,你就是下一个许三多!”
“算了,我怕开枪的时候打死自己人。”
“小学弟,来我们音乐协会,你有机会得到全面的包装打造!”
“不好意思,我觉得你还是找我的室友齐祥吧,他有当歌手的潜质。”
“……”
正当丁宏奇怪前辈们为何如此热情时,一名生得端庄,打扮得体的女生走了过来,用着温柔的声音问道:“小学弟,你是来寻找自己感兴趣的社团吗?不妨来我们云光文学社看看,陶冶情操,感受中华博雅文化。”
学姐美丽大方,农村少年看了心里一阵悸动,旋即想到心底的那名女神,强行压抑住了这股感情。不过身为一名华夏子弟,即使所学专业和文学不搭边,还是要通晓中华文学的瑰丽之美的。
想到了一个充分的借口,不,充分的理由,丁宏礼貌地回应道:“那学姐带我去看看。”
学姐甜蜜一笑,带着可爱的学弟前往文学社招新的帐篷处,路上学姐介绍了自己叫何倩,丁宏也害羞地介绍了自己。
不一会儿,两人来到一个红色的帐篷前,恰好有两名新生报名登记结束,何倩带着丁宏来到登记台边上,对负责登记事务的那名男生说道:“吴兵,这位同学是大一化学系的丁宏,给他一张登记表。”
帐篷内只有他一名负责人,和何倩一样是一名大二学生,一副百无聊赖的样子,心不在焉地放下手机,不耐烦地抬起头,冷淡道:“化学系的?化学系的也来参加文学社?”
话语中混含着明显的讥讽之意,但他还是拿出了一张登记表递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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