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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北京大学著名教授钱理群等先生著写的,那本著名教材《中国现代文学三十年》(钱理群、湿儒敏、吴福辉著。242-254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7月第一版。)中,温儒敏先生这样来比较和定位老舍:老舍的作品在中国现代小说艺术发展中有十分突出的地位,与茅盾、巴金的长篇创作一起,构成现代长篇小说艺术的三大高峰。老舍的贡献不在于长篇小说的结构方面,而在于其独特的文体风格(243页)。谈到巴金时,温先生又进一步作了比较:巴金所提供的带有强烈主观性、抒情性的中、长篇小说,与茅盾、老舍的客观性、写实性的中、长篇小说一起,构成了现代文学第二个十年中、长篇小说的艺术高峰,而巴金小说所创造的“青年世界”是30年代艺术画廊中最具有吸引力的一部分……(259页)这样比较是很成问题的,原因有五。
其一,单就长篇创作说,老舍在20世纪30年代有一个高峰,以《骆驼祥子》、《离婚》等为主,40年代、60年代还各有一次,以《四世同堂》、《正红旗下》为主,而茅盾、巴金,只在30年代有过那么一次,此后就基本“停步”了;其二,老舍的“客观性”、“写实性”,是和茅盾很不一样的东西,如果硬要拉条线出来的话,那么茅盾和巴金在长篇上的风格、思想倾向,倒应该更接近的,属于“革命”文学系列,斗争气息较浓,老舍则冲淡、柔和得多;其三,老舍经典著作《骆驼祥子》、《四世同堂》、《正红旗下》等的语言,是茅盾,尤其是巴金远远比不了的,今天的人怕是很难再喜欢《子夜》和《家》,但对老舍,因了他语言上的无与伦比,像《红楼梦》一样,耐看,到什么时候都有人爱读,受益无穷;其四,仅拿三人30年代的代表作比,《子夜》和《家》在整体的艺术性有着致命的缺陷,更比不了《骆驼祥子》,也不如《离婚》。
若从文学性看,《子夜》的那些“伟大主题”,不仅可读性极差,而且主题先行,大量的是社会调查的素材的堆积,未经情感的燃烧和深切体验。颇有些社会文献的味道,像形象化的论说文,宣传品,是专写给当时的政治领导人看的。过于急功近利的后果是,“被一个时代认为‘正确’的作品,其生命力往往是短暂的,因为所谓‘正确’会很快因时间地点条件而转化,带有很强的时间性,而矛盾和困惑常常是超越时空的……写《子夜》时的茅盾不矛盾了,变得‘正确’了,因而……《子夜》这部作品,浅显通俗,一览无余,作品经不住任何回味,用不着任何阐释……而经典著作应该是经得住后代不断阐释的复杂的深不见底的艺术品”(蓝棣之:《现代文学经典:症候式分析》,169页。清华大学出版社2002年10月。)。
《家》的艺术性,比《子夜》要好,作者巴金是典型的小说家,他在创作中用人物和情节来思维,通常把自己想象成故事里的一个主角,由他推进情节发展,反映“激情”生活,刻画“激情”人物,吸引入放不下来。但其中有些章节冗长、沉闷、罗嗦,写得不像,和他的“爱情三部曲”以及晚年所写的《随想录》一样,单纯浅显,甚至有点幼稚。文字也较糙。
其五,20世纪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有三条近似的发展线:占主导地位的,是以鲁迅、郭沫若、茅盾、萧红、巴金等人为代表的“新文学”传统;处于“边缘”地位,远离时代,追求艺术独立的品性,强调审美价值,随时间推移,而越来越发挥其影响功效的“美文”、“性灵派”传统,代表作家有沈从文、林语堂、徐志摩、梁实秋、钱钟书、张爱玲、张恨水、金庸、汪曾祺等;第三线则是既与政治保持一定距离,追求纯真艺术效果,又有强烈社会责任和参与意识的作家,周转于两极之间,以郁达夫、闻一多、朱自清、曹禺等人为代表。具体到老舍,他是第三条线上的最佳典型。
好在老舍的功利化取向并不彻底、完全,让他写“新事物”、“新生活”时,那是为难他了,那支笔也是生疏、艰涩的。当写熟悉的生活,写旧人旧事旧社会旧年代,尤其是回到他的北平,写老北京的生活世相时,他的艺术世界又变得精彩卓越了。
从他抗战后期所写的《四世同堂》和一些散文、创作谈,以及1957年、1961年年底前后,写就的《茶馆》、《正红旗下》,都能看出他的这些变化,他创作心理上天才般的矛盾和彷徨。
以巴金、茅盾这样的天赋,虽也都或多或少,有过类似的苦恼、折磨,但总体上说,他们小说创作上的生涯——说得再苛刻一点,其在文学上的成就,都成于并止于1945年抗战胜利以前了(晚年巴金倒是写过一部“大书”《随想录》的,但它除了有点史料或资料性的价值外,就再无多少可取之处了。参见蒋泥:《读懂巴金》(《另类童话》,吉林文史出版社2000年1月)、《巴金的底线》(《闲话》2007午第一期)等。)。
如此,笔者才认为,老舍和茅盾、巴金,不是同一个重量级的小说或文学大师。温儒敏先生的判断有待商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