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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回客厅之后,关伯对方星的匆匆离去仍旧感到郁闷,向书房门口抬了抬下巴:“小哥,这位叶小姐到底什么来头?怎么赖在这里不走了?”
上了年纪的人都比较固执,第一印象好的,以后什么都好;第一印象差的,始终不会给人家好脸色。
我无奈地摇头:“关伯,家里来来往往的大部分是病人而已,其实没必要追问得那样清楚。”
储藏室的门虚掩着,我陡然记起一件事:“嗯?关伯,方小姐有没有去过储藏室?”
无事不登三宝殿,我不相信方星会单单为了送果篮而来,像她那种超级神偷,时间比黄金还要珍贵,哪能随便浪费?
关伯一愣:“我一直都在厨房,没太留意。不过方小姐是咱们的朋友,不至于偷偷下手吧——”过去的那套“忠孝、仁义、兄弟”理论,他一直都没割舍下,总以为大家一个桌子吃饭、一个锅里喝汤就能深入交心,情同知己,其实现代人的交往过程,怎么会如此简单纯洁?
我不假思索地快步冲到储藏室门前,已经有了预感:“石板画已经消失了。”
果不其然,桌子上空空如也。
关伯在我身后恼怒地低吼了一声:“可恶,实在可恶。”
盗贼的手脚非常利落,把原先的包装箱一起带走了,甚至连丢在一旁的泡沫包装纸都没有放过。
“是方星?”那是我的第一怀疑对象,脱口而出。
关伯跨到桌旁,狠狠地一拳砸在桌面上,骂了一句粗口,但随即涨红了脸为方星分辩:“小哥,不会是方小姐,她不是那种表面笑嘻嘻、背后捅刀子的人,我看得出来。”
我无声地苦笑,不想反驳他。小楼里只有四个人,除了我、关伯、方星,难道会是叶溪?但她一直没离开过我的视线,也没出过小楼——
“是对面楼上偷窥的人?”另一条线索也同时跃入我的脑海,那个曾借送信为名偷走了金条的无情。已经做过一次案,再次出手,肯定熟门熟路,更容易成功。
我返身出来,快步走向楼梯。
叶溪正拉开书房门走出来:“沈先生,能不能再给我一些时间?还有些事——”
我在极度焦虑中不忘保持冷静,笑着打断她:“叶小姐,请稍等五分钟,我很快回来。”
只要是智商正常的人,都能感觉出关伯冷热不均的态度,从晚餐开始,叶溪脸上就一直挂着不自然的笑容。
“沈先生,太勉强的话,我希望约个时间,改天咱们再谈?”联合国的核查特使,在全球的任何一个国家里,都是被追捧和敬奉的对象,她很显然还不习惯被冷落的滋味。
我已经上了楼梯,停下脚步回身,换了一副严肃认真的口吻:“叶小姐,我需要五分钟时间处理一点点私事,然后咱们马上出发,去看雅蕾莎。你刚刚讲过的资料,我非常感兴趣,请稍等。”
今晚,我想会会那个诡谲的阿拉伯女人,看她到底是在为了何种目的装神弄鬼。
叶溪感激地一笑,退回书房里。
我进了卧室,按了床头柜侧面的按钮,立刻有一扇四十厘米见方的暗门在墙上打开,一架九英寸屏幕的监视器亮出来,即使是在夜色中,红外线探测系统仍旧清晰照出了对面楼上的情形。
在这条街上,要想顺畅地监视我所在的这座小楼,唯一的最佳藏身点,就是刚才有望远镜放光的位置,我安装在楼顶的监测镜头,也正是对准那一点的。
英雄所见略同,高手心里想的,大同小异。
在那道女墙后面,伏着一个瘦削的影子,后背上醒目地捆绑着一支美式短颈速射霰弹枪。
我不禁一怔:“这种近距离突击武器,不可能用来中远程作战,他到底是什么意图?难道目标是叶溪吗?”
看到那支枪,我的心稍微放松了一点,毕竟对方携带的不是一击必杀的狙击步枪,两座楼之间相隔有五十米,以霰弹枪攻击的话,无异于隔靴搔痒。
我调整了监视屏上的按钮,迅速拉近了那人的头部特写,他的腕上戴着一块美式天梭军用表,手里举着的望远镜也是美式装备,甚至腰带侧面插着的也是一柄美式短枪,但看不出有明显的攻击性意图。
“小哥,是什么人?”关伯从门口闪进来。
我继续调整焦距,想看清对方的脸,但他似乎有所警觉,侧身翻滚,望远镜上举,望向卧室的窗户。
关伯摩拳擦掌地低叫:“我去抓他回来,问个清楚?”
就在这句话之后,那人已经兔子一般敏捷地屈身弹起来,迅速后撤,消失在女墙的转角,应该是借助于架设在二楼窗口的防火梯逃走了。
我忽然明白了一点:“霰弹枪是武林高手的近战克星,很显然,对方很清楚自己的监视目标是什么来历。”
如果盲目出击,霰弹枪下,绝对是进攻者吃亏。
我再次点击按钮,监视器又隐蔽起来,并且不得不正色告诫关伯:“只要是小楼外发生的事、出现的人一律不要管他,这个年代,武功已经不能左右一切了。”
关伯皱起了眉,挥动着手里的功夫茶壶:“小哥,你怎么老是长敌人的志气?霰弹枪有什么了不起,咱们中国人的十三太保横练金钟罩,练到七重以上,绝对刀枪不入,想当年……”
那只海底青色的小茶壶,抓在他蒲扇一样的大手里,显得极其格格不入。
关伯的祖上曾有一位精通外家硬功的高手,是当年小刀会的得力悍将之一,运气护体之后,的确能抵挡住火枪的近射,这也是关伯能够时时吹嘘的谈资之一,但在这个年代,枪弹威力比之清末的火枪,已经不可同日而语。不要说是金钟罩的功夫,就算少林寺的“龙虎铁布杉”、武当派的“太极绵里针”这两项天下第一的护体神功,也未必经得起霰弹枪的当头一轰。
我凝神想了想,压低了嗓音:“关伯,你好好想想,真的不记得有藏族客人来访的事?你不是亲口说过,有人在意念中告诉过自己,说有位小客人要来,并且他最喜欢吃红富士苹果,每只盘子里要放十二个?”
关伯皱眉:“小哥,我说过,那些事我根本没有做过,难道会是梦游中发生的?”
我蓦的长叹:“不是梦游,而是被人家的催眠术给洗脑了。”
现在能够肯定,达措的到访,虽没有恶意,却也绝不完全是平和的善意,已经在弹指之间对方星、关伯的思想做了手脚。我之所以能够幸免的,不是因为对方手下留情,而是在脑组织细胞的高速抗衡中,自身功力与他相差无几,所以谁都无法影响到谁。若非如此,达措造访的这件事,早就在我记忆中彻底消失了。
藏教秘术,历来被中原武林视为“异端”,能产生匪夷所思的力量。达措作为转世灵童,正是掌握秘术的绝顶高手,上次见面,我绝对被他小孩子的外表给骗过了,完全忽视了那些潜移默化的力量。
“一个连小孩子都不能轻敌的江湖——”我淡淡地苦笑。
关伯跟着压低嗓音:“小哥,你要陪叶小姐出去?要不要我帮手?”
我摇摇头,多事之秋,关伯的躁进绝不是好事。
关伯略微有些失望:“小哥,你说,偷走石板画的会是谁?如果能肯定不是方小姐的话,我想把以前用过的机关暗器再拿出来晾晾,或许应该给那些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小贼们一点教训,好不好?”
他的脸上蓦的现出一丝淡淡的惆怅,那是只属于恋爱中的年轻男女才有的表情。
“关伯,过去的事,别再想了……”我拍拍他的胳膊。
五十年前,关伯鲜衣怒马闯荡江湖,曾是江北最有名的天才侠少之一,遇到了一生中最爱的女人,但却因为某个意外,与那个女人永别,这已经成了他生命里最深刻的痛楚。
五十年前,关伯鲜衣怒马闯荡江湖,曾是江北最有名的天才侠少之一,遇到了一生中最爱的女人,但却因为某个意外,与那个女人永别,这已经成了他生命里最深刻的痛楚。
“‘神工鬼斧、妙手班门’,那些岁月,倏忽之间竟过了五十年了。小哥,五十年前,我们也像你与方小姐一样年轻潇洒、快意恩仇过,所以,事事用心,该进取时千万不可错过,对不对?”
他爱过的女人,就是江湖上以暗器机关着称的“妙手班门”大小姐班兰亭,至今储藏室的一个隐秘暗格里,还藏着当年班大小姐驰誉江湖的暗器“相思钩”。
“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没有酒,关伯的话里却多了三分醺醺醉意。感情上的伤,是人生至死不能泯灭的创痛,发生在谁身上都是一样。
今晚的餐桌上,那瓶茅台酒并没有启封,如果是因为我的终身大事,才令关伯如此感慨,我会深感抱歉。
“小哥,我在江湖上飘泊了五十年,方小姐是个什么样的人,我一眼就能看得清。听我一句劝,这么好的女孩子,千万别错过,否则到老了一定追悔莫及。”关伯扳住我的肩膀,苍老的双眼里,仿佛有潮湿的水光在迷蒙闪动着。
我黯然一笑:“关伯,我知道,你自己多保重。”
做为一个隔了近五十岁的晚辈,再动听的劝慰,关伯都不一定能听得下去,除非班大小姐能死而复生。
我缓步下楼,被关伯眼里情真意挚的关切弄得心情有些酸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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