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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
刘邦这人在历史上的确是鼎鼎有名。
史书上记载,他年少时为人豁达大度,不事生产,遇事不拘小节,别人笑他,他反而瞧不起别人。
用现代的话来说,也就是说他整日在乡里乡间游手好闲,不愿意下地干活,反而四处浪荡,广交狐朋狗友,志大才疏,没有一技之长。
这样的人,生在古代太平盛世,就是游侠儿、乡间恶霸一样的人物,空有一身抱负,也成不了什么大气候。
但如果在乱世,侥幸不死,又有际遇,很有可能就是一方豪雄。
和他十分相像的,还有三国的刘备,明朝的朱元璋等等,天下太平的时候往往身份低微,丝毫不起眼。
天下一乱,凭借自身手段和本事,拢聚人心,集聚兵力,很快就割据一方。
这样的人物,可以说十分了得。
但在这个小小的沛县当中,就有好几个。
而王超眼前的这个邋里邋遢的男人,无疑就是其中最了不起的那一个,日后汉室王朝的创立者。
就在王超打量的时候,他终于抬起了头。
“这味道真不错!”
刘邦心满意足的用袖子擦擦嘴巴,口里还在不住地啧啧称奇。
一抬头,看多了一个人。
“哟,这位兄弟倒是面生,为何一直盯着在下看,难道刘某人脸上有花吗?”
他摆出一副嬉皮笑脸,一副自来熟的样子。
“花倒是没看着,厚脸皮倒是有不少!”
可惜王超不领情,只是似笑非笑的看着他。
“这…兄弟说笑了!”
刘邦语气一滞,却也不恼,只干笑两声。
他心思活络。
一拍脑袋,转移话题道:“哎?你看这,又来了一位兄弟,那怎么就能我一个人吃,这怎么行?来来来,两位一起啊!”
说着,他十分热情,从碗里分别拿起一块就要往易小川和王超面前空碗里放。
“不了不了!”
易小川看碗里面一块块的被他咬得怪模怪样,哪里敢吃他口水,连忙挡住。
虽然表情有些不自然,不过还是应付着笑着把碗推过去:“其实吧,我们早就吃饱了,这一碗还是你自个吃吧!”
“那怎么好意思啊!”
刘邦一脸唏嘘。
不过手上却不慢,顺势就把碗拿在手里。
他眼角瞥了王超一眼,心里暗暗寻思:乖乖,原本只想蹭上一顿,没想到惹出个煞星,这家伙看起来也不是什么善类,不能再待下去了,三爷我吃饱喝足先溜了去!
这样想着,他心里就已经萌生去意。
随即打了个哈哈,道:“老弟,你这真是太可惜了!这樊哙家的狗肉可是沛县一绝啊,不过我其实也有点饱了,这么着吧,樊哙,樊哙你人呢,过来下!”
说着,他就往后面一喊。
“哎,来嘞!”
一个汉子应声从后面走过来,嗓门挺大。
正是他所说的樊哙。
樊哙穿的也是粗布麻衣,看起来普普通通,不过生的膀圆臂粗,常年屠狗,身上看起来倒是有几把力气。
刘邦似乎跟他很熟悉,直接开口道:“给我把这个包上,酒壶我先带走,明天给你啊!”
说着,他一手抓向酒壶,就要站起来。
不过这时。
“别急!”
王超却像是一早看透了他的心思,突然一伸手,一把抓住他的手臂。
咣当一下!
刘邦一个不甚,没拿不稳当,刚碰到酒壶,立马又掉回桌上。
正在打包剩下的狗肉的樊哙看到这个情形,也愣了一下。
他张了张嘴,想说些什么,不过一看王超的样子又闭上了嘴。
“这位兄弟,你这是干什么?”
刘邦脸色一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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