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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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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老头坐在安帖伯克身边,就想在席间先问起这次的委托,安帖伯克却摆着手阻止,让我们尽管吃喝,只说我们是这里的客人,他们必须按照传统,用最热情的方式招待,再让客人好好休息一晚,明日再谈具体委托的事情。

主人如此好客,我们只好先把正经事抛在一边,对之前的摩擦也不再介怀,大口吃肉大碗喝酒。汽车到达营地时天色还未擦黑,这丰盛的宴席却一直吃到月上枝头,酒没了再斟,肉光了又添,吃喝到得意处,有人弹起马头琴唱起草原小调,几名牧民小姑娘穿了颇具特色的服装,却解下包裹头脸的围巾,扭动着诱人的腰肢翩翩起舞,毡房之内一片热情洋溢。

我们几人连日赶路,原本已经疲惫不堪,这上好的酒肉下肚,满身的风尘和劳累竟似一扫而空。杜老头左手烟右手酒,喝的满面潮红;烧火棍一边喝酒一边拍手助兴;小王差点把奶昔吃到了鼻子里,还夸赞不断;女人像是发现了新大陆般的兴奋,非拉着小丁香上场跳一支舞;小丁香却很是腼腆,脑袋摇得像拨浪鼓一般。

马头琴弹完一曲又一曲,牧民姑娘们也跳了好几段民族舞,那青年旭烈虎早已恢复精神,又同我们喝了好几圈,便借着酒意脱掉了外衣,露出半边精壮的臂膀,然后抽出腰间那把寒光闪闪的弯刀走入场中,竟然随着乐曲舞起了刀。刀刃反射着毡房内的火光,忽而快忽而慢,忽而直砍忽而下劈,忽而站桩做势忽而飞速旋转,四周的火把似被刀气所激,竟然晃动不停,照得众人影影绰绰,颇有些夺人心魄的气势。

一曲止歇,喝彩声雷动,安帖伯克高声叫好,那骑手们的头领腾奥拜和热情的主人沙吾黑德坐在一起,两人的长相有几分相似,面部表情却大相径庭。腾奥拜使劲拍手,露出骄傲的神色,还有点炫耀的意味;沙吾黑德却面露苦笑,一脸的羡慕,甚至有几分嫉妒。

旭烈虎把弯刀插回腰间,倒了满满一大碗马奶酒,双手捧了走到小丁香和女人的身前,瞪着一双赤红的眼睛在两女身上扫来扫去,又喘着粗气语声豪迈道:“两位美丽的姑娘,你们令我恐惧惊慌,因为看着你们,仿佛看到天上升起了两轮月亮!”

这话一说完,牧民们的口哨声哄笑声四起,旭烈虎却充耳不闻,依然端着酒碗,扯着嗓子继续说道:“我是这百里内最好的年轻骑手,没有人比我更快,没有人比我更强,在十五岁时,我就用这把宝刀杀死过恶狼!如果你们两位当中,有谁愿意做我旭烈虎的妻子,就请喝了这碗马奶酒,让我的爱流过你们的心房!”

之前牧民们哄笑,我就发觉事情有异,直到这小子说完,我才弄明白他是借着酒意发春来了,而且竟敢同时向两女示爱!虽然有些用情不专的嫌疑,但他是光明正大的当众求婚,而非之前那般动手动脚的占便宜耍流氓,根本找不到教训他的借口。我虽然脑怒,却一时无计可施,毕竟小丁香和我那女人都是无主之人,如果非要当着众多牧民的面强出头,极有可能引起众怒,适得其反。

就在我犹豫时,水猴子和烧火棍也同样被惊呆,他俩都是一般的心思,谁也想不到这年轻牧民竟然如此不按中原大地的套路出牌,刚见第一面就火急火燎,直接求婚本已经很不可思议,而那小子竟然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同时向两个女人求婚,这份勇气实在是惊天地泣鬼神!

小丁香没经历过感情,也顾不得多想,先羞红了脸低下头,竟慌乱得不知所措;我那女人真没少喝,酒品可确实不敢恭维,她闻言后柳眉倒竖,斜着眼瞟了那旭烈虎精壮的臂膀,轻蔑的嗤笑了一声,对他送到面前的酒碗视如不见,却端起自己的酒杯一饮而尽,然后狠狠打了个酒嗝。

一众牧民包括旭烈虎,都皱起了眉头,起哄吵闹声也逐渐停了下来,因为女人这么做,摆明是拒绝了敬酒之人的求爱,甚至还带有鄙视和侮辱的意味。似是对旁人的情绪全无所觉般,女人高傲的扬起了头,向旭烈虎晃了晃下巴,又朝着所有牧民高喊道:“这是谁家的……小屁孩,一点也不懂事,毛还没……长齐,就学人家泡妞,比他更壮,刀法更好的……货色,本姑娘都看不入眼!”

这话当着众人的面说出,引得满屋哗然,虽然是酒话,可仍旧是公然的挑衅!旭烈虎那小子本就年轻气盛,再加上游牧民族不服输的个性,哪里咽得下这口气,立即瞪大了眼睛,眼白都开始充血,不仅满面通红,甚至连脖子都粗了两圈,哑着声音高喊道:“你说的是何人?我要找他公开比试!”

我那女人不再说话,却在众人的注目中,转头向我看了过来,我能感觉到她的视线,就像是实质的阳光一般,照得我脸颊发热。她这么做,显然是故意给我找麻烦,可我竟然对她丝毫怨恨不起来,这一路上她都不怎么对我假以辞色,这时喝多了酒,却能用炽烈的眼神看我,很是令我兴奋,至于她的目的,我也懒得理会。

所有牧民都顺着她的指引,把目光集中到了我的身上,我却目不斜视,先吃两口肉,又端起一杯酒,摆出事不关己的姿态,毕竟这里是人家的地盘,而且明天开始的行动还要牧民们全力配合,可不能学女人那样惹是生非。

我那杯酒还没送到口边,却见寒光一闪,杯口竟然被削下了一圈,顺着寒光的去势滑落,女人们的惊呼尖叫声立即在耳边响起,也分辨不出有没我那女人的声音。

削断杯口的刀光既快且准,可是既没杀气,又少了一丝灵性,未能带来实质性的威胁;吸引了我注意力的,反而是手中的杯子。我曾经听说过,为避免在不断迁移中损坏,草原上的牧民们都用金属制做饮食器具,其中最富裕的更是用昂贵的金子制作杯盏,此时我手中的金属酒杯,被削去一圈,露出黄澄澄的断层,果然像是足料的黄金所制。

“好杯子!”我的喝彩声脱口而出。

“好刀法!”水猴子坐我旁边,捡起那掉落的杯圈,边观看边赞叹,然后装入了自己的裤兜。

旭烈虎就站在我的身前,听得喝彩声,却没听清我夸赞的是什么,就露出洋洋得意的表情,傲然说道:“我们牧民,终日与刀为伍,刀法强过其它所有民族!这位朋友,你如果习练过刀法,不妨与我比试一下,也算以刀会友。”

这是找上门来叫阵的,我抬头向他看去,那小子一脸的兴奋期待,眼中闪烁着嗜血的光芒,什么以刀会友,分明是准备宰我一刀!这要是依着我头些年退隐之前的性子,肯定早就拔刀对上了,但是现在,我还真没有争胜的心,唯一牵挂的,也只有那移情别恋的女人,可惜她体会不到。

“这位小兄弟,你看看,我今天这身打扮,像是准备玩刀的吗?”

我笑着扯了扯休闲服的衣领子,虽露出了里面的鲨鱼皮紧身衣,却不担心被普通人认出。论年龄我其实比旭烈虎大不几岁,但是经历的事情多些,心态也更为老成,所以自然而然的把他叫做小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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