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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服是我的,可上面都是他吐的,你怎么说?”那种感觉很奇怪,简直有点荒唐:在公司里,我都不够资格和她说话;而在这里,却对着一盆脏衣服居高临下质问她。
她沉默了一会儿,说:“我会给他一个说法。”
余素芬和我一起做菜,身上的领导气质又回来了:肉丝切多细,姜放多少,水淀粉勾多厚,菜什么时候下锅,都是她说了算,尽管菜做出来后,我并没发现有太大了不起。但她去哄陆丰起来吃饭时,又像是一个做错事情、不知所措的小孩。我忽然明白了陆丰何以会对她难以割舍:一个在外人面前斩钉截铁、呼风唤雨的女人,偏偏在你面前放下身段,温顺听话,这本身就有巨大的杀伤力。
女人,是一种让人又爱又恨的生物。
下一个周末,余素芬请我们三个人吃了一顿饭,大约有“谢罪”的意思。她专门下厨,比较特别的是,她亲手做了一个蛋糕。
等她走了,陆丰把吃剩的小半个放进冰箱,兴奋地告诉我,“她说她准备离婚。”
那是余素芬嘴里第一次说出“离婚”这两个字,不是“和他好好谈一谈”,不是“解决问题”,也不是“想想办法”,而是干净利落、咯嘣松脆的“离婚”,第二声的“离”加上第一声的“婚”,什么人都一听就懂。她到底算是给了一个“说法”。
“上个星期我在床上耗了半天,总算没白费。”陆丰很高兴,他觉得一场宿醉换这个结果很值得,不仅值得,简直是个里程碑。
临睡前,我给吴丽打电话,她在为一篇要拿去发表的文章核对资料。
我问她:“如果你已经有了老公,会为了我离婚吗?”
“我没有老公。”
“我是说假如。”
“你怎么想到问这种问题?”
“你先回答。”
“你想听真话还是假话?”
“当然是真话。”
“说真话,我不知道。”
“什么叫不知道?”
“你问了一个现实中不存在的问题,我当然不可能知道答案。”
“假如我一定要你给个答案呢?”
她轻轻叹了口气,“你希望我怎么说?”
“我希望你说‘我会’。”
“好,我会。”
“真的?”
“真的。”
我们一起笑了起来,我问她:“我是不是很傻?”
她说:“不早了,快点睡吧。听话。”
“嗯。晚安。你也早点睡。”我放下话筒,把头埋到枕头里,很快就睡着了。
我在艰涩无味如过期食品的工作里挣扎一个多月之后,终于看到了一点食品的影子:有一个短期项目,是针对一个大客户几项特别要求增强一个产品部件的功能。项目本身并不大,但意义不小,老板相当重视,打算派两个人干。他说明这个项目是现行工作额度以外的,要我们自愿报名,我和另外一个同事张小林几乎一起举手。
张小林比我早进公司半年,长得颇为nai油,如果去掉脸上那几块雀斑,走路再把背挺直一点,简直有明星的风范,而且永远打扮得一丝不苟,烫得笔挺的衬衫,赤橙黄绿青蓝紫每天一种颜se从不重复,下配裤缝笔直的卡其裤,金黄的头发用发胶拉得根根直挺。他的拿手好戏是在几百人的大会上抢话筒问一两个煞有介事的问题,好像那么多人只有他竖着耳朵,以及在漫长的会议终于结束前一秒钟老板问“还有没有问题了”的时候举手说“我还有个想法”,仿佛整个部门只有他在动脑筋。
张小林在工作上以“积极主动”著称,任务一下来,他立刻找我开会,说有一些“想法”要和我探讨。我中计而去,结果他什么想法也没有,根本就是为了套我的想法。等我不知深浅把自己的想法和盘托出,没几天,他改头换面占为己有,先去跟老板摇尾巴,等我发现,为时晚矣,想跟他计较,倒显得自己小气,弄得有火没处发。
我的职业生涯教给我的第二件事是:就算做了哈巴狗,也要机灵一点,因为,狗狗永远比肉骨头多。
那天下班后,和张小林又开了两个小时斗智斗勇的会,我给吴丽打电话想找她一起出去吃饭。她说她已经吃过了,我问她在忙什么,她说在工作。
我回到家,对着冷锅冷灶,一点做饭的兴致也没有,索xing跑去找吴丽,想让她帮我煮碗面条吃。吴丽煮的面条很好吃。
在她楼下,一辆车正好开出去,后挡板上一个深深的凹槽引起了我的注意。几秒钟以后我就确定那是泽西的车:深蓝se,前不久后挡板才被人家撞过,不会有错。他在这里干什么?
我愣了一下,飞跑上楼敲门。吴丽来开门,看见是我,脸上满是诧异,“怎么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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