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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开拔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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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四海的军舍虽是轻兵营里最高大的,但里头的布置也没好到哪里去。

武宗皇帝年间,吴王改革制度,以《永徽律疏》为本而被四面八方。其中,军律改制最为明显。原本大唐是没有设立实质性统领天下兵马的机构的,吴王改制之后,步军、骑军及水军统归三军司军台辖制。长和三十年,也就是当今天子继位的第三十个年头,又重设天策府统领天下步骑水三军,三军司军台胁从。

长和三十三年,平阳公主奉诏制《军律》,定将、尉、校三级三十品等级,凡统军将领,正四品下以上者可行军设堂,持节立牙门旗坐白虎,谓白虎节堂。凡正六品上以下统军者,无论尉校都可自行设帐。

因此,孙四海的军舍,也可谓军帐。

帐内甚是宽大,早备好几案酒水,足足有五十之多。

上位处军案早撤了,换上的方几上也不见惊虎胆,袅袅冒着热气的汤羹堪堪安放整齐,孙四海捏着眉心依着靠背扶手低案坐着,见进来一人,扫眼便瞧一会儿,目光焦躁不知怎么了。

卫央进门打眼一扫,来人已有不少,靠近孙四海坐的,那是甲胄上标识明确的率正,远处散坐的,大都才是自己这样的百将。

见卫央进门,孙四海蓦然目光一凝,眉心突突地跳了好几下,耳听于康达笑嘻嘻地上来说话,这才把心思转到了旁处。

四处一找,无论率正抑或百将,都愿往孙四海近处坐些,好的位置早已教他们占了,正中卫央心意,索性在偏僻角落里落座,方坐定,又进来几人,有个面容俊朗的青年率正带着,与众人嬉笑一番自寻落座不提。

至此,孙四海支起了腰板,于康达等人忙回到了自家案几后,却并不坐下,立着如候军令一般。

卫央也忙站了起来,他身量在这人群里并不十分扎眼,唐人丰姿俊容,身量如他者大有人在,这军帐里便有七八个不差。

孙四海一压手,提起了眼前的酒碗大声道:“大都护府,巡边事使处均有疾令传来,党项聚兵已差不离完成,契丹轻骑也到了边境,就连那伙蛾贼也纠集人手到了南下途中,战事就在眼前。”

下面没有人说话,卫央将这进帐来的前后细细想了个通透,心中知道,这孙四海刻薄不知是真是假,轻兵营里这人名望极重,深得这些个死士军卒的拥护那是不假了。

又听孙四海道:“咱们轻兵营的规矩,想你们这伙兔崽子都是明知的,在这里我不必啰嗦。咱们都是死过几次几十次的人了,事不可为也要为,谁让咱们是轻兵死士来着?来,盛饮这碗酒,战后能在这里聚起的人,怕也留不到一半了,天大地大,饮这一碗最大!”

卫央细看,连同孙四海在内,没有一个人对这番话逆耳的,那面容俊秀的青年哈哈一笑,扬起脖子一口气喝干了碗里的酒,又哈哈一笑,道:“军头说的是,咱们活了这么些日子,那也赚地多了,合该明日死,哪须今日愁?盛饮,盛饮,饮罢无非摘人首级,要么教人摘了首级,怕有甚么可想的?!”

帐中轰然,连那于康达也一口气饮干了碗里的酒,孙四海把手一压:“都坐了,咱们这轻兵营比不得别处,所谓擂鼓聚将,也不过是定下送死的日子,管不了那么许多。”

卫央心砰砰地骤烈跳动起来,他清醒地知道,这一次不比在那空间里,死亡,抑或活着,就在不远处静静地候着自己。

略一犹豫,手中的酒便停在了嘴边,一边的百将早饮干了一瓮白酒,扭头瞧着卫央大笑道:“卫兄弟,怎地不盛饮?以你的本事,必能回来痛饮庆功酒,担忧甚么?”

孙四海在上头拍拍手,帐中喧闹一时静下,孙四海道:“险险忘了,卫央,申报大都护府的百将已批文下来了,依军律,往后你的假籍便落在轻兵营,百将鱼符明日方可制成,你不要忘了自来取。”

而后对众人道:“他是卫央,寅火率甲屯百将,都听过了没有?听过便好,不必假惺惺地正经见了,盛饮,盛饮!”

这是一群活死人,恐怕连孙四海自己也不认为自己是个大活人,他们的狂欢,是对惧怕和死亡的抗拒,也是发泄,卫央不能。

他畏惧死亡,尤其不知是生是死的时候,这种畏惧更加浓烈。

碗中的白酒酸涩如青梅,啧一口,那味道让卫央越发灵性,可心里却越发混沌了。

来轻兵营的时候,卫央就知道自己迟早要面对生和死,也知道这个时候不会太远,可是,如果知道就能磨平一切的话,世上也就没有那么多的烦恼了。

孙四海已微醺了,正是酒酣耳热的时候,这酒食是他自家花费的钱,只却没有出在他的腰包里。见着三三两两的率正百将皆来与自己对饮了,唯独卫央在那边无动于衷,扫目去瞧,微微沉吟片刻,不知想起了甚么,干瘪的嘴往上一撇,彷佛是轻笑,也似乎在犹豫,于康达心思剔透,但也猜不到这军头此刻心里在想着甚么。

军帐里的气氛并不热烈,撕心裂肺的对饮,渐渐有了谩骂,他们在骂什么,卫央没有那个心思去聆听,他只知道自己怎么也躲不开去了。

于是,卫央想到了逃走。

在这个有血有肉的世道里,他并不想杀人,抑或自己并不愿亲手杀人,自然,也更不愿被人杀了。

而那未知的战场,想想便惨淡的景象,让卫央对自己有一种强烈的不自信。

虽说穿越之前他时常抱怨英雄无用武之地,可在那样一个自由度十分宽阔的时代里,他也有这一身的本领,曾见成就了什么功业来着?难道在这个时代里,一个穿越者果真能呼风唤雨指挽狂澜?

有一身的本领又怎样?壮士难免阵中亡,那不是没有道理的老话。古往今来,数不清的英雄好汉亡命疆场,天意无常,不会因为你是个英雄好汉就让你躲过一支支的暗箭明枪,倘若就死,又如何?

卫央不想死,他还没活够。

尤其这死亡率极高,为了敌人的人头或许会在战场那样的环境中人变成野兽的轻兵营,卫央内心深处是没有活下来的把握的。

实际上,卫央仰慕汉唐,徜徉的时候有一万个理由鼓舞自己去为了这一两个字去拼命,可事到临头的时候,好像一下子想不起来,抑或不愿想起任何一个让自己为了这个陌生时代,让自己完全没有认同感的时代去拼命的理由。

他的血是热的,可找不到洒在这个时空的借口。

于是,卫央便不想去拼命,不愿去拼命。

他想到了离开,哪怕用逃这个可耻的行动。

如若杜丹鸾有难,卫央情愿也会毫不犹豫去拼搏,那是因为杜丹鸾是他来到这个时代之后第一个情愿亲近的人,是活生生的能站在自己眼前,伸手可以触碰到的存在。

那么,这个说起来有千万个美好的形容词来形容的大唐,在自己的心里又有什么切实的存在感呢?

饮罢碗中白酒,卫央给了自己一个充足而不愿对任何人说起的理由:“逃,有多远逃多远,等将来在这里找到存在感了,再为这个时代付出也不迟。”

想想扫了一圈东倒西歪如待死牛羊的众人,卫央又悄然给自己找了个借口:“这些人本就该死,他们能够为了自己的利益而犯罪并来到这里,即便战死,那也是一种赎罪,我可他们是不同的。清清白白的人,怎么能够和这些个用这样的死法来赎罪的人死在一起呢?不能,我和他们是不同的!”

想到这里,卫央心中一阵轻松,越发想道:“是的,和他们决计是不同的。这些人是被逼着,带着对大唐的怨愤去战斗的,以战斗的方式结束他们的生命,那也是洗刷他们的罪孽和耻辱,我清清白白的,就算要战死,那也要像壮士一样,不能和他们同列!”

一念至此,卫央满心都只有一个念头,那便是想方设法活下去。现如今不能被这些人瞧出来自己的想法,那么,只要有一线机会,那就要一定离开这里。

轻轻呼出一口气,摇摇头将眨眼间涌上脑门的诸多正大光明的如同教科书上所述的高大全理由尽数抛出了脑海,卫央紧握住了腰间的刀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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