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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句话,所谓天下魔法无坚不破,唯快不破!
无论多么精妙、强大的魔法,都有相应的应对方法。魔法从魔杖飞出到击中敌人,总要有个时间,如果速度够快,完全能在敌人反应之前,就击倒对方,对手根本来不及反应。
理论上,确实无懈可击。
实际上,却有一个无法解决的大麻烦。那就是通过乐器运用魔法,跟魔杖或魔饰有一个最大的不同,魔法不是线性的,而是像声音一样向四面八方扩散而去。无疑,战场上直接用的话,完全是同归于尽的方法。
所以乐队运用的魔法,其实并没有看上去那么吓人,大家都以略低于自己家族制式铠甲的防御能力为上限,保证自己人的矛不会戳穿自己人的盾,使得乐队能使用的魔法种类被大大的限制住了。
敌人如同剥洋葱一般倒了下去,直到第三排才止住。不是魔法威力衰减,而是第三排明显穿戴了铠甲。
“等等,你们不合——”那位侍者话没说完,便被骑在扫帚上的菲尼克斯一剑劈成了两截。
双方相距不到1公里,以佩佛利尔全军冲锋的速度,十秒钟不到,便可相遇。在接近的短暂过程中,菲尼克斯惊鸿一瞥,站在敌军首领们后面的掌旗官举着家族旗帜与之并肩而立。他瞥见有驯鹿旗帜、星月旗、森林仙子旗……一时间他想不起这些纹章都隶属于那些家族。旌旗在风中飘荡,翻飞于长竿之上。敌军的首领们普遍骑着披甲飞马,叫喊着收拢刚刚被突袭的队伍。
仓促的迎战号令来不及传达给全军,便被佩佛利尔冲垮了。
军号的节奏变得急促、凛冽,有如来自北方的寒风,令人不寒而栗,像是催促着士兵奋力杀敌。
撞开已经空无一人的飞天扫帚。
军乐声渐衰弱,嘶嘶声填满了空缺。在他两边,滚烫的咒语洒出一道绚丽的绿色彩虹,连空气仿佛都烧灼了起来,炙热的气息顺着鼻孔灌进肺里,让他十分难受。
同时全军分散,以三人为一组,开始自由猎杀。
菲尼克斯一路猛冲,一道道劈出的咒语摧毁了,任何敢于阻拦在他前进道路上的敌人。一路从头杀到尾,贯通到底。在地面上仰视,敌军整只队伍被一分为二。
充分贯彻了,魔法界法力高强就可以为所欲为的思想。这种战术,也能动摇那些采用方阵对敌的军队的士气,通过反复冲击,使其混乱,为佩佛利尔灵活地三人小队,创造以多打少的局部优势。
不少人跌落下坐骑,呐喊转为哀嚎。他瞥见一个披风绣着日月纹章的人,浑身冒着绿火,怒吼着猛扑向一个年纪的佩佛利尔成员,两人紧紧抱在一起,绿色的火焰迅速吞噬了他们以及胯下的坐骑,空中下起了人雨,无数人或是惨叫的从高空摔落,或是身体的一部分夹杂着乱七八糟的咒语飞向四面八方。
在菲尼克斯的冲击下,双方的阵型都在逐渐崩解,区别在于,佩佛利尔军队是有意识的,而法兰克王国军队更多是被动。
这时一名骑士马蹄奔腾,朝他冲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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