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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六章 失格人群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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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翌知道我跟付文心是高中同学,他倒讲究先来后到的江湖规矩,有时见到我们在一起,向我打招呼尊敬地叫我:“小宇哥。 说”

对于这哥们儿的痴情,我比付文心都感动,她老说你感动那你从了王翌吧。

可惜本人纯直,恕难从命。

付文心除了去凉面店跟闺蜜梅哥叙叙旧,大部分空余时间花在上自习或跟我散步聊天以及傻待图书馆着看书上。

我们相互推荐好书看,两三年下来,学校图书馆我们认为好的书基本都被翻遍了。

王翌仍然对她不离不弃,心甘情愿扮演书僮的跟班角色。

有一次在图书馆看书,书僮不在旁边,我悄悄问付文心:“袁正和王翌,这两人中你必须选一个,你怎么选?”

“世界上没这种必须的事儿?”付文心看着书,一脸不屑地说。

“这样吧,假设一下,袁正和王翌站在你面前,日本鬼子拿着东洋刀对着你的家人,你不选他们的刺刀要刺下去了。这时候你怎么办?”

她依然看着书,说:“这个假设不成立,现在哪个日本人敢用东洋刀指着中国人?”

“假设成立就不叫假设了,我们假设你穿越到1944年,假设我刚才说的情景,要你选,你怎么办?选选呗。”

付文心终于放下严肃的表情,也放下了手中的书,说:“我也做个假设,还是你说的情景,日本人拿刀指着你的家人,地上有一摊猪屎和一摊狗屎,你必须吃掉其中一摊,不吃你的家人就成刀下俎了,你选一下,你吃哪摊?”

想不到这小妞如此犀利,我只好作罢,说:“你赢了,不玩这假设游戏了。”

她脸上瞬间露出胜利的笑容。

这么多年我唯一一次厚着脸皮问她为什么喜欢跟我待在一起,她说我酷、有趣。

于是,大学那几年我花了很长一段时间来理解“酷”和“有趣”是什么意思,但最终没来得及参透。

我不太爱说话和交际,书生意气,对世俗不免不屑一顾,可能这就是她所说的酷吧。

至于有趣,我想是因为我喜欢把生活过得丰富多彩,迷恋自由,不默守陈规。比如在付文心看来高中有一次我们逃课出去玩就很有趣,她说这一辈子都遇不到那么有趣的事情。把我感动坏了。

那次是这样的,我带她去河边玩钓鱼,再拣几朵蘑菇,然后把鱼清洗干净,和蘑菇一起放到竹筒里面烤,烤熟之后切开竹筒,顿时香气扑鼻,小时候外面经常玩这个。

她说从来没吃多这么好吃的山珍野味,她问我为何随便做点什么都能让简单的事情变得如此有趣。

我说这叫穷乐不叫有趣好不好。她说在她看来就是有趣。

她还说我这是典型的双子座性格,一面向阳,一面深埋泥土,像个孩子。不过我从不信星座这一套,把人分成12种,太对不起自己的个性,我只能属于第十三种星座。

时光如流水,我有时害怕毕业,她说我害怕的是失去童真。

我被她看透了。

除了为《潮》撰写稿件,我仍然没有放弃私人化的写作。到大三时,我已经有3o万字的存稿。这些文字来自我的灵魂,我珍爱它们犹如珍爱自己的孩子。我称之为“抽屉文学”。

这些文字不像郭敬明的花花文字那般灯火酒绿,难以出版,但我无法压制和放弃表达的**与权利。于是,我不停地写。

王小波说:“我看到一个无趣的世界,但是有趣在混沌中存在。我要做的就是把这些讲出来。”而我,把幼稚的思想倾泻在纸上,重复着古老的“游戏学”,泄着席勒所说的“剩余精力”,仅此而已。

我没有放弃理想,时常回味我们来北京之前那些信誓旦旦,我更加勤奋地书写。

我把写好的文字打印装订了2o份给朋友看,想不到这2o份打印稿在北京高校流传,很多外校学生看了之后给我写信,有的还来宿舍拜访。我因此交上了一些热爱文学与思考的志同道合的朋友。

教现代文学的庄教授,一个和蔼可亲的带着高度老光眼镜的老头儿,鼻子上一颗黑痣,黑痣上还有几根粗粗的黑毛,把脸点缀得有些调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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