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来读

第四十一章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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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汤媛觉得嗓子有点干,一种无力感,向四肢袭来。她仿佛看到命运,终于叫她低了一次头,她,总算是有一次没听从自己的意愿。

“找我有事?”程梧是喜出望外的,第一次,这是他第一次接到了汤媛的电话。他几乎不敢相信。

“我无聊了,出来玩?”声音有一丝的干哑,程梧听的心都揪了起来,一种意料之外的惊喜将他淹没,他心甘情愿的溺在里面。

“你想去哪玩?”程梧问的小心,总怕是梦,稍稍不慎,就散了。

“你定吧,来接我。”说完,好像累极了,等着程梧的答话。

程梧想了想,在心里定了一家会馆,“好,你等我一会。”说完又不舍得挂电话,拿着手机,到卧室找衣服。汤媛听他说完,却迟迟不见他挂电话,想起曾经遇到过一个很天真的女孩,她得了白血病,头发掉光了,戴了一个很可爱的帽子。她曾看着汤媛,一脸神往的说:“知道吗,男孩子喜欢一个女孩,会不舍得挂她电话。我也不舍得,然后我和我前男友就一直保持通话,一句话不说,总觉得要说的话还有许多。”当时汤媛笑她天真,喝了一杯酒,拍了拍她的脑袋,“不知道。”

程梧可称不上年轻了,做出的事却不成熟极了,或许,感情是可以混淆年龄的,真奇妙。

最终汤媛还是挂了电话,总举着,很累。把手机丢到桌子上,动了动脖子,站起来去换衣服。

挑衣服的时候她找了杨丽给她买的一身套装,黄色衬衫配的九分裤,打了一个领结,外面又罩了一件和裤子一样料子的外套,黑色的。又去翻了翻鞋柜,找了一双黑色的五公分左右的高跟鞋,穿戴整齐站在镜子前,看起来很精神。

最后,她拿起一只口红,往自己的唇上涂了涂,看着自己,她觉得她好像要去赴宴,而且,是一场鸿门宴。这个想法让她笑出了声,原来她潜意识里觉得和别人过于亲密这么难。

程梧依旧是上来接的她,穿的西装,很帅。人也很绅士,开车门,关车门。他简直是把她当做公主一样对待,可惜,汤媛只是个土匪。

程梧带汤媛去了他常去的一家会馆,装修的很用心,没有富丽堂皇,反而很雅致,典型的销金窟。

依旧是程梧点菜,菜色还算合胃口,程梧在,自然也不会冷场。“这道白菜,他家要用肉汤煮,锁住味道,我这口味重的,也觉得鲜的不行。”

“很有想法。”汤媛笑着捧场,夹了放到嘴里,口感是很好,唇角勾起来,很惬意。“好吃。”

“他们的荣幸,要知道,你的嘴可是出了名的刁。”程梧在她吃过之后也夹了一块放到了嘴里。

“哪就有你说的那么娇气了?要是在路上,有时候连饭都吃不上,还挑嘴?”说着挑了挑眉,不得不说程梧的奉承让人很舒服。

程梧看着她,她的皮肤变白了,脾气也收敛了,可眉眼依旧是当年那样犀利,一双眼就像是要看穿你一样。“那你也不会亏待自己。”

汤媛笑了笑,没说话,开始吃菜。她的表现是在谈不上好,难得程梧受得了。“我原先没想到你会是学中文的。”程梧又开了一个话题,他有足够的耐心。

“以为我是体育生?”汤媛听了他的话,笑了起来,露了几颗牙,笑的虽然克制,但确实开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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