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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新店面的事情被程家耀横插一脚,虽然这逗比是自作孽,不过多多少少还是耽误到了周毅的发展进程。
周毅让钟可可跟这套底商的业主老先生保持联系,只要程家耀解除购买协议就立刻租下来。
另一边,程家耀也学聪明一点了,回去之后立即找了个房产投资经理人,然后一了解才知道,这套底商的市场价格是500万左右,而他签署的购买协议上写的是1000万。
程家耀不用想也知道家里人不会同意这个投资的,不过他灵机一动,让投资经理人给弄一份假资料,将这套底商的价格抬高到1000万,只要家里不来人亲自考察,绝对不会发现真相。
程家耀拿着投资经理人写的投资计划书就飞回家去了,他没有去找身为家族企业董事长的父亲,而是去找了母亲,死乞白赖的要把这1000万弄出来。
原本程家耀的母亲最疼这个儿子,暗中帮这个玩世不恭的儿子还了许多债务,这一次见儿子要做生意了,很是欣慰,心一软就准备第二天就从投资基金里拨一千万给他。
不过,无巧不巧的,云海这边的钟可可是个大嘴巴,那天让程家耀吃瘪的事情,怎么可能不跟苏菲蓉表姐讲嘛?
钟可可只是乐呵乐呵的把事情跟表姐讲了一遍,然后苏菲蓉眼光很准,跟程家耀的家族企业还有一些生意上的来往,比较了解程家耀的家人,所以觉得程家耀用投资做生意的借口是有办法弄出来一千万的。
程家耀弄出来一千万买下那套底商的话,程家肯定是亏了五百万,但是亏的人不是程家耀,他才不会在乎有没有亏钱,有面子就够了。
而周毅却是失去了一个非常好的店面,所以程家耀买下店面,对周毅对苏菲蓉都没有丁点好处。
因此,苏菲蓉当晚就以联络合作的借口给程家耀的母亲打了电话,谈话中假装不经意的把程家耀买了一套500万底商的事情随口说出。
这下好了,程家耀申请的投资基金是1000万,可是苏菲蓉说程家耀购买到底价值500万。
不管哪边在撒谎,程母都觉得有必要派人到云海查清楚情况。
集团企业里总是有能人的,程母只是派了一个人跑了一趟云海调查一下铺面租金就什么都清楚了。
结果程母大发雷霆,一千万自然是没有了。
钟可可蔫坏得很,听说这事,立即攒罗这底商业主老先生给程家耀发律师信,让他立即付一千万,不然是起诉他。
程家耀没办法,只能把签了购买协议的事情向程母和盘托出。
集团企业的钱也不是这么好敲诈的,程母将程家耀违约的事情交给企业的法务处理,自然有律师到云海来跟底商业主谈判。
其实,协议和合同是有一些区别的。
一般来说,协议写得比较概括、很不具体,也不涉及违约责任。
不过,当初周毅故意要让程家耀吃瘪,所以在购买协议上写清楚了违约金100万。协议与合同一样,是有法律效力的。写清楚了违约赔偿内容的协议,其实和合同也差不多了。
只不过,经济纠纷不是说违约就要把违约金交全的,违约方不服的话是可以走诉讼程序的。
而这件事情上,协议上写的是违约金一百万,但程家耀违约对业主构成的损失远远达不到这个数。因此违约金是肯定要给的,但不是一百万,就看双方怎么谈判了,如果谈不拢就要看法院怎么判了。
当然,在诉讼上,私人业主和集团企业打官司,是绝对处在劣势的。程氏家族企业只要祭出拖字诀,将官司拖了一年半载的,业主的店铺就没法租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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