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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为何?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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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张本来满是悲痛的脸上久久只任凭泪水落下,可是泪水很快便干在脸上,那双本盈着泪水的眸子突然闪过一丝凌厉的恨意。

陆清婉听说,陆家在北疆朝堂的所有官员,降职的降职,贬谪到北疆边境的也不在少数。陆家这棵大树,没有了思齐的庇护,从根基上已经腐蚀殆尽,叶子也凋零入土,只留下空空一个巨大的躯干,等到合适的时机,思齐只会让它轰然倒塌,榨取它的最后一滴汁液。

修剪整齐的指甲用凤仙花做成艳丽的红色,衬得一双白皙如玉的手如削葱般修长无暇。可是眼下长长的指甲嵌入肉中,再用点力气仿佛就要嵌到骨髓里,那双手的主人仿佛感觉不到疼痛,只是用尽了全身的力气记住这份疼痛。

陆清婉听到的消息中,思齐新拉上位了一位大人,乃是秦昭珉的亲兄长,转眼之间便成为北疆朝堂上的栋梁之臣,深得思齐的赏识。在朝堂上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听说是个厉害的角色,秦家这一代,有出息得很。

陆清婉想到秦昭珉自从自己陷害了沈枫以后,便再也没来过自己这,仿佛来这看自己这个姐姐一趟,便会折了那贱人半条命一般。

死盯着一处的陆清婉,眼神越发狠厉,从骨髓里生出来无数怨毒的恨意,如瘴气一般很快蔓延了陆清婉全身。

原来,自己这么多年凭借真心养出来的,竟然是只忘恩负义的狗,狗养肥了,便反过头来咬了主人一口。

她自问于那贱人并无半分愧意,也是真心将她当做妹妹疼爱,可是这样的妹妹却一心想让她这个姐姐死。

陆清婉在床上坐了一夜,到了第二天仿佛还回不过神来。

深深吸了一口气,强压下那些毒到骨子里的心思,强打起精神来撑起虚弱的身子,吩咐随侍的宫人梳妆打扮。

只见镜子里那个本来稍有些清秀的女子,此刻艳丽得像是园中的罂粟。眉尾上挑,用极细的笔勾到离发际只余一寸,显得长眉入鬓,美艳妖娆。用最艳丽的胭脂略施于眼角,微微上提,为一双清丽的眼睛添了几分魅惑与迷蒙。将粉施得略比平日里厚重一些却又不失分寸,衬得皮肤娇柔可破,却又不因粉饰过重而显得有些鬼气。娇嫩的嘴唇上布满朱红,平日里较薄的嘴唇显得丰满了许多,唇珠本来并不明显,如此重的唇色却显得嘴唇微张,唇珠嵌于如玉瓷的贝齿上方。

身着桃红色的外衣束出腰身,用一根带子缚住,在最纤细之处打了一个精巧的结。虽然是稍显清新幼气的桃红色,可是上方刺绣精巧绝伦,袖口处是一整朵一整朵的石蒜。

石蒜,乃是陈国的俗名。在北疆,它还有另一种叫法,曼珠沙华。在悠悠长长的黄泉路上,它还有更忧伤美丽的一种说法,彼岸花,三千年一开花,三千年一结果。

陆清婉此身衣物陪着她此时的妆容,倒也真是换了个模样。出门时许是站在风口立了会,觉得早晨还有些凉,便又让随侍拿了件狐裘的披风。那披风上的狐狸毛,纯白无暇,乃是上好的皮料,是昔日思齐赏赐之物。刚到手时,陆清婉爱惜得不得了,恨不得日日捧着此物。

如此一番打扮,虽然还能瞧出往日小家碧玉的影子,可此刻却是说不出的妖媚。就连白如雪色的皮毛,竟也成了艳色对比的陪衬。

陆清婉谁也没叫,独自踏出了居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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