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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一是受制于人,偷袭者眼见阴谋得逞,举刀就向莫一是的身上劈下。但莫一是绝非如同表面上看上去的那么简单,就在那一发千钧的时候,一脚向上猛地一踢,就像是杂记演员一样,一脚直接踹到了脑后黑大汉的面门,更可怕的是,他的鞋尖上安有利刃,这一脚直接就击穿了黑大汉的头盖骨。与此同时,他的身体猛地一蜷一翻一窜,系红绸带的手里的刀几乎是贴着他的脚劈下去的。
黑大汉脑门破了一个大洞,血浆混同着脑浆迸涌而出,全身抽搐,眼见不得活了。袭击者还想发难,莫一是一个鲤鱼打挺翻身而起,也不知道有了什么手法,劈手夺过他的刀,反手照着他的脑袋就是一刀,随即一脚将其踹翻在地。
江大脖子的人一个一个都是亡命之徒,看到自己的人一个接着一个横尸毙命,依旧悍不畏死的冲上来,就像是二战时期日本鬼子的万岁冲锋一样,哇哇呀呀怪叫着向我们冲过来。
然而就在他们挥舞着砍刀跑到眼前的时候,几声沉闷的枪响骤然响起,那几个倒霉蛋接连应声倒地,血溅五步,在地上抽搐着,四肢不举。
“诸位,真是好身手,江某人佩服佩服!”
那些人左右散开,从中走出一个白白胖胖的人来,要说李面包站着和躺着一个样,那么眼前的这家伙,躺着绝对比站着还要高,就像是一个行走着的扬州蟹黄包,身体里面似乎灌满了汤汁,走起路来整个身体都是一闪一闪的。我真的担心他的身上会不会因此抖落出几块肉下来。想来这家伙就是那江大脖子了。
我抬头看了江大脖子一眼,当即倒抽了一口凉气,他的脖子上居然盘着一条网纹大蟒,这冲着我们吐着腥红的信子,就像嘴巴里喷出火来,唬得我一身的鸡皮疙瘩。
江大脖子的身边,站着一个彪悍魁梧的汉子,一身灰白的中山装,板寸头,国字脸,虎目狮鼻,一看就不是什么善茬。他的身后还有四个穿着黑色西装的大汉,个个满脸横肉,凶神恶煞,也不是什么好惹的主。
另一边只剩下了猛子一个人,其余的两个和那些尸体纠缠在一起,身体之上千疮百孔,没有一点好的地方。
“我这个人有一个嗜好,就是很喜欢和人打赌。”他抽出一根古巴雪茄叼在嘴里,那雪茄在他的嘴里就跟牙签差不多,他身边的一个大汉给他点了火,他抽了一口,方才继续说道,“我知道你们想要唐突,可是他是我好不容易从毒贩子手里抢过来的,所以,和你们打个赌,如果你们赢了,唐突你们带走,如果输了,你们都得为我死去的弟兄偿命。”
“赌什么?”谭梦秋问。
江大脖子一闪一晃的走到她的面前:“小姑娘……”
“别叫我小姑娘!”
“好好好!不叫就不叫。”江大脖子哈哈大笑着。一个大汉把那个大猩猩的标本抬到眼前,他停止了笑声,说道:“久闻三爷的手下有一个超感知的人,应该就是你吧?”
谭梦秋沉默不语。
江大脖子哈哈大笑着拍了拍猩猩标本的脑袋,说道:“这标本是专门为你设计的,要不然,哼哼!恐怕我江大脖子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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